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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象杂记]擦鞋女
作者:张 扬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8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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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5日晚,一位青年来电话,口气很高兴地说:本市日报今天头版头条报道,“市发改局决定取消若干收费项目。副标题特意点明:取消向‘擦皮鞋的’‘拉板车的’征收‘占道费’和‘市容管理费’。”他接着说:市报以如此突出的位置报道这类消息,极为罕见。
       我沉吟道:“这事‘背景’怎样?”
       “听说是省委领导同志为擦鞋女问题批评了我市。”
       放下电话,我想起一些往事。
       前年秋天的一个夜晚,星光黯淡。我和妻子孩子,一家三口到附近山沟散步。山上森林密布,两侧怪石嶙峋,一条小路蜿蜒伸向山沟深处。忽然听见一个人急匆匆的脚步声。我们朝路旁靠了靠,那人踏着急促的步伐从我们身边掠过。朦胧中看得出是个女子,挎着一口小箱,扛着一把小椅……
       啊,是个擦鞋女。她往前走了没多远,转上一条崎岖山径,消失在浓重夜色里。显然,她刚“下班”,正带着浑身疲劳赶回租住的农舍。
       我凝视擦鞋女消失的地方,沉默良久;然后,不知是对妻子、对孩子还是对自己轻声说:“她们不偷,不抢,从事这种最卑微的劳动,以维持生活,甚至支撑家人生计和孩子求学……”
       这里虽是个“县级市”,但在全省县级行政区划中,人口居第一,地域面积和财政收入居第二,还跻身“全国百强县”。尽管如此繁荣,却一直在向一些从事“最卑微劳动”的人们征收这种那种费用。有一次竟以“执法”名义抢夺行驶中的中巴车方向盘,酿出奇祸。
       社会底层弱势人群之中,最弱的恐怕就是擦鞋女了。她们每人每年要缴纳“占道费”360元和“市容管理费”240元。
       去年11月的一天,市委书记因事来“看望”我。对话中,我谈起擦鞋女:“不收或少收她们的钱,不行吗?”谈到别的话题,书记很客气;唯独对这个话题,他态度坚决:“城市管理是必要的!”
       我没跟书记“辩论”。话说到这份上,就不必再费唇舌了。但是,往后,只要有人到我家,无论是朋友(包括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位青年),是作家记者,是各机关单位干部,还是新任市委书记和市长,我仍然说,说起那个秋天的夜晚,说起在黑黢黢山沟里遇见的擦鞋女,说起社会底层弱势人群的卑微劳动和艰难处境……
       去年4月的一天,省委常委兼宣传部长来了。我又说起这个话题。他连连点头,表示赞同,还说:“我对这个问题是做过调查的。”
       省委常委兼宣传部长对“擦鞋女问题”做过调查?这是有可能的。他在调省委之前,当过某市市委书记,此前还在另一个城市当过市长,更早还在市以下单位和地区任职多年。就是说,不会缺乏对贫苦人群生活状况的了解。
       他接着说:“一个擦鞋女平均每天收入20元。但她还要吃和住呀,还要‘成本’,像鞋油,刷子,等等。”他表示,收取擦鞋女的“占道费”和“市容管理费”,显然不妥。
       我为发现了一位“知音”而感到欣慰。
       过了若干时日,省委书记让秘书来电话。虽然是谈别的事,我却又说起擦鞋女;听得出,年轻的秘书对这个“额外”话题听得很认真,还流露出真诚的感慨。
       虽然时间拖得太久了一些,但问题终归解决了。今天,600元钱对很多人来说是小数,但对社会底层最贫苦的人群来说,就不同了;何况他们还会从中感受到一种比多少钱都更可贵的东西,那就是开始有了人的尊严,不再时时惊恐躲藏,不再每天面对呵斥和驱赶!我不知道对擦鞋女问题提出批评的是哪位“省委领导同志”,但我知道人性和文明又一次战胜了冷漠。
       走在街上,发现擦鞋女们脸上多了笑容。
       我深深舒了一口气。
       【倪早菊荐自《今晚报》200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