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经济]要闻摘编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记录)》 2008年 第05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胡锦涛等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
       
       4月5日上午,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来到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同首都劳动模范、奥运志愿者和少先队员代表一起植树。
       当天是第二十四个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日,北京近200万干部群众前往各个植树点,加入植树造林、绿化首都的行列。
       上午10时许,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来到奥林匹克森林公园植树点,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胡锦涛拿起铁锹,同首都劳动模范和北京市、国家林业局的负责同志一起铲土,一连种下一棵白皮松、一棵华山松和一棵紫玉兰。每种下一棵树,总书记都亲切地招呼少先队员,提起水桶给树浇水。胡锦涛一边种树,一边向有关负责同志询问这些年植树造林的情况,并叮嘱一定要落实责任,加强管理,提高树木的成活率。胡锦涛对大家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种有效形式。我们今天多种一棵树,祖国明天就会多添一片绿。全国人民持之以恒地开展植树造林,我国生态环境就一定能够不断得到改善。
       植树现场一片忙碌,领导同志和首都干部群众、少先队员代表一起干得热火朝天。他们有的挥动铁锹往树坑里填土,有的在种下一棵树后把土培实,有的和少先队员一道给新种下的树浇水。在植树过程中,领导同志还与身边的干部群众亲切交谈,询问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畅谈北京和祖国的美好未来。
       经过一上午的紧张劳动,大家种下了几百棵树木。在和煦的春风中,一棵棵树木昂然挺立,焕发出勃勃生机。
       植树活动结束后,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又兴致勃勃地登上奥林匹克森林公园的最高点仰山山顶,察看近年来公园的绿化成果。放眼望去,整个奥林匹克森林公园草木葱茏,不远处的北京奥运会主会场“鸟巢”和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格外壮观。看到这一带的环境如此优美,胡锦涛等十分高兴。在认真听取首都绿化情况介绍后,胡锦涛说,北京市这些年绿化工作很有成绩,特别是建成了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使北京多了一片“城市森林”。现在离举办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越来越近了,我们要进一步弘扬“绿色奥运”理念,吸引更多的市民参与到植树造林、美化环境的活动中来,以良好的环境迎接各国体育健儿的到来。
       参加当天首都义务植树活动的领导同志还有王刚、王兆国、王岐山、回良玉、刘淇、刘云山、刘延东、李源潮、张德江、徐才厚、郭伯雄、何勇、令计划、梁光烈、马凯、孟建柱、戴秉国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以及北京市的负责同志也参加了植树活动。
       (据4月6日《人民日报》)
       全国水利科技大会在京召开,回良玉讲话
       
       3月31日,全国水利科技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快水利科技创新、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加强水利科技创新,不断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为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保障,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回良玉强调,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处于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时期,对加快水利科技创新、促进水利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水利科技工作要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技术研发和高新技术利用,加速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集中力量开展科研攻关,努力实现水利科技创新的重大突破。要实现应对水旱灾害的科技新突破,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支撑;实现饮水安全和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科技新突破,为保障人民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用水提供有力支撑;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的科技新突破,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实现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的科技新突破,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提供有力支撑;实现水利高新技术、信息化技术研究和应用的新突破,为推动水利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回良玉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水利科技工作的领导,把水利科技纳入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水利科技投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水利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深化水利科技体制改革,着力构建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加强水利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水利科技国际交流与合作。
       这次会议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水利科技大会。会议表彰了第三届水利青年科技英才、全国水利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了2007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
       (据4月1日《人民日报》)
       《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出台
