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闻摘编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记录)》 2007年 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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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宣传部长座谈会在京举行
刘云山出席并讲话
6月5日,全国宣传部长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三贴近”原则,唱响主旋律,用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把干部群众的力量凝聚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理论氛围、舆论氛围、文化氛围和社会思想氛围。
刘云山指出,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统一全党思想,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宣传思想战线要把做好迎接十七大的宣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认真筹划、精心安排,切实抓紧抓好。
刘云山强调,当前要紧紧围绕迎接党的十七大,扎实做好各项宣传工作。要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把学习宣传贯彻科学发展观摆在重要位置,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更加深入人心,为十七大营造良好理论氛围。要精心组织“科学发展、共建和谐”主题宣传,大力宣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巨大成就,宣传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做好民生问题和社会热点的舆论引导,为十七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创作生产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丰富城乡文化生活,为十七大营造良好文化氛围。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十七大营造良好社会思想氛围。要切实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网络宣传,提高网上优秀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努力形成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努力形成客观友善的国际舆论环境。
刘云山强调,迎接十七大的宣传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统筹协调,合力推进。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改进创新,提高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以良好精神状态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中宣部常务副部长吉炳轩主持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党委宣传部部长,中央宣传文化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据6月6日《人民日报》)
第三次全国反恐怖工作会议在京举行
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
6月19日,第三次全国反恐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反恐怖工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环境。
罗干说,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和各地反恐怖工作机构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他指出,能不能搞好反恐怖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考验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问题,是我们党和政府能否取信于民的重要标志。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是实现建设和谐世界战略构想、促进世界和平与稳定、为我国创造良好国际环境的客观要求。
罗干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举全国之力,集各方之智,整合各类资源,扎扎实实做好北京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我国实际、符合反恐怖斗争规律、满足反恐怖工作需要的反恐怖工作体制,尽快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反恐怖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反恐怖工作指挥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坚持防范和打击相结合,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不断巩固发展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尽其责、群众积极参与、各方齐抓共管的反恐怖综合治理格局,形成全国人民严密防范暴力恐怖活动的铜墙铁壁,切实提高预防恐怖活动的能力。要充分发挥国际反恐怖合作机制的作用,加强反恐怖国际合作,切实提高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能力。
罗干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反恐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合理规划、配置反恐怖工作资源,切实加强对反恐怖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强反恐怖战略研究和理论研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消除恐怖活动的治本之策。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方面多下功夫,保证反恐怖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周永康在讲话中强调,要坚持情报先导、预防为主、应急为重、安全至上的原则,着力加强反恐怖情报工作,着力健全反恐怖应急指挥机制,着力强化反恐怖力量和装备建设,着力加强反恐怖国际合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恐怖活动,坚决防止在我国发生大规模恐怖事件,维护和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高度重视北京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到应急指挥机制落实到位、力量装备保障落实到位、情报信息工作落实到位、防范处置措施落实到位、重点目标部位安全保卫落实到位,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进行。
会议还组织通过视频系统观看了“长城4号”反恐怖演习。
(据6月20日《人民日报》)
中央政法委等11个中央单位和解放军总政治部
联合转发浙江福建涉军维权工作文件
新华社北京6月19日讯,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等11个中央单位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日前联合转发《浙江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保障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福建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若干规定(试行)》。这是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军事斗争准备新形势要求,为全面深化涉军维权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
1996年11月,河南省汤阴县在探索解决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实践中,创建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维权巡回法庭”。10年来,在中央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汤阴经验”在全国各地广泛推广,涉军维权工作得到各级党委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相关机构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为部队和军人军属解决了一大批涉法难题。据不完全统计,仅最近6年各地就处理涉军纠纷68483件,地方人民法院审结涉军案件27629件。
中共浙江省省委政法委等10个单位和中共福建省省委政法委等12个单位分别颁发的这两个文件,总结多年来的实践经验,从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经费保障等方面对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做出规范,明确省、市、县三级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政法委书记担任,在同级军事机关设立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各市、县人民法院和司法局分别设立涉军维权巡回法庭(合议庭)和法律援助机构;省、市、县三级所需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这两个文件的实施,使涉军维权工作纳入两省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整体布局,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
(据6月20日《人民日报》)
深化全国禁毒人民战争电视电话会议在京举行
6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周永康在深化全国禁毒人民战争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禁毒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巩固、扩大禁毒人民战争成果,切实解决海洛因复吸问题,坚决遏制新型毒品的蔓延,有效防止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实现我国禁毒斗争形势的持续好转,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贡献。
周永康指出,2005年以来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遏制了毒品来源、毒品危害和新吸毒人员的滋生,禁毒斗争形势明显好转。他强调,禁毒工作任务仍然繁重艰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划好、建设好、使用好戒毒康复场所,完善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工作新模式,巩固、扩大海洛因治理成果;加强对新型毒品危害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对娱乐场所涉毒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新型毒品蔓延的势头;严密陆路、海路、空路、邮路立体防控体系,毫不手软地打击毒品犯罪,减轻其造成的社会危害;从严管理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最大限度地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深化以替代发展为核心的境外除源工作,推动国际禁毒合作向务实方向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境外毒品来源;加强禁毒工作法制化、科技化、专业化建设,夯实禁毒基础工作,为禁毒工作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加强对禁毒人民战争的组织领导,巩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综合治理毒品问题的良好局面。
