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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要闻摘编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记录)》 2007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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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举办中秋联谊晚会,贾庆林出席
       
       9月24日晚,国政协中秋联谊晚会在政协礼堂举行。在喜庆和谐的气氛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与300多名各界人士欢聚一堂,共迎中秋佳节。
       全国政协秘书长郑万通在晚会上讲话。他代表全国政协向共同致力于人民政协事业的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级地方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郑万通说,十届政协以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的领导下,全国政协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动员和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稳步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人民政协理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曲民乐合奏《花好月圆》拉开晚会文艺表演的序幕,政协委员和文艺工作者表演了精彩的文艺节目,歌曲《爷爷为我打月饼》、歌舞《祝酒歌》等赢得阵阵掌声。
       全国政协副主席刘延东、李贵鲜、罗豪才、张克辉、陈奎元、李蒙、张榕明以及孙孚凌、万国权、胡启立、赵南起、王文元等出席晚会。 (据9月25日《人民日报》)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
       
       人民日报北京10月14日讯,国务院近日作出决定,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这是继前三批取消和调整1806项行政审批项目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这次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有128项,主要涉及企业市场准入,资质等级评定,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品种确定,进出口资格审批、配额分配,以及对企业特定经营活动的审批等。这些审批项目有的虽有法定设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有的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有的通过质量认证、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还有的属于对同一审批事项多部门、多环节审批。取消这些审批项目,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管理创新。
       予以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有58项,分下放管理层级、改变实施部门、合并同类事项三种形式进行处理。其中,下放管理层级的有29项,这些审批项目原来由国务院部门实施,为提高审批效能、方便申请人,下放至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改变实施部门的有8项,这些审批项目依照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或按照职能相近的原则对审批实施部门作了调整;合并同类事项的有21项,这些审批项目审批内容交叉或类同,合并为8项后可以避免重复,便于管理。
       据悉,今年4月以来,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国务院部门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再一次进行了全面清理,实施了严格审核。对疑难复杂的审批项目,采取召开咨询会、座谈会等形式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就审批项目的处理,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为了确保对审批项目的处理科学合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遵循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注意处理好前瞻性与可行性的关系,对不符合发展要求和改革精神的审批项目,予以取消或调整,同时反复权衡利弊,审慎作出处理;处理好合法原则与合理原则的关系,坚持合理原则优先,对虽有法定设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的项目,本着改革的精神予以取消或调整;处理好责任与利益的关系,对一些部门为了推卸责任而要求取消的项目,应该保留的仍予保留,对一些部门出于部门利益而要求保留的审批项目,应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处理好推动政府改革与保持部门正常运作的关系,既要通过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也要避免由于处置失当而影响部门正常履行职责。经过严格审核和科学论证,提出了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意见。
       国务院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努力在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据10月15日《人民日报》)
       中央纪委、财政部联合召开出差、
       会议定点管理工作会议并提出六点要求
       9月28日,中央纪委、财政部在国家行政学院会议中心联合召开中央和国家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工作会议,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机构全面实施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进行部署。
       会议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提出六点要求。一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协议价格凭据报销。中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强制定点住宿,可以在定点饭店住宿,也可以在非定点饭店住宿,但须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二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定点饭店应携带证明身份的工作证和身份证,并按照定点饭店的协议价格入住相应类型的房间。三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应主动交纳住宿费,并索取正式发票,交本单位报销。不得向地方和下级接待单位转嫁住宿费负担。四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应当到会议定点饭店办会,并主动交纳会议费。到本单位或本系统只对内部营业的内部宾馆、招待所或会议中心办会的,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内凭据报销。五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办会不得向定点饭店提出超过协议规定服务范围的要求。六是各部门、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监察部各派驻机构要加强对驻在部门出差、办会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有关违纪案件。
       据悉,目前,财政部委托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以及各地级市(州、盟)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的定点饭店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共确定了2600多家饭店,作为2007—2008年度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的定点饭店。 (据9月30日《人民日报》)
       【本栏责任编辑 张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