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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现实]视角转换后的“柳暗花明”
作者:符 号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7年 第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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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止一次地见过小摊贩跟“大盖帽”捉迷藏的场面。熙熙攘攘的马路边,不知谁一声“城管来了”,摊贩们立刻风一样地提起篮子拉着车子卷起塑料布没命地跑,仿佛每一分钟都绷紧着神经。疏忽大意或者行动迟缓者,自然要面临秤杆被折、炉子被砸、三轮被扔上大卡车拖走的遭遇。这种“猫鼠斗”的市井短剧不厌其烦地上演了几十年,有的还酿成暴力抗法的悲剧。然而旁观者,情感的天平则多偏于小本买卖者,对“大盖帽”们则多有微辞,有的还相当难听。“大盖帽”们其实也多有苦水,叫做“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公安管坏人,工商管富人,城管管穷人”,是他们的自嘲。法理与人情,让他们常处于两难境地。居民呢,一面不情愿自己的周围脏乱差,一面又不希望为找不到整鞋修伞配钥匙买针线的地方而伤脑筋。
       前不久,上海市一改多年来“堵”“禁”为主的城管模式,决定尊重摆摊路段附近市民的意见,对摊贩加以有序设置。消息传出,好评如潮。重庆、成都、郑州、石家庄等城市也纷纷效法,要医治这多年来绕之不开驱之不散的“城市之痛”。
       “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自古本属正当职业。战国年代即有“车声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的场面,那是“家敦而富,志高而扬”的标志。《清明上河图》中汴河边熙熙攘攘游客云集,街道两旁空地上集满张着大伞的商贩,那“商”机盎然的画面已定格于历史的档案之中。老舍、张爱玲的作品里那走街串巷悠长的叫卖声,令人留连回味;至今成都的好吃街、乌鲁木齐的羊肉摊,仍成为那些城市的独特风景。
       地球上的都市似乎都没有拒绝过乞丐,又何况这些不抢偷不乞不讨的马路求生者。新加坡、韩国、香港都允许占路商贩在规定地点和时间内出摊;德国、瑞士的跳蚤市场,就设在城市规定的空地马路边;欧美许多城市大街小巷经常可见到小商小贩和街头卖艺者,无人鄙视不见有人来驱赶他们。纽约市议会曾提出“人行道摊位修正法案”,要对一直允许的占道经营加以“有条件”限制。结果被否决,理由是取缔“占道经营”,将使一部分“新移民”、“小生意从业者”的生存权利受到可想而知的损害。
       “不论肩挑叫卖,或街畔摊售,总之本小利微,吃着不够。其地位和贫农不相上下”——毛泽东当年的描述,八十多年后并未消失。城市的“形象”不能以剥夺这类人的生存机会为代价去营造“文明景观”。看起来不太“雅观”的马路摊点,其实在为居民服务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着低保、就业的机会。正是减少社会动荡、增强和谐氛围的“消化器”、“稳定器”。当和谐成为最高的价值目标,尊重民意,变堵为疏,并非对商贩群体的某种施舍,而应视为公平与正义的回归,属于人情人性的理性转身与执政善意,是既关注城市的“形象”,更关注弱势群体的生存“形象”,又有利于官员自己的“形象”,属于“多赢”。
       “横看成岭侧成峰”,摊还是过去的摊,人还是过去的人,只消改换一下视角,建立新的“繁华观”、“文明观”,就可能柳暗花明,别有洞天。解禁路边摊之所以令人欣慰,其意义已远大于事情的本身。它与今年春节火车票的不涨价、即将出台的手机单向收费、一些城市新建改建公厕增加女蹲位一样,表明“以人为本”的视角转换。视角一变,非法的成合法,不合理变合理。就像当年“三自一包”责任制,地还是从前的地,人还是从前的人,观念一变,效果全然不同。视角一变,邓丽君的歌,不再是靡靡之音;李谷一的《乡恋》,不再视为不健康歌曲;视角一变,王郅治回国——中国篮球、篮球迷、篮协、八一球队、王本人,08奥运、皆大受益,是真正难得的“多赢”。
       有的官员似乎与生俱来有一种好“鲧”情结,对禁与堵的“治水”思维由衷喜爱得心应手驾轻就熟老马识途;而对于禹的疏与导方针,则明显地疏远、惧怕、笨拙、弱智。赢得的则是怨声载道甚至天怨人怒,是既不利己更不利人的“多损”。
       据说国外有建筑师为楼群间大块绿地设计人行路径时,先不急于设计图上勾勒线路,而是种上小草任人践踏。当草地被踩出了几条清晰的小径时,建筑师的设计方案也就瓜熟蒂落。这种独特的“民意调查”基础上最大限度考虑人们行走的需要的设计,赢得广泛赞誉。上海等城市为马路摊点开禁,也许近于这样的一种设计吧。
       [刘畅荐自《西安晚报》200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