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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关系]要闻摘编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记录)》 2007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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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与东盟签署自贸区补充协议
       
       2006年12月8日,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等东盟国家的经贸部长在宿务举行会议,就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并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二次修订协议书》和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修订协议书》。
       这两个协议书重点解决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货物贸易协议》中的一些遗留问题,主要包括中国菲律宾早期收获计划、中国印尼修改早期收获计划特定产品清单、《中越货物贸易协议》等内容。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的顺利实施,使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进一步得到发展和完善。
       薄熙来在签署协议后表示,双方经过高效协商,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协议,表明双方的友好和相互信任,体现了双方对中国东盟自贸区的高度重视。相信这将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开辟更宽的领域,增添新的活力,为中国与东盟全面、持久、互利双赢的经贸合作打下更坚实的基础。过去几年,中国与东盟国家领导人互访频繁,签署了多项重要的经贸协议。目前中方正在认真落实,力争把每个合作项目做深、做细、做实,使双方共同受益。
       东盟国家经贸部长表示,与中国签署这两个协议,是此次东盟与中国经贸部长会议取得的重要成果。东盟国家愿与中国共同努力,继续推进自贸区建设。
       (据2006年12月10日《人民日报》)
       
       中印日韩美五国能源部长会议在京召开
       并发表《五国能源部长联合声明》
       
       2006年12月16日,中印日韩美五国能源部长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印度石油和天然气部长德奥拉、日本经济产业大臣甘利明、韩国产业资源部长官丁世均和美国能源部长博德曼分别率团出席。
       近几年,国际石油价格剧烈波动、不断攀升,能源安全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2006年7月17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圣彼得堡八国集团同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对话会议上提出,为保障全球能源稳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应该树立和落实互利合作、多元发展、协同保障的新能源安全观。为推动新能源安全观的落实,在中方倡议下,召开了本次会议。
       中国、印度、日本、韩国和美国的人口总和达到28.5亿,石油消费总量占世界的45.2%,在能源领域既有共同的利益,也面临共同的问题。本次五国能源部长会议向国际社会传达一个理性的、积极的信号,即世界主要能源消费国将进一步加强对话与互利合作,共同促进节约石油、提高能效,大力发展替代石油,减少对石油的过度依赖,加强能源技术合作研究与共同开发,注重能源环境保护。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在会上提出,五国应本着坦诚相待、真挚合作,互惠双赢、共同发展,明确重点、循序渐进,加强服务、提供便利的原则,努力寻求能源合作中各方利益的共同点,加强政府主管机构的对话,深化企业间的沟通与交流。他建议,在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开发替代石油产品、能源环保技术、石油储备、能源信息交流、能源前瞻性技术研究以及支持产油国提高石油供给能力等方面加强合作。
       会议围绕能源安全和战略石油储备、能源结构多样化和替代能源、投资和能源市场、国际合作的主要挑战和优先领域、节能和提高能效等五个专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在达成一系列共识的基础上,会议发表了《中国、印度、日本、韩国、美国五国能源部长联合声明》。
       当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南海紫光阁会见了出席首次“五国能源部长会议”的各国代表团团长:印度石油和天然气部长德奥拉、日本经济产业大臣甘利明、韩国产业资源部长官丁世均、美国能源部长博德曼。
       温家宝说,节约能源是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个战略性问题。我们致力于建设一个节约能源的社会,依靠政策、技术和投入,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在继续合理开发利用煤炭和油气资源的同时,积极发展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中国政府愿与各国加强能源开发利用,特别是在节约能源、提高效能、发展替代能源和能源环保等方面的合作,为维护国际能源稳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外方表示,五国在能源领域有着共同利益,同时也面临着共同挑战。为此,愿意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新能源和提高能效等技术方面的发展和应用,以加强全球的共同能源安全。
       会见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等在座。
       (据2006年12月17日《人民日报》)
       中美英签署建立网络版权保护协作机制备忘录
       
       为有效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通过网络传播盗版电影、软件、文字作品及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加强和促进网络版权保护的国际合作,国家版权局与美国电影协会、商业软件联盟、美国出版商协会、英国出版商协会于2006年12月15日上午在京签署《关于建立网络版权保护协作机制的备忘录》。
       备忘录中约定,在网络版权保护协作机制框架下,国家版权局将与美国电影协会、商业软件联盟、美国出版商协会、英国出版商协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著作权授权的认证制度,定期就打击跨国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及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美国电影协会、商业软件联盟、美国出版商协会、英国出版商协会将及时向国家版权局通报其成员公司在中国寻求保护的电影、软件、文字作品及录音录像制品的详细名录资料,并向国家版权局提供其发现的在中国境内侵犯其会员公司版权的盗版信息和相关资料。国家版权局也将对在中国境内发生的侵犯外方会员公司版权的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进行查处,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国家版权局还将在宣传培训方面与美国电影协会、商业软件联盟、美国出版商协会、英国出版商协会展开合作,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等相关问题通报情况,交流经验。
       (据2006年12月16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