(据6月23日《人民日报》)
解放军四总部下发《关于加强小散远直单位建设的意见》
据新华社北京6月17日讯, 经中央军委批准,解放军四总部研究制定的《关于加强小散远直单位建设的意见》,日前下发全军和武警部队贯彻执行。
“小散远直”是指部队中人员较少、高度分散、远离机关的单位和团以上机关直属的连队及其相当的单位。近年来,各部队坚持按《军队基层建设纲要》抓基层打基础,“小散远直”单位建设得到很大加强,但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小散远直”单位是部队基层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这些单位在部队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专门制定下发加强“小散远直”单位建设的《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部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意见》认真贯彻胡锦涛主席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依据《纲要》和条令条例,对加强和指导“小散远直”单位建设作了系统规范,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加强“小散远直”单位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分析了这些单位的重要地位作用、面临的突出矛盾问题,提出了加强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等。二是明确加强“小散远直”单位建设的主要任务。围绕改进教育训练和管理模式、提高党支部自建能力、完善战备执勤和物质文化设施等,提出了具体对策办法。三是明确加强“小散远直”单位建设的激励措施。着重从党员发展和立功受奖比例、士兵报考军校、家属随军、干部疗养、子女教育等方面,拿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四是明确指导“小散远直”单位建设的工作机制。规定了各级领导机关指导“小散远直”单位建设的主要职责、帮建工作制度、评比表彰活动等内容。
(据6月18日《人民日报》)
全国军转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举行
6月18日,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李继耐出席并讲话。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做好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工作。
华建敏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历来高度重视军转安置工作。妥善安置军转干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再接再厉,下更大的力气、想更多的办法,不折不扣地完成好今年的军转安置任务。要疏通拓宽安置渠道,改进完善分配办法,强化岗前培训,提供培训保障,千方百计安置好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进一步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要深入扎实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帮助军转干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肃纪律,防止和纠正军转安置工作的不正之风,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李继耐在讲话中指出,军转安置工作是国家和军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要用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军转安置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统一思想,自觉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军地的共同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要准确把握中央有关文件的基本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全面落实军转安置各项政策。要继续突出师团职转业干部这个重点,从优安置功臣模范和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转业干部,注重加强自主择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军转安置工作的质量。要加强科学指导,精心筹划安排好各项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搞好军地协调配合,确保军转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正确领导下,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期间军转安置任务已圆满完成,三年共安置军队转业干部25.6万名,安置随调随迁家属6万余名。
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组长、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
(据6月19日《人民日报》)
全国法院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会议在湖南长沙举行
6月15日,全国法院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会议在湖南长沙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会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务必牢固树立国家意识、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把加强和改进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提高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据介绍,当前刑事审判工作的总体表现是一降一升,全国刑事犯罪总数同比下降,但刑事大案要案所占比例上升。肖扬指出,要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全面提高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定罪准确、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和社会评判的“铁案”。越是重大的案件,越是社会关注的案件,越是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越是需要慎重,越是要特别注意办案细节,努力使案件的审理工作滴水不漏,无懈可击。
同时,他还强调审理刑事大案要案一定要在定罪量刑上把握好宽严相济这个度,做到宽严并用,宽严有据,宽严适度,既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外开恩;也不能因为有社会舆论压力就人为拔高,不是越重越好,更不是不分情节轻重一律顶格重判。
肖扬还指出,要加大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领导力度,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大刑事大案要案审判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审理刑事大案要案法官的法学理论水平,丰富司法经验,熟练庭审技巧。还要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
肖扬在会上突出强调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涉外、涉港澳台、涉侨刑事案件等三类案件的审理工作中应遵循的原则。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审理,肖扬提出要高度重视,把维护国家安全、政权巩固和社会稳定作为审理刑事大要案工作第一位的政治责任,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
对于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审理,肖扬说,要把审理好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紧迫任务。人民法院作为掌握评判是非、生杀予夺权力的司法机关,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他指出要深入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管他们曾经职务多高、权力多大,坚决依法惩处,决不偏袒;在定罪量刑时,要考虑他们的犯罪数额,也要充分考虑其他的犯罪情节;对于罪行极其严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严重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依法严厉惩处,形成震慑力量,依法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对于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涉侨刑事案件,肖扬提出既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也要适当考虑外交大局;既要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又要讲究方法,运用策略,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6月16、17日《人民日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一审被判处死刑
5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决根据本月16日法庭公开审理时出示、质证的证据认定,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被告人郑筱萸利用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8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
2001年至2003年,郑筱萸先后担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中,违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草率启动专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未做认真部署,并且擅自批准降低换发文号的审批标准。郑筱萸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的后果,经后来抽查发现,包括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虚假申报资料获得了药品生产文号的换发,其中6种药品竟然是假药。