       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海洋领域总体规划《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获批出台,规划涵盖了海洋资源、环境、生态、经济、权益和安全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
       《纲要》规划期限为2006—2010年,远景展望到2020年,提出了相关的海洋发展目标,包括海洋综合管理体系继续完善、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和海洋公益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等。
       “十一五”期间的目标是:2010年海洋生产总值要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1%以上;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将达到50%;海水利用对沿海缺水地区的贡献率达到16%—24%;入海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风暴潮灾害紧急警报提前6小时发布,海啸灾害紧急警报提前30分钟发布;重点海域年巡航监察面积达到100万平方公里。
       在参与国际海洋事务方面,我国将继续积极勘探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努力寻求战略资源可接替区,圈定满足商业开发规模的富钴结壳资源区,圈定多金属硫化物资源远景区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全面参与国际海底区域事务,争取国家权益。同时我国坚持和平利用极地区域,加强南、北极科考工作,拓展极地考察空间,形成南极内陆站运输支持体系、能源供应系统,建立极地基础研究共享平台和机制。
       到2020年,我国将初步实现数字海洋、生态海洋、安全海洋、和谐海洋,为建设海洋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在对海洋进行总体规划中,针对不同领域将建设相对应的重大工程,特别是要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将要实施。主要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203个、生活垃圾处理场49个,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165个,削减COD排海总量68718吨;恢复渤海滨海湿地21万公顷,建设渤海沿海防护林50万公顷,新建49处各类海洋保护区,对现有25处海洋保护区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为显著提升海上、空中与陆岸的巡航执法能力,我国将建造1艘排水量3000吨级、具备远海航行能力并可搭载直升机的中国海监船,2艘排水量1500吨级、具备中远海航行能力和4艘排水量1000吨级、具备中近海航行能力的中国海监船。
       完成7000米载人潜水器深海海上试验;在南极内陆冰盖海拔4000米的冰穹A地区建立容纳15—20人的我国第三个南极考察站;发射一颗海洋动力环境卫星;总体实现1∶100万海洋区域地质调查和重点海域1∶25万调查……这些重大工程的建设将会大大提高我国海洋科技的发展和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能力。
       另外,《纲要》将计划建立海域关闭制度。当海域一旦受到重大污染事件影响、发生赤潮等应急事件或存在较大的人体健康影响风险以及灾后需要治理或恢复,都需要采取关闭制度,整治、修复、控制和恢复海域的功能,在一定时期后,再重新开放。
       
       (据2月22日《人民日报》)
       国务院批复同意四大流域防洪规划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讯,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海河、太湖、辽河、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水利部副部长矫勇当天表示,通过这些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大江大河防洪标准,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对保障流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规划,到2015年,海河流域中下游地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太湖流域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重点防洪工程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设。辽河干流石佛寺至盘山闸段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其他主要防洪保护区基本达到50年一遇。松花江流域哈尔滨市、长春市的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其他地级以上城市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松嫩平原、三江平原等主要粮食生产基地的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
       目前,我国长江中下游干流堤防建设全部达到规划标准,实现了千百年来从围湖造田到退田还湖的历史性转变;黄河下游标准化堤防一期工程已经完成;治淮19项骨干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基本实现了国务院确定的治淮建设目标;太湖防洪工程体系基本形成;嫩江、松花江、海河、珠江治理都明显加快;其他大江大河重要堤防得到加固,防汛调度指挥系统加紧建设。黄河小浪底、万家寨、淮河临淮岗、嫩江尼尔基、广西百色、四川紫坪铺等水利工程相继建成发挥效益,实施了2000多座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据2月21日《人民日报》)
       首列国产时速350公里动车组下线
       4月11日,首列国产时速350公里CRH3“和谐号”动车组在中国北车集团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下线,标志着中国铁路技术装备现代化取得又一重大成果,我国由此跻身世界上仅有几个能制造时速350公里高速铁路移动装备的国家。
       据了解,该车型已经进入批量生产阶段。首批下线的前3列动车组将在北京奥运会前投入京津城际铁路运营。预计2009年底之前,将有57列陆续下线投入运营。
       按照“引进先进技术,联合设计生产,打造中国品牌”的总体要求,我国铁路系统把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结合起来,成功引进了世界上最先进的时速200公里及以上动车组技术、大功率电力和内燃机车技术,并在这一技术平台上,建立并完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强的时速350公里及以上中国高速铁路技术体系。
       此次下线的动车组是8辆编组,4动4拖,采用电力牵引交流传动方式,最大牵引功率8800KW,运营时速350公里,在牵引系统、制动系统、高速转向架、车体空气动力学等方面技术先进、成熟,处于当今世界领先地位。
       该型动车组由1辆一等座车、6辆二等座车和1辆带有厨房的二等座车组成,全车定员557 人。车内设有可旋转式坐椅、旅客信息中心、多媒体影视系统、航空式餐饮设施、残疾人卫生间、轮椅存放区、婴儿护理桌,体现了以旅客为中心的设计、制造理念。车内装饰材料100%达到国际相关环保标准,为旅客提供了绿色环保的乘车环境。
