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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要闻摘编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记录)》 2007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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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口和计生工作会议在京举行
       温家宝会见与会代表
       
       2006年12月26日至27日,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会见出席会议的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温家宝首先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工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慰问。
       温家宝说,人口问题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要坚持基本国策不动摇,继续加强和改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稳定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稳定计划生育队伍,稳定低生育水平。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抓好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尤为重要。第二,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创新管理和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的补偿机制和社会保障,引导群众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扩大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覆盖面,把困难家庭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第三,统筹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重视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和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第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要关心和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干部职工,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华建敏要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要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二是推行优生优育,加强出生缺陷的预防和干预,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三是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严惩针对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四是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纳入流入地管理,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改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五是加快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据2006年12月28日《人民日报》)
       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印发流动党员活动证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修订式样
       
       人民日报北京1月9日讯,最近,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印发《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修订式样,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党组织按照新式样做好翻印发放工作,于2007年1月1日起按新式样执行,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和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
       
       
       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证明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原式样是从1995年开始试行的。新式样对原式样进行了修订,新增加了党员联系方式、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和流入时间、流入地党支部名称以及流出地、流入地党支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栏目,体现了流动党员管理以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的原则,便于流入地党组织与流出地党组织相互联系,确保党员不论流动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服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新式样增加了回执联,增加了党员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和原所在基层党委联系方式等内容,便于转出和转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相互联系、紧密衔接,防止党员组织关系在转移过程中出现空当。
       (据1月10日《人民日报》)
       中组部、人事部印发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
       
       新华社北京1月17日讯,日前,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发出通知,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全文另发)。《规定》以公务员法为依据,吸收近年来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公务员考核政策措施,对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标准、程序、结果的使用以及相关事宜作出了全面的规定,共六章三十一条。
       《规定》强调,公务员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规定》明确,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程序,明确规定:先由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同时,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规定》指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要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进一步强化了公务员考核的评价功能,通过考核,发现公务员的长处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提高公务员能力;强调能上能下,对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对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更加注重保护公务员的权益等。这些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了对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视和关心,体现了对公务员的真正重视、真情关怀和真心爱护,从而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规定》在考核内容、标准和程序上进一步细化,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分出专门章节进行规定,增强了可操作性。同时注意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宽紧适度,既保持政策的统一性,又为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预留了空间。
       中组部、人事部《通知》强调,考核作为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务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的重要手段。《规定》的出台,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客观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有着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级机关、不同职务层次的公务员,研究具体的考核标准;要加大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宣传力度,营造实施《规定》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不走样。
       1994年3月8日人事部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据1月18日《人民日报》)
       全国对外宣传工作会议在京举行
       刘云山出席并讲话
       
       1月20日至21日,全国对外宣传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党的十七大召开、迎奥运等重大活动,积极主动地开展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展示良好国家形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客观友善的国际舆论环境。
       
       刘云山指出,对外宣传是党和国家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去年以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卓有成效地开展对外宣传,内容领域不断拓展,方法手段不断改进,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整个外宣工作呈现出扎实推进、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刘云山指出,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要立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向世界准确深入地宣传阐释我们党提出的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等重大战略思想和部署,反映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取得的新成就,展示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良好精神风貌。要围绕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系列外宣活动,为举办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奥运会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利用文艺演出、影视交流、图书展示、文物和艺术展览等多种形式,利用各类国际性文化博览会、文化产品交易会等各种平台,推出更多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让世界人民从文化的角度更好地了解中国。要充分发挥互联网传播的独特优势,各重点新闻网站和各类政府网站要着力在提高信息时效性上下功夫,从不同角度面向国际社会介绍有关情况,及时更新内容,提供最新信息,真正成为外国受众了解中国的窗口。要继续抓好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引导人们在境外尊重当地法律法规和民俗习惯,注意公众场合的言谈举止,当好中国文化的传播者和中国形象的展示者。
       中央外宣办主任蔡武对今年外宣工作作了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外宣办主任,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和中央主要新闻单位负责同志,部分驻外使馆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据1月22日《人民日报》)
       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京举行
       
