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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日本参院通过《国民投票法案》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记录)》 2007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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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4日上午,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以122票赞成、99票反对通过了《国民投票法案》。执政的自民党和公明党对法案投了赞成票,在野的民主党、共产党、社民党及国民新党反对。
       现行日本宪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若要修改宪法,必须有参众两院议员总数的2/3以上表示赞成方可提出议案,由过半数国民投赞成票方能得到承认。此次通过的《国民投票法案》确定了修改宪法的程序,其主要内容是:国民投票的对象仅限于修宪;年满18岁者拥有投票权;在参众两院设立宪法审查会,自《国民投票法》公布起3年内不得提交或审议宪法修正案。
       《国民投票法》将在3年后正式生效。在今年夏季参院选举后召集的下届国会期间,将在众参两院内设立宪法审查会。在《国民投票法》正式实行后,政府即可审查或提交修宪草案要求进行全民公投。执政党计划在审查会设立后尽快就宪法问题着手展开调查,并力争2011年秋天实现对修宪草案进行国民投票。
       安倍去年出任首相之后即表示,力争在任期内实现修改宪法。安倍是日本第一位战后出生的首相,也是日本第一位明确表示要实现修宪的首相。尽管“修改宪法”自日本自民党建党以来就写进了党纲,但修宪进程步入快车道则始于安倍内阁。
       虽然《国民投票法案》在众参两院先后通过,修改宪法相关的法律程序障碍已不复存在,但实际对现行宪法内容进行修改将是3年后的事情。对此,安倍内阁显得急不可待,匆匆于4月25日成立了一个由前外交官、自卫队官员和学者组成的研讨小组,任务是研究宪法禁止行使的集体自卫权问题。所谓集体自卫权,是指与日本关系密切的国家受到武力攻击时,尽管不是对日本的直接攻击,日本可以动用武力进行反击的权利。日本的宪法解释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只允许行使个别自卫权,即在本国受到攻击时行使武力。
       这个研讨小组名为“关于重新建立安全保障法律基础的恳谈会”,由日本前驻美国大使柳井俊二、前防卫厅参谋长联席会议(统合幕僚会议)主席西元彻也等13人组成。该小组计划于今年秋天向日本政府提出研究报告。此间媒体指出,该研讨小组是“清一色”的修宪派,研讨只不过是走过场而已。
       该研讨小组将研究在以下4种情况下日本可行使集体自卫权的问题:一、利用导弹防御系统击毁攻击盟国的弹道导弹;二、与海上自卫队舰船同行的别国舰船在公海上受到攻击时,自卫队舰船进行反击;三、与自卫队一起参与外国重建等活动的外国军队受到攻击时,自卫队进行反击;四、参加联合国维和活动的自卫队员为排除执行任务障碍而使用武器。
       日本一旦行使集体自卫权,动用武力与盟国一道打击敌对方及其任何设施,自然就成了战争的当事者,日本必然会卷入战争。这是绝大多数日本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也是与日本和平宪法的理念相悖的。
       据共同社5月12日、13日两天进行的全国电话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关于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这一宪法解释,62%的受访者认为“维持现状为好”,比4月份进行的上一轮调查上升了7.4个百分点。这一结果说明,认为没有必要修改宪法解释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对于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这一宪法解释,认为“维持现状为好”的百分比在上升。与此同时,认为“应当修改宪法解释,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回答减少了5个百分点,仅为13.3%。认为“应当修改宪法,使日本可以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回答则基本不变,为19.1%。
       鉴于历史的教训,研究行使集体自卫权问题遭到了日本国内和平力量的反对。《北海道新闻》发表社论强调,不行使集体自卫权是反省上次战争,决心不再重犯过去错误的具体表现,表示了反对行使集体自卫权的立场。联合执政的公明党代表太田昭宏也强调,不能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日本众议院议长河野洋平发表讲话强调,在宪法的制约下,日本自卫队在国外未曾伤害过任何人,对这种和平上的成就应感到自豪。有关人士应以宽阔的视野、吸取历史教训的谦卑态度,对未来国家和人民持有责任感展开讨论。
       (据5月15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