       (据4月12日《人民日报》)
       审计署发布2006年对18省市收费
       公路建设运营管理审计公告
       
       2月27日,审计署发布了2006年对北京、浙江、辽宁、山东等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的审计公告。审计结果表明——
       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违规情况主要包括:公路项目建设中未使用银行贷款或使用了银行贷款但已归还,仍设有66个收费站;在国家明文规定禁止收费的三级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
       提高收费标准。浙江、安徽等7省(市)提高收费标准,多征收通行费82亿多元。
       延长收费期限。抽查山东、北京等12个省(市)35条经营性公路发现,由于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成为“高价公路”。
       部分地方政府过分依赖银行贷款建设大量收费公路,增加了社会运营成本,增大了偿债风险和资源风险。
       此外,各地还存在收费公路规模过大的问题。除北京和上海外,“十五”期间16个省(市)新增二级以上公路的67%为收费公路。不符合国家关于“公路发展应当坚持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的指导原则,这种状况实质是将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一部分责任转嫁给社会和公众。
       审计调查山东、江苏、浙江等10省(市)106个公路经营权转让项目发现,地方政府越权和违规审批经营权转让项目达64个,占转让项目数的60%。
       再者,部分地方政府用银行贷款抵顶转让金。部分地方转让18个项目获取的243亿元资金中,有170亿元是受让方以被转让公路作质押取得银行贷款支付的,占70%。这不仅未达到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路建设的目的,而且让一些单位以极低的风险代价控制了巨额公路国有资产,并从中获取巨额利益。湖北省武汉至黄石高速公路对外转让时,由于少数领导插手,一名外商从中牟利14.5亿元。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向有关省(市)提出了要求纠正和整改的意见;依法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移送违法违纪案件15起,已有34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据2月28日《人民日报》)
       中国民用航空局对东航“返航”事件做出处罚
       3月3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18个航班返航,影响后续航班安排,造成千余名旅客滞留机场。
       据东航云南分公司总经理杨旭介绍,3月3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执行航班295个,其中自昆明飞往云南大理、丽江、西双版纳、文山等地的18个航班因风切变、低空扰流等天气原因先后返航回昆明,并影响到后续运力安排,造成较大面积航班延误,千余名旅客滞留机场。
       4月5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派出工作组,对东航航班不正常原因进行详细调查。这是民航局首次对东航航班不正常事件作出回应。
       中国民航局有关负责人表示,3月31日,中国民航局得知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航班不正常、造成旅客滞留机场的情况后,高度重视,民航局领导亲自部署,责成民航西南管理局具体协调处理,要求相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航空公司正常运营。4月1日下午,所有航班恢复正常,积压旅客疏散完毕。4月4日晚上,民航局进行研究后决定,民航云南监管办封存所有返航航班资料、目的地机场天气实况,以及相关飞行数据。民航局派出的工作组将对返航原因进行详细调查。
       民航局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果发现飞行员有故意延误航班等有悖职业道德的行为,将责成有关方面视情依法依纪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4月7日,东航发表声明称,3月31日至4月1日共计21个返航航班中,有部分航班并非当时机组所反映的“天气原因”返航,存在明显的人为因素。东航方面表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责任人,并对旅客进行补偿。东航云南分公司已对涉嫌人为原因返航的当事人实施“暂时停飞、接受调查”的处理。待调查结束后,东航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依纪进一步做出严肃处理。东航股份公司已责成东航云南分公司两名主要负责人停止履行职务,同时派出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李养民代理云南分公司总经理。
       声明称,事发当日,东航已按规定对部分旅客当场做了补偿,对于受航班返航影响的其他旅客,东航将一并给予补偿,对于此事件中给旅客带来的诸多不便,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东航再次表示深深的歉意。
       
       4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就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3月31日和4月1日航班返航事件做出调查结论,同时对东航做出停止东航云南地区部分航线、航班的经营权和人民币150万元罚款的决定。
       经过技术调查,调查组认定,东航云南分公司3月31日和4月1日返航的21个航班中,因飞机故障原因返航的1班;因天气原因返航的2班;非技术原因故意返航的4班;听到前机返航,处置不当,盲目返航的5班;因译码设备工作不正常,QAR(飞行数据快速存取记录器)无数据或数据错误,无法从技术上判定返航原因的9班。据此民航局认为,此次返航事件,主要是东航云南分公司少数飞行人员无视旅客权益所造成的一起非技术原因的返航事件。
       民航局同时对东航提出四条工作要求:
       一、要按照民航局有关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标准,稳定队伍,确保飞行安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好此次返航事件涉及的旅客权益问题。
       三、对此次返航事件负有责任的相关领导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在云南分公司开展法制观念、责任意识、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整顿。
       四、继续就3月31日、4月1日云南分公司部分航班返航的非技术原因进行深入调查,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结果上报。
       (据4月2日“新华网”,4月6、8日《新华每日电讯》和4月18日《光明日报》)
       央行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3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今年以来第2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也是去年以来第12次动用这一货币政策工具。