       1月7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出席大会并发表讲话。
       吴官正指出,要广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认真学习他们坚持原则、秉公执纪、艰苦奋斗、乐于奉献、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优秀品格和崇高精神,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吴官正强调,要政治坚定,做党的忠诚卫士,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严惩腐败分子,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牢记宗旨,当好群众的贴心人,按照中央的要求,继续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要带头学习江泽民反腐倡廉理论,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规律,努力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能力。要严守纪律,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讲党性、讲原则,扶正祛邪、扬善惩恶,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公平与正义。要求真务实,艰苦奋斗,谦虚谨慎,当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主持表彰大会。
       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宣读了《中共中央纪委、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表彰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决定》授予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察局等100个单位“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沈长瑞等9位同志“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荣誉称号;追授林建智同志“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荣誉称号;授予董小兵等168名同志“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追授冷长春、邱华林同志“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中央纪委副书记马宣读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表彰决定,对在纪检监察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李淑萍等299名同志予以嘉奖。
       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大会还在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检监察机关设立了电视会议分会场。
       当天,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向纪检监察战线的全体同志发出倡议。倡议书说,今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和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奋发进取,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行为,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要严肃党纪国法,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深挖腐败分子,严厉惩治腐败,进一步纯洁党员干部队伍。
       要坚决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重点,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据1月8日《人民日报》)
       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济南举行
       罗干出席并讲话
       
       1月5日,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山东济南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并讲话。
       罗干强调,公正、高效、权威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事审判制度的重要特征。人民法院要正确理解公正、高效、权威的辩证关系,以公正赢得权威,以高效体现公正,以权威保障公正,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事审判制度。要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维护市场交易的秩序与安全。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健全巡回审判制度。完善和改革民事再审制度。继续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民事审判中的积极作用。要正确处理判决与调解的关系,案件事实清楚、是非分明、法律关系明确,就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判决。对一些社会影响较大、对立情绪较强、涉及面较广的民事案件要尽最大可能在调解方面多做工作,争取用和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必须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以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以司法公信赢得司法权威。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确保生效裁判得到及时执行。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形成尊重司法的习惯。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参加会见并出席会议。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主持。
       肖扬在会议上表示,一个合乎中国国情的民事诉讼模式,目前基本形成。
       2001年至2006年11月,全国法院审结2821万余件民事案件,83%经一审程序即已完结,59%按照简易程序快速处理,30.8%以调解方式结案。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推动形成合乎国情的民事诉讼模式。肖扬说,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当庭举证与质证和必要的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相结合的民事审判方式,已广为运用;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结果公开、办案质量评价标准公开,各级法院着力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立审分立、审监分立、审执分立”的权力制衡机制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审判规律;健全并落实承办人、合议庭责任制等,让激励约束机制更为有效。
       
