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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现实]让农民住在楼上喝西北风?
作者:艾 琳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7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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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河南雀郑州市盒水区庙李镇琉璃寺村,记者了解到,这个村以进行村庄改造、让农民“上楼”之名,把包括数百亩基本农田在内的大部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进行商业住宅开发。谊方案因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原因,遭到村民强烈反对。(9月29目《半月谈》)
       1300亩土地,950亩用于商业开发,350亩用于建设村民新村和村民生活。这就是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琉璃寺村建设新农村的重大举措。
       可以想象的是,如果这一举措真的得到实施,那么。琉璃村顷刻间就会变成一个“小康”村,甚至是“现代化”村。农民一个个地住上了楼房,原来的耕地变成了一幢幢的商品房或者商场、宾馆、饭店。原本清静的土地,也会倾刻间变成一片“繁荣”景象。
       但是。那些没有了土地的农民,搬进楼房以后,靠什么来维持生存呢?要知道。这些农民原来赖以生存的土地是1300亩,现在连一个零头也没有了,还如何生存呢?原来可能用粮食、蔬菜换回一些现金,供孩子上学、供家人看病、供家中零用的,现在,这些收入不仅没有了,可能还要花钱买粮、买菜,这些农民又如何生活呢?
       不错,这样的举措出台以后。从表面看,农村漂亮了,道路宽了、环境美了,农民也都住上楼房了。可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命根没有了,总不能让他们位在楼上喝西北风吧?
       我们说,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对具备条件的地方,进行村庄改造,居住相对集中,让农民都能够象城市人一样住上楼房,不仅可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而且能够节约土地资源。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应该说,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然而,政策到了下面,却总要走形、总要跑题,一些地方打着为农民办事、为人民造福的旗帜,不顾长远、不顾全局。从中牟利,损害农民利益,甚至存在严重违法乱纪问题。
       更重要的,当农民对这样的问题提出质疑,多次到省市有关部门上访,反映问题,反映他们的利益受到侵害,要求纠正这样的行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上级政府与部门竟然置农民的异议于不顾。置农民的诉求于不顾。置农民的利益于不顾,不听农民的诉求。不到基层进行认真调查。不对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进行纠正。而纵容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纵容村委会进行非法出让土地,纵容开发商破坏耕地。
       对滥用耕地、乱占耕地问题,河南某些部门不仅没有制止,反而对农民发出最后通牒,金水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甚至扬言“此次拆迁实行先礼后兵,坚决拆除。谁和改造指挥部作对,就是和政府作对。”并采取停水断电的恶劣手段。逼迫农民搬迁。难道这就叫以民为本、执政为民吗?
       琉璃村的问题。表面看是个案。实质是一个共性问题。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只是没有暴露。只是反映没有这么激烈而已。
       近年来。围绕全国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土地大量被占用和浪费的现象。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并多次派出检查组到地方进行检查和督促,要求地方政府一定要从大局出发,从长远考虑,保护好耕地,实现可持续发展。但是,一些地方为了局部利益,仍然我行我素,王中央的政策于不顾,肆意浪费和大量占用耕地。如果这一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那么。18亿亩的耕地红线将会在短时间内被突破,中国的粮食问题就可能成为中国发展的最大问题。一旦这一天到来,可能就是中国的最大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