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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重大事件4小时内上报国务院
作者:田 雨 张旭东 顾瑞珍

《新华月报(天下)》 2006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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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总体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预案的编制凝聚了几代人的经验
       《左传》有言:“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
       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对于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基于此,总体预案开宗明义,编制目的是“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4类;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成4级,特别重大的是Ⅰ级,重大的是Ⅱ级,较大的是Ⅲ级,一般的是Ⅳ级。
       具体来看,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规范预警标识:4级预警“红、橙、黄、蓝”
       “防患于未然”是总体预案的一个基本要求。在总体预案中我们可以看到,“预测和预警”被明确规定为一项重要内容。
       怎么处理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在这个基础上,根据预测分析结果进行预警。
       在总体预案中,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把预警级别分为4级,特别严重的是Ⅰ级,严重的是Ⅱ级,较重的是Ⅲ级,一般的是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的主要内容应该具体、明确,要向公众讲清楚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为了使更多的人“接收”到预警信息,从而能够及早做好相关的应对、准备工作,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视具体情形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发生Ⅰ级或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在4小时内报告国务院
       基于对突发公共事件危害性的认识,总体预案对信息报告的第一要求就是:快。
       为了做到“快”,总体预案强调,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在报告的同时,事发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必须做到“双管齐下”,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对于在境外发生的涉及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要求,我驻外使领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应急救援。
       突发公共事件消息须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事件信息,是负责任的重要表现。对于公众了解事件真相,避免误信谣传,从而稳定人心,调动公众积极投身抗灾救灾,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预案要求,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要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尤其是自然灾害,人民群众的生活必然会受到影响。考虑到这些,总体预案强调,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怎么算是做好“基本生活保障”?总体预案明确,就是要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要做到这些,相关的保障措施必须跟上,比如:卫生部门要组建医疗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应急交通工具要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最高行政领导机构
       总体预案明确,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国务院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国务院办公厅设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这样就形成了“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体系,可以使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常态和非常态有机结合,从而减少运行环节,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要追究责任
       对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总体预案明确规定:要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根据总体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有惩就有奖,如果应急管理工作做得好,就会受到褒奖。总体预案规定,“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共分6个层次分别明确责任归属
       总体预案按照不同的责任主体,把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设计为6个层次。
       其中,总体预案是管总的,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适用于跨省级行政区域,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部门应急预案由制定部门负责实施;地方应急预案指的是省级人民政府,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应急预案,明确各地政府是处置发生在当地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主体;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则确立了企事业单位是其内部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
       除此之外,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也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确定6大工作原则体现以人为本理念
       总体预案确定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6大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这体现了现代行政理念对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根本要求。
       就绝大多数情况而言,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都在基层。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的基层干部、群众怎样应对突发事件,对于控制事态、抢险救援、战胜灾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不慌不乱、镇静有序,按预案自救、互救,就可大大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基于这个认识,总体预案特别要求: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努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救灾的良好局面。
       (1月9日《中国青年报》)
       相关链接
       中国应急管理机制形成过程
       2002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应急联动系统正式运行,成为中国最早的城市应急管理体系。
       2001年年初,上海市启动《上海市灾害事故紧急处置总体预案》编制工作,经过两年努力,编制完成《总体预案》,这是省级政府中最早编制应对灾害事故的预案。
       2003年5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布。
       2003年7月,国家提出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重大课题,国务院办公厅专门成立“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小组”。
       2003年9月,《北京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公布。
