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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国务院先后召开常务会议 听取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等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记录)》 2008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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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和重大新药创制三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听取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一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对提高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经过科学、民主、严格的论证,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和重大新药创制三个重大专项的实施方案已基本成熟,具备了启动实施的条件。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代表了信息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实施这一专项将大大提升我国无线移动通信的综合竞争实力和创新能力,推动我国移动通信技术和产业向世界先进水平跨越。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将重点围绕“三河、三湖、一江、一库”,集中攻克一批节能减排迫切需要解决的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和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提供有力支撑。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将重点针对重大疾病的防治,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医药产品。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抓紧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完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统筹和优化科技资源配置,集中力量突破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吸引优秀人才参与重大专项实施;创新管理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制度,确保重大专项顺利实施。
       会议听取了国资委关于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国有企业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对中央企业的监督检查任务。中央企业深化改革,加快结构调整,总体上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但一些企业负债水平偏高、主业获利能力不强、体制机制转换不到位、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会议强调,必须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一要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二要加大企业自主创新投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三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四要强化企业内部权力制约和外部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制度。
       ······>>> <<<······
       1月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保持物价稳定工作,作出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会议指出,国务院高度重视物价稳定,去年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促进生产发展,保障市场供应和低收入群众生活。目前,生猪生产正在恢复增长,粮食和油料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增加,国家粮食库存充裕,主要工业消费品供大于求,完全能够保证市场供应。但是,当前国际市场原油和粮食等初级产品价格仍在上涨,国内价格上涨的压力较大。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出现少数企业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现象;有的企业故意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推动物价上涨。
       会议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对于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绝不可放任不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方针,在大力发展生产、切实保障供应的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强化对价格的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一要稳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近期,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不得调整,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得提高,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尿素、磷肥等化肥价格也要保持稳定,确因成本上升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二要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根据价格法的规定,近期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度。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测,加强价格和成本调查,促使企业合理定价,并注意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三要严格执法。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非法牟取暴利,以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备案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四要加强教育。企业不仅要追求经济利益,也要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行业协会要加强自律,强化管理,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并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物价稳定。要正确发挥新闻舆论的价格监督和导向作用。
       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大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了对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并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时,经营者报告价格变动理由的程序作出了规定。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稳定物价的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春节前,要对粮、油、肉、液化气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组织专项检查,规范价格行为,保障市场供应。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据2007年12月27日和1月10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