       此次调整后,普通存款类金融机构将执行15.5%的存款准备金率标准,再创历史新高。
       央行称,这一举措是为落实从紧的货币政策要求,继续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在央行宣布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当天,央行还向市场发行了560亿元的央行票据。
       存款准备金率是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通常是指中央银行强制要求商业银行按照存款的一定比率保留流动性。适时运用这一政策工具,能有效调控信贷的增减。
       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自1984年建立,在20多年里,先后经过多次调整。2003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连续17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据3月19日《经济日报》)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人民日报北京4月18日讯,日前,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重组办法》实施后,所有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充分披露对投资者敏感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
       据介绍,《重组办法》施行后,上市公司拟实施《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需再报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或窗口指导;上市公司可以按照《重组办法》、相关信息披露准则和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行确定交易预案,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为促使上市公司做好相关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证监会同时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4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规定大宗出售的存量股份要到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根据《意见》,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意见》中的存量股份,是指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以及新老划断后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根据规定,转让存量股份应当满足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对特定股东持股期限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遵守出让方自身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转让需要获得相关部门或者内部权力机构批准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
       《意见》指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如果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后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
       根据《意见》,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则,监控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的行为,规范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规定。
       另外,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这一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当天,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大宗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轻了对二级市场的压力,缓解了对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价格形成机制的冲击,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对存量股份减持的心理预期。
       (据4月19日《人民日报》和4月21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由3‰调整为1‰
       人民日报北京4月23日讯,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3‰调整为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4月24日,受证券交易印花税调降利好政策刺激,沪深股市放量大涨,上证综指和深证成指双双出现9%以上的巨大涨幅,创下近七年来最大单日涨幅。
       上证综指跳空261点,以3539.87点大幅高开,较前一交易日上涨304点。收报3583.03点,涨幅达9.29%。深证成指当日上涨超过1100点,收报12914.76点,涨幅达9.59%。两市成交金额超过2700亿元,比前一交易日增长了一倍多。
       链 接
       我国印花税税率调整历史
       证券交易印花税自1990年首先在深圳开征,过去18年来我国股市印花税税率曾经有过数次调整。
       ●1991年10月,深圳市将印花税税率调整到3‰,上海也开始对股票买卖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3‰。
       ●1992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文,明确规定股票交易双方按3‰缴纳印花税。
       ●1997年5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从3‰提高到5‰。
       ●1998年6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从5‰下调至4‰。
       ●1999年6月,B股交易印花税税率降低为3‰。
       ●2001年11月,财政部决定将A、B股交易印花税税率统一降至2‰。
       ●2005年1月,财政部又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2‰下调为1‰。
       ●2007年5月30日起,财政部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1‰调整为3‰。
       (据4月24、25日《人民日报》和4月24日《文汇报》)
       【本栏责任编辑 蒋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