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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栏]为高扬的党旗增添新的思想光辉
作者:徐京跃 李 斌 李亚杰 顾瑞珍

《新华月报(记录)》 2007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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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各地不少党员和党组织致电、致函中央有关部门,以自己的切身感受盛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建议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在党的十七大上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
       2006年12月,在中央对党的十七大报告议题广泛征求意见期间,许多地方和部门的党组织向中央提出了同样的建议。
       修改党章关系重大,必须十分慎重。中央对修改党章的建议高度重视,要求中央纪委、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联络部、中央政策研究室等部门进行研究和论证。
       2007年3月10日,中南海,春暖花开,绿上枝头。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就党章修改听取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与会同志一致赞成党的十七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
       3月下旬,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
       中央认为,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党的十七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是必要的,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期望。
       中央决定成立由吴邦国同志任组长的党章修改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工作。
       4月4日,中南海,20多位来自中央多个部门的同志齐集这里,党的十七大党章修改小组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肩负着全党同志的期望,正式揭开了党章修改工作的序幕。
       中央在党章修改工作一开始就强调,这次党章修改工作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更加符合时代进步潮流、更加符合党心民心,成为一个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党章。
       2007年3月24日,中央发出通知,就党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这一做法,同起草党的十七大报告先就议题征求全党意见一样,是发扬党内民主的生动体现。
       4月上旬,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通知的要求,先后报送了125份关于党章修改的书面报告,普遍赞成党的十七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赞同中央确定的党章修改工作原则。各地区各部门共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1603条,扣除重复意见,共有116条实质性修改意见。
       党章修改小组对这些报告认真进行梳理,形成了五六十万字的意见汇总本。同时,党章修改小组还收集了党的十六大以来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意见和建议。
       党章修改小组认真研究了各地区各部门提出的每一条修改意见和建议,本着适当修改的原则,提出了党章修改建议方案,覆盖了各地区各部门提出的116条实质性修改意见中的72条。
       5月10日、6月1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两次审议党章修改方案,提出重要修改意见。
       6月1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同意党章修改方案。
       7月初,党章修改小组围绕党章修正案涉及的重大理论观点和提法,列出51个专题逐一进一步深入研究。
       7月11日,中央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同党的十七大报告征求意见稿一起,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这次征求意见扩大了范围,各省区市、各部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统计征求意见人数共5560人,比党的十六大时增加约2520人。党的十六大代表和新当选的党的十七大代表都参加了讨论。
       7月下旬,正是盛夏酷暑的日子,胡锦涛总书记先后在北京、重庆、杭州等地分片召开座谈会,当面听取各省区市和军队各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同大家就党章修改问题深入进行研究。
       8月初,各地区各部门又向中央报送了125份书面报告。普遍认为,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积极稳妥、务实严谨,指导思想、修改原则、修改程序、修改内容正确,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和时代要求,使党章这个党的总章程更加完善。
       同时,各地区各部门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党章修改小组日夜奋战,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系统梳理。这一轮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对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共提出311条修改意见,归纳整理为199条。党章修改小组逐条研究了这些意见和建议,对党章修正案稿进行认真修改。这次共修改21处,覆盖60多个单位、30多条意见。
       8月3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开会,听取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在党内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会议要求党章修改小组认真吸收各地区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把党章修正案稿修改得更加完善。
       9月17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拟提请党的十六届七中全会讨论的党章修正案稿。
       10月9日,党的十六届七中全会在京召开。吴邦国同志就《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与会同志认真研究和讨论,提出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党章修改小组据此对党章修正案稿进行了修改。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决定提请党的十七大审议。
       10月15日,党的十七大在北京召开。大会期间,38个代表团的2200多名代表,对党章修正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党章修改小组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
       一次次征求意见,一次次讨论研究,一次次修改推敲……党章修正案数易其稿、越改越好。大到一个重大提法,小至一个标点符号,党章修改小组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工作。党章修改小组先后召开5次全体会议、40多次工作班子会议。广泛征求意见的做法,科学严谨的态度,为提出适应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需要的党章修正案提供了重要保障。
       10月21日,在党的十七大闭幕会上,党章修正案获得一致通过。
       (摘自10月29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