       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高级法院负责人和部分民事法学专家参加了会议。
       (据1月6日《人民日报》)
       中央军委下发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2006年12月28日讯,经胡锦涛主席批准,中央军委近日下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这是军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
       《意见》充分贯彻和体现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胡主席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忠实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作为根本着眼点,紧贴军队实际,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军队贯彻落实《决定》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是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意见》指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全军一定要从保持人民军队性质、宗旨和作风,巩固提高部队战斗力,有效履行我军历史使命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决定》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使广大官兵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定拥护者、热情宣传者、积极实践者,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意见》强调,军队贯彻落实《决定》,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始终坚持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始终不渝地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建设大局,坚持依法从严治军,着力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打赢能力,增强内部团结,保持安全稳定,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推动军队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意见》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打牢官兵团结奋进的思想基础。坚持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凝聚军心、铸牢军魂,大力培育以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为核心的战斗精神,提高官兵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素养,建设健康向上的军营文化。要忠实履行职责使命,为国家安全、社会和谐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加速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努力建设与我国地位相称、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军事力量;加紧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职责;积极参加平安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巩固发展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积极推进部队内部民主建设,下大力抓好风气建设,坚持依法带兵、以情带兵、文明带兵、科学带兵,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官兵。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扎实做好维护部队安全稳定的工作。坚持依法从严治军,保持部队正规有序;采取积极防范措施,防止发生重大安全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打牢安全稳定的基础。要发扬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始终保持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高度自觉地维护新形势下的军政军民团结,积极参加和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带头传播社会主义新思想、新风尚。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决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分类指导,把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办法。要正确把握军队贯彻落实《决定》的内在要求,始终着眼于有效履行职能使命和提高部队战斗力。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要发挥表率作用,军委、总部要为全军作表率,上级要为下级作表率,机关要为基层作表率。要广泛开展促进和谐的实践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新鲜经验,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贯彻落实《决定》的浓厚氛围。
       (2006年12月29日《人民日报》)
       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布《中国人民
       解放军共青团工作条例》
       
       新华社北京1月7日讯,经中央军委批准,解放军总政治部近日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共青团工作条例》。这是我军历史上第一部系统规范共青团工作的专门法规,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军队团组织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军队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步骤。
       《条例》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对共青团建设的一贯要求,贯彻胡锦涛主席关于青年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方针,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在科学概括和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军队共青团工作进行系统规范,是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共青团始终坚持我军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忠实履行我军历史使命,推进自身建设和工作创新发展的基本遵循和依据。
       《条例》共十章六十条,涵盖了军队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的基本方面。《条例》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和部队建设实际,把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的基本问题作为规范的重点,坚持团组织设置与部队体制编制相一致,坚持服务部队中心任务与照顾团员青年特点相统一,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相结合,赋予军队共青团建设和工作时代特色和内涵,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科学性、操作性和前瞻性。
       《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军队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加以强调,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等,作为军队共青团工作的基本任务、主要内容、基本原则。把胡锦涛总书记向全国青年发出的“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号召,贯穿于军队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的要求之中。
       《条例》明确把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青年军人,巩固和加强党在军队中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军队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的根本目的,并具体体现到军队共青团工作的主要方面。
       《条例》还细化了团组织自身建设和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突出了团的教育和活动,明确了党组织、政治机关和首长对军队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的领导与指导责任,并专门设章规范团组织战时工作的基本要求、不同作战阶段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等。
       (据1月8日《人民日报》)
       中央军委发布新修订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条例》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讯,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日前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条例》。
       新修订的《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总结吸收国家和军队审计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坚持继承与发展、权力与责任、原则性与操作性的有机统一,具有较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和适用性。《条例》的发布施行,对于进一步强化军队审计监督,维护军队财经秩序,提高军事经济效益,促进部队全面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新修订的《条例》共8章58条,涵盖了军队审计的各个方面,包括军队审计工作的原则、基本任务、领导体制、机构和人员、审计职责、审计职权、审计程序以及审计管理等。《条例》明确规定,军队审计工作遵循党委领导、按级负责,依法审计、客观公正、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效率、保证质量的原则。各级审计部门对本单位党委、首长和上一级审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工作以上一级审计部门领导为主,日常工作由本单位后勤(联勤)机关领导。
       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首长在加强审计工作领导方面的责任,提出了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全面、规范和有效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要求,规定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从事审计或者财务工作的经历。《条例》还规定,审计部门办理审计事项有审计知情、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询存款、保全证据、审计制止、处理处罚、审计建议、审计通报、提请协助等10项职权,并对审计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增加了审计项目、审计方式、审计承诺、审计回访、审计质量责任制以及利用社会审计资源等新的内容。《条例》新增了“审计建设”一章,从审计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手段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新修订的《条例》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1995年发布施行的原《条例》同时废止。
       (据1月16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