       200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将《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印发各省,要求各省人民政府编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在2004年9月底前报国务院办公厅备案。
       2005年1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5件专项预案、80件部门预案,共计106件。
       2005年7月22~2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标志着中国应急管理纳入了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工作轨道。
       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已编制了国家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均已编制完成。
       (1月9日《中国青年报》)
       回顾全球突发公共事件:面对灾难我们该如何应对
       1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这个预案对完善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的要求。对于突发公共事件,其实我们并不陌生,比如年底发生在广州和哈尔滨因污染而造成的大范围停水,发生在威海、烟台的雪灾,再早以前的非典,以及美国的9·11,俄罗斯别斯兰人质被劫持事件等等。
       我国是个多地震的国家,20世纪全球两次死亡人数超过20万的大地震都发生在我国。第一次是1920年宁夏海源8.6级地震,造成23万多人死亡。1976年7月28日凌晨,唐山、丰南一代发生了7.8级强烈地震,震中在唐山市,烈度为11度,唐山市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
       整个震区共死亡24.2万人,倒塌房屋530多万间。按1990年可比价,直接经济损失达100多亿元。
       20世纪以来,我国大陆发生6级以上地震次数,占全球陆地破坏性地震的1/2。20世纪全球因地震死亡的总人数近120万人,我国就有60万,占一半左右。
       地震预报是一个科学难题,有效地预报在我国地震史上是有的。1975年辽宁省海域的地震,在震前已呈宏观前兆现象;鱼儿漂在水面,青蛙和蛇爬出洞穴,鹿群惊逃。当地的地震部门,根据大量地球物理前兆异常日益增强等因素,提出近期将会发生较大地震的预测意见,迅速向上级报告,及时疏散市民,转移物资。
       1975年2月4日19时36分,海域发生7.3级地震,仅造成1328人死亡。由于预报成功和有效处置,预计死亡人数减少了十几万人。
       2005年10月8日,巴基斯坦北部地区发生里氏7.8级强烈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获悉巴地震灾情后,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紧急启动对外人道主义紧急救灾物资援助应急机制,翌日即将第一批救灾物资(2000条毛毯)随中国地震救援队专机运交巴方。
       1987年5月6日,大兴安岭林区因野外施工不慎起火,迅速波及5个林场,火头高达几十米,以每小时50公里的速度由西向东迅猛推进。5万多军警民赶赴一线,足足拼搏了27个昼夜,终于将火魔降服。
       这是建国以来毁林面积最大、损失最为惨重的一场森林火灾,火场总面积达101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达70万公顷,共烧毁3个林业局,7个林场,烧毁贮木场存材85万立方米。死亡213人,受伤226人,受灾5.6万多人。
       2002年7月28日,内蒙古北部原始林区因雷击引发森林大火,为历史罕见的夏季雷击火灾。
       这是建国以来最严重的夏季雷击森林火灾,火场总面积达1.6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38万公顷。
       无论是地震还是森林大火,我们可以看到,通过有效预报和应急,可以大幅减少灾害所带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抢险救灾的关键因素应该是准备充分、行动及时、措施得力。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水患频繁的国家,几千年来,我们不断在经受洪水的考验,而近几年给人们印象最深的要数1998年的那场大洪水了。
       1998年我国气候异常,主汛期,长江、松花江、嫩江等同时爆发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长江洪水仅次于1954年,为20世纪第二位全流域性大洪水;松花江洪水为20世纪最大的洪水。
       1998年8月7日,九江长江大堤基础发生重大管涌,导致决口。在投下石料,推下汽车均被冲走后关键时刻一条千吨驳轮终于在决口处,控制住了泄水量。在决口处由部队抢筑钢木组合的大堤进行封堵,经过军民5天5夜奋勇拼搏,大堤终于堵口成功。
       2003年7月2日,淮河全流域大雨瓢泼,分洪已迫在眉睫,近2万人的撤退行动迅速展开。国家防总果断决定,7月3日1时,开启王家坝闸,启用蒙洼蓄洪区。淮河水系上18座大型水库,尽其所能拦洪削峰,相机错峰,为下游拦蓄近21亿立方米的洪水。
       2004年14号热带风暴“云娜”8月12日在浙江登陆。“云娜”强台风风力大,降雨强,涌浪高,是1956年以来登陆我国大陆强度最大的一次台风。浙江全省受灾人口1299万人。因灾倒塌房屋7万多间,死亡179人,失踪9人。
       2004年12月26日印度洋8.7级地震引发海啸则是一次巨大的灾难,共夺走了近30万人的生命,财产损失不计其数,是百年来全球最大的一次海啸灾难。它向全世界敲响了预防海洋灾难的警钟。
       2005年12月,百年未遇的暴雪先后两次袭击胶东半岛的烟台和威海,时间持续长达半个多月,烟台和威海积雪厚度达到了30厘米。城市交通大面积瘫痪,数万人只能徒步上班。
       面对这种灾情,当地政府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发布了雪灾橙色预警信号和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由于准备充分,两市顺利渡过了这场雪灾。
       和天灾相比,这些人祸往往会更令人揪心。
       2002年4月15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129航班,执行北京至韩国釜山航班任务,在韩国釜山金海机场失事,造成特大运输飞行事故,机上人员166人,死亡129人,生还37人。
       2004年11月21日,中国东方航空公司MU5210航班,执行包头至上海航班任务,从包头机场起飞,一分钟后坠毁,机组6人,机上乘客47人全部遇难。特别需要注意的是,2004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中仍然占有很大的比重,达10万7千零77人。
       道路交通监控录像记录下的一幕幕惨剧,让我们看到了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是有法不依;闯红灯、超限、超载、酒后驾驶等等。
       1999年11月24日“大舜”轮,从烟台驶往大连途中在烟台附近海域倾覆,船上304人中有282人遇难。
       同样发生在渤海的海难,却有着完全不同的结果。2004年11月16日,大连海运公司所属客滚船“辽海”轮从烟台开往大连港途中失火,船上载有340名旅客和船员。交通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海上应急预案,一方面组织协调有关船舶参与援救,另一方面,运用中国海事电视监控系统、海事卫星系统等高科技手段,实施视频信号远距离传输,使搜救中心及时了解火情和现场情况,有效地实施应急预案,组织、指挥现场的救助工作,及时撤离了遇难船只上的所有旅客、船员,避免了沉船事故的发生。
       从单单一起事故灾难来看,它的发生往往是偶然的,但是,事先有没有完善的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能不能整合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却总是能直接影响着灾难的后果。
       2004年2月15日11时,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了一场令人震惊和痛心的特大火灾,这场大火仅仅是由于一个小小的烟头引起的,瞬间大火夺去了54个鲜活的生命,70人受伤。
       2000年12月25日21时,洛阳市东都商厦因电焊工违章作业引起特大火灾,浓烟烈火顺势扑向正在该商厦四楼东都歌舞厅参加圣诞联欢的群众,309人当场罹难。
       煤矿安全生产一直是人们关心的一个重要领域。
       2000年1月11日,江苏徐州大黄山煤矿发生透水事故。63名矿工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当地党委和政府立即成立了现场指挥部,启动了抢救方案。
       组成了4支抢险队,24小时不间断地实施抢救的同时,向被困地点打钻,通过塑料管输送营养液和水,维持井下矿工生命。
       由于井下连续发生多次塌方,给营救工作造成不小的困难,但由于组织有序,抢救方案科学,抢险设备、物资等保障有力,经过127个小时的艰苦抢险,被困井下的63名矿工中,41名矿工获救,22名矿工遇难。
       近年来,重、特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2004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80.36万起,死亡13.68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500亿元。(孟庆海)
       (摘自1月11日央视《经济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