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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在京举行胡锦涛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并发表讲话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记录)》 2008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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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24日至25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同与会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的政法工作,部署了2008年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法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周永康在讲话中强调,胡锦涛总书记在与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座谈时的讲话,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给予了充分肯定,进一步指明了政法工作的前进方向,对做好新世纪新阶段政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政法机关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周永康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政法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找准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努力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一要牢牢把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个主题,进一步坚定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政法机关高举伟大旗帜,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要牢牢把握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明确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全面加强政法工作中,更加重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加重视化解因民生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更加重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管理,更加重视对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妥善应对,更加重视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三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进一步端正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必须为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必须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政法工作,必须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入手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和谐稳定,必须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必须在执法工作中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体系。四要牢牢把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坚持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从源头上解决群众诉求;以定分止争为目标,充分利用调解手段解决社会矛盾;以增强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平安建设为载体,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新平台;以改善服务为重点,探索建立“社会人”管理的新机制。五要牢牢把握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体制的工作目标,切实维护国家安全,高度警惕和严密防范各种分裂、渗透、颠覆活动。六要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任务,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正确把握改革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从解决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入手,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方向,以人民是否满意为标准,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保障,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七要牢牢把握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落实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增强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八要牢牢把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主线,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政法机关党组织建设,切实维护政法机关的执法权威,切实加强党对政法机关和执法工作的监督,切实加强党委政法委建设。
       会议期间,周永康还同与会代表一起观看了由海政文工团创作演出的情景歌舞剧《忠诚》。
       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肖扬、贾春旺、孟建柱、王胜俊、孙忠同、吴爱英、耿惠昌出席了会议。
       12月25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人民大会堂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他强调,必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政法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准确认识和把握政法工作的性质和职责,通过扎扎实实的努力,不断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政法保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习近平出席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主持。
       胡锦涛强调,政法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而发展;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
       胡锦涛指出,做好政法工作,关键是要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坚持把政法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执法为民,着力保障国家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着力保证社会大局稳定,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胡锦涛就做好政法工作提出5点要求。一是要坚持正确方向。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各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要坚持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政法工作,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政法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二是要保障国家安全。要切实增强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健全国家安全体制,确保国家安全统一。三是要维护人民权益。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司法公正,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要切实加强社会治安工作,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平安建设,依法打击侵犯人民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社会治安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切实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加强基层司法机构建设,提高基层政法部门履行职责能力,切实把维护人民权益的职能落实到基层。四是要深化体制改革。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体制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保障。要继续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从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入手,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切实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完善社会政策,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公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深度和广度。五是要推进队伍建设。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强化政法干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干部队伍。
       胡锦涛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关键。各级党委要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影响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领导和推动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好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级党组织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要坚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重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树立依法办事、守法为荣的风尚,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实际行动。
       胡锦涛指出,大法官、大检察官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承担起带领广大法官、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而不懈努力。
       周永康在主持座谈会时说,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精辟分析了政法工作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深刻阐明了政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职责和重大任务,深刻阐明了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总的要求和重点工作,深刻阐明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大意义和重大措施。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努力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座谈会上,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安顺,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辉忠,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崔亚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先后发言。
       出席座谈会的还有:王兆国、李源潮、盛华仁、肖扬、贾春旺、张思卿。
       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军队的有关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负责人,以及各省会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
       座谈会前,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习近平、周永康等亲切会见了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
       (据2007年12月26-27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