法庭认为,郑筱萸身为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本应认真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廉洁从政,但其置国家和人民的重要利益于不顾,为有关企业在获得相关许可证、药品进口、注册、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子多次收受贿赂,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监管的正常工作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犯玩忽职守罪,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公开开庭审理过程中,郑筱萸的亲属参加了旁听,其本人和辩护人依法行使了辩护权利。
(据5月30日《人民日报》)
重庆、成都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6月9日,记者分别从重庆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获悉: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6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要求重庆市和成都市要从实际出发,根据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要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也为推动全国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2005年和2006年,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先后成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据介绍,此次批准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到重庆、成都进行了专题调研。中西部地区是我国相对不发达地区,在中西部选择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特大中心城市设立改革试验区,有利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探索一条适合中西部地区的发展道路。
重庆直辖十年来,坚持“打基础、建平台、增后劲”,着力在“解困”方面积极探索并取得了历史性的阶段成果,成都市近年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成效显著。此次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无疑为重庆成都未来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历史性机遇。
(据6月10日《人民日报》)
重庆庆祝建立直辖市十周年
回良玉出席庆祝大会并讲话
6月18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在重庆市人民大礼堂举行重庆直辖十周年庆祝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重庆建立直辖市十周年表示热烈的祝贺。他强调,建立重庆直辖市,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经过十年的艰苦奋斗,重庆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希望重庆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又好又快发展之为、立率先全面小康之位,以和谐社会建设之果、惠广大人民群众之利,努力把重庆加快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为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不懈奋斗。
回良玉说,十年来,重庆市委、市政府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中央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艰苦创业,开拓进取,重庆的综合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文明进步程度明显提升。十年的成就充分证明,中央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回良玉指出,今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到重庆代表团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重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发展方向和思路,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重庆工作的高度重视。希望重庆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走出一条大城市带大农村、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新路。要着力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好地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要积极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努力为全国积累经验、提供示范。要共建共享和谐社会,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更好的实惠。希望重庆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锐气、艰苦奋斗的精神、脚踏实地的作风,聚精会神搞建设,凝心聚力干实事,努力开创重庆改革发展新局面。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全国政协副主席李贵鲜出席庆祝大会。大会由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王鸿举主持,重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洋讲话。来自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代表以及重庆各界群众代表参加了大会。
(据6月19日《人民日报》)
全国残疾人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举行
5月31日,全国残疾人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回良玉在会上强调,促进残疾人就业不仅关系到广大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切身利益,而且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残疾人就业条例》的公布实施,是党和政府重视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大督查和执法力度,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回良玉指出,残疾人是特殊困难的群体,也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广大残疾人有为社会创造财富的愿望,许多残疾人才华突出,创造能力很强,并且普遍踏实勤劳、爱岗敬业,具有常人不具有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残疾人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潜能,促进残疾人就业,是广大残疾人的重要权利和迫切愿望,是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提高生活水平的根本途径,是推动残疾人平等融入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措施。
回良玉强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一要坚持并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保护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多种形式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使广大用人单位履行有关规定和义务,积极主动地接收残疾人就业。二要帮助残疾人转变观念,制定完善有关扶持政策措施,促进残疾人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三要结合农村扶贫开发,组织和扶助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促进农村残疾人多途径就业。四要开展针对性的残疾人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把残疾人就业全面纳入服务范围,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为残疾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
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在会上作工作报告。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据6月1日《人民日报》)
“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奖”表彰大会在京举行
5月29日下午,共青团中央、国家民委、全国青联在北京举行第五届“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奖”表彰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会见了来自全国56个民族的150多位青年代表,为获奖代表颁奖,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各族青年要积极学习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为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多做贡献。
王兆国指出,当代各族青年要自觉把个人的理想同国家、民族的奋斗目标统一起来,把自己的人生追求融入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繁荣发展的事业中来,在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成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要以创新的精神投身中华民族先进文化建设,在大力弘扬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同时,积极吸收其他民族的先进文化成果,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技文化知识。各级共青团、青联组织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主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组织开展好表彰、宣传活动,鼓励引导更多的青年积极致力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重视各族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为他们的成长成才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
乌日切夫等10人获得第五届“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杰出奖”、金纳等189人获得“优秀奖”、北京市宣武区牛街街道团工委等45个单位获得“先进集体奖”、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等24个单位获得“活动组织奖”。
“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奖”表彰活动由共青团中央、国家民委、全国青联共同主办,每3年举办一次。该活动自1993年开展以来,共表彰了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140个,先进个人688名。
(据5月30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