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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要闻摘编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记录)》 2006年 第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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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补贴标准确定
       人民日报北京7月13日讯 ,200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预算编制已经完成,财政部当天对其内容进行了解释与说明。
       200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预算包括三部分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预算,预算编制确定了2007年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的各项补贴标准,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职工,均可按照规定申领购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按照单位预计2007年职工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总额乘以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确定。
       其中,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8%,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按当地实际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12%。
       提租补贴按照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预计2007年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
       具体补贴标准为: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包括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人和25年以下普通工人)70元/月。
       预算编制对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职工的购房补贴作了详细规定。
       一是按月补贴。指无房老职工(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和新职工(1999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
       1999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的按月补贴计算公式:职工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
       2005年1月1日以后的按月补贴,实行定额发放。补贴标准为: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为:技术工人中的初级工和1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中级工和15年以上(含15年)、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9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含25年)工龄的普通工人10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1100元。
       二是无房一次性补贴。指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老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
       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为无房老职工:未以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未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或其他政府优惠价格购买公有住房(全额出资以市场价或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住房的,不影响其按规定享受购房补贴待遇);未按城市房屋拆迁政策享受货币补偿,未按危改政策享受补偿或未按房改价回迁购房;未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参加集资合作建房;未享受过单位资助购建住房;未领取过国家或单位的住房补助(不含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退出以规定的标准租金承租城镇私有住房。
       无房一次性补贴计算公式:[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0.66×职工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每年13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其中,在计算无房老职工一次性购房补贴的工龄补贴时,职工工龄超过32年的,按32年计算,工龄不足32年的,按实际工龄计算。
       预算编制还对住房未达标补贴和级差补贴做了规定。
       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有房老职工住房面积未达标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差额面积计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住房未达标补贴要根据职工是否已享受购房优惠分别处理。享受购房政策优惠,是指已经按照房改政策购买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自建住房、集资建房以及按上述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购买的腾退已购公有住房、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职工已经承租或购买可售住房,并同时承租不可售住房的,住房面积核定时应合并计算,待其腾退不可售公房后不达标的,由所在单位按规定计发差额补贴。
       对于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一次性计算级差面积补贴。级差补贴要根据职工是否已享受购房优惠分别处理。 ■
       (据7月14日《人民日报》)
       建设部下发《关于落实新建住房
       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
       7月13日,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对国务院37号文件(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提出的“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提出了具体意见。
       根据建设部的《意见》,90平方米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70%的比例,是指从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包括县城)年度(从6月1日起计算)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意见》明确提出,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住房建设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按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建设的总体要求,合理安排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为主的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布局,方便居民工作和生活,并将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分解到具体区域。《意见》要求把套型结构比例落实到具体项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首先应当对拟新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的居住用地明确提出住宅建筑套密度、住宅面积净密度两项强制性指标;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套型结构比例和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落实到新开工商品住房项目。
