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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提高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领
作者:徐颂陶

《新华月报(天下)》 2006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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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公务员队伍是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党的执政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国家吏治所在。公务员直面人民群众,处理各种各样的公共事务,做出大大小小的决定。他们的能力素质,关系到国家管理水平的优劣、效率的高低,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能否得到切实的维护和保证。正如古话所说:“官贤则民先受其利,官不仁则民先受其苦。”无论从哪一方面看,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都是治国理政的一件大事。
       我们党在取得执政地位以后,始终把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作为一个重要的探索课题。在2004年10月召开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深刻总结了我们党55年来的执政经验,提出了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具体阐述了执政能力的含义和要求,并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最近,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提高公务员的素质、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两个重要文件,是我们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
       公务员法强调,要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高管理效率和科学水平,必须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决定》指出:“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法,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决定》还根据我国国情和当前实际,提出了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五个方面的能力要求,即: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这“五个能力”,充分体现了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使命,全面反映了我们党执政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和现实要求。它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也是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的根本内容和具体要求。
       遵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国家人事部制定了《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把公务员的能力素质具体细化为九项标准。这九项标准的出发点,就是要提高公务员的“五个能力”、解决好为谁执政、怎样执政和靠什么执政的问题,努力把掌握执政规律、提高执政能力、完善执政方略、改进执政方式、完成执政使命结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全面提高公务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素质,自觉地为人民群众执好政、掌好权、用好权。
       为了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要求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动公务员的能力建设,人事部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联合组织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的部分教授和研究人员,编写了《国家公务员九项能力培训教程》。这套培训教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决定》的要求,以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为依据,依照框架提出的九项能力标准,按项编成教材,全套共九本,构成了一整套公务员能力培训系列教程。
       公务员能力培训系列教程,坚持改革创新,吸引、借鉴国内外培训教材的有益经验,打破了过去教科书式的传统编写方法,采用能力标准、课程内容、能力测评三个部分,增加了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把填鸭式灌输性知识教学,改为着重提高公务员思考解决问题能力的培训,突出了案例分析,增强了学习的趣味性和培训的深度与广度。这在学习教材的编写上,是一个有益和成功的尝试。我们相信,这套公务员能力学习系列教程的出版,必将促进当前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的深入发展,并得到大家的信赖和好评。
       (徐颂陶,原国家人事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九项能力培训教程》丛书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