       对于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意见》要求各地集中进行一次清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年度新建商品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区别规划用地性质、项目布局,因地制宜地确定需要调整套型结构的具体项目。其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调整后送相关部门重新审查合格后,建设主管部门方可发放施工许可证。同时还规定了调整项目的顺序,即首先调整过去违反规定批建的各类住宅项目特别是别墅类项目,按照国办发[2005]26号文件要求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了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但企业未执行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以及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
       (据7月14日《人民日报》)
       国务院召开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
       7月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并讲话。曾培炎指出,现在距离实现清欠预定目标只有半年左右的时间,各地方、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懈,措施不松动,工作不松劲,加快建设防范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国务院确定的三年清欠任务。
       曾培炎强调,要打好清欠攻坚战,坚持清欠工作目标不动摇,坚持省级政府负总责不动摇,坚持谁拖欠谁偿还的目标不动摇,坚持清欠与防范并重不动摇,确保三年清欠目标按期实现。
       曾培炎提出三条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巩固清欠成果。对尚未偿还的拖欠工程款,要尽快形成还款计划,在下半年基本完成清欠任务。要切实防止新竣工项目形成新的拖欠。对违法违规的建设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监管工作,妥善处理农民工对拖欠工资的投诉。
       
       二是加快建设防范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要继续完善防止新欠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深化投资和建设体制改革,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加大建筑市场执法能力建设,及时纠正和查处拖欠行为。
       三是切实落实地方责任,加强部门间组织协调。地方各级政府要坚持把清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继续采取目标考核、督查督办、部门联动、信用惩戒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快清欠进度。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清欠工作指导,搞好监督检查。对不能按时完成清欠任务或新欠严重的地方,应在项目安排、资金补助、土地供应等方面予以限制。
       电视电话会上,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代表清理拖欠工程款部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了汇报,天津、上海、江苏、海南等省市负责人汇报了当地清欠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人参加了电视电话会。
       据建设部统计,截至目前,各地已偿付历史拖欠工程款1770亿元,占全国建筑企业上报的2003年底前竣工项目拖欠总额的95.2%,有15个省(区、市)偿付比例超过95%。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清欠97.7%,社会投资项目清欠完成93.4%。 ■
       (据7月10日《人民日报》)
       我国第一口水深超千米钻井获天然气千亿立方米
       7月13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我国海域油气勘探取得重要进展:全国油气资源战略选区《南海北部陆坡深水海域油气资源战略调查及评价》项目,在中国南海珠江口盆地实施的LW3-1-1井获得天然气重大发现,初步估算天然气资源超过1000亿立方米,有望成为我国海域最大的天然气发现。
       该井是全国油气资源战略选区《南海北部陆坡深水海域油气资源战略调查及评价》项目,位于我国南海珠江口盆地的流花32勘探区块,北距香港250公里。该井水深1480米,完钻井深3843米,是我国第一口水深超千米的深水钻井。根据二维地震数据资料,该井在60平方公里的圈闭上,钻遇56米气层,估算天然气资源超过千亿立方米。据介绍,这一重大发现,证明我国南海珠江口盆地白云凹陷是一个有利的油气富集区,我国南海深水海域具有较大的油气资源潜力。
       据了解,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该地区作了大量油气基础地质调查。2002年4月,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全国油气资源战略选区工作。经专家论证,《南海北部陆坡深水海域油气资源战略调查及评价》项目被列为首批全国油气资源战略选区调查与评价项目之一,由国家财政出资,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承担,于2004年正式启动。两年来,项目承担单位开展了大量有针对性的地球物理调查研究和勘探区带评价工作,落实了多个钻探目标。 ■
       (据7月14日《人民日报》)
       今年第四号热带风暴“碧利斯”肆虐湘粤闽浙
       温家宝看望受灾群众
       人民日报海外版讯,受今年第四号强热带风暴“碧利斯”的影响,福建、湖南、广东、江西、浙江等省发生强降雨过程,湖南、广东、福建一些河流发生了超过保证水位或警戒水位的洪水,其中湘江支流耒水、北江支流武水发生了有记录以来的最大洪水,造成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国家防总商财政部紧急下拨6500万元特大防汛补助费支持湖南、广东、福建、江西等地抢险救灾。国家防总、长江防总和珠江防总已分别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一线了解灾情,协助指导地方抢险救灾工作。
       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截至7月24日16时统计,强热带风暴“碧利斯”引发的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6省区洪涝灾害,已造成死亡612人,失踪208人,紧急转移安置306.8万人。
       7月15日午后,广东、湖南省内大部分地区普降暴雨,京广线湖南境内马田墟—许家洞、广东境内乐昌—坪石段线路共有9个地段先后出现险情,铁路运输严重受阻。15日22时左右,因京广铁路张滩至乐昌区间水害严重,造成上下行线路中断。
       从7月15日晚上开始,京珠高速公路耒宜管理处路段水毁情况严重,大量边坡出现塌方、滑移现象。
       受热带风暴深入内陆的影响,长江流域湘江、珠江流域北江及西江干流相继发生洪水,其中湘江支流耒水、北江支流武水分别发生了100年一遇的特大洪水,北江和湘江干流发生了20年一遇的大洪水。
       按照《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总于7月16日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并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湖南、福建、广东帮助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国家防总要求有关省区切实做好当前的抗灾救灾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群众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
       民政部紧急启动三级、四级应急响应,民政部李立国副部长、窦玉沛副部长分别率由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气象局、解放军总参谋部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紧急赶赴湖南、福建灾区查看灾情,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同时,民政部还向广东灾区派出了救灾工作组。
       受热带风暴影响,各地交通设施遭受严重破坏,国省干线公路路基坍塌,路面桥涵被毁。为此,交通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抢修公路水毁路段。
       交通部已派出工作组分别赶赴灾情严重的湖南、福建、广东三省,协助当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截至目前,交通部已经下拨2200万元的公路水毁抢修补助资金,帮助福建、广东、湖南、江西、浙江、广西、贵州等七省区开展公路水毁抢修工作。
       7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乘飞机奔赴湖南,在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省长周伯华的陪同下,来到重灾区资兴市考察抗洪救灾工作,代表党中央、国务院看望受灾群众,慰问奋战在救灾一线的广大干部群众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并对灾后重建工作进行了部署。
       温家宝指出,目前,正值汛期和台风季节,还有再次发生暴雨灾害的可能。应对台风和暴雨,要做好四件事情:一要有准确的气象信息,提前让群众安全避险。二要预防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三要确保水库安全万无一失。东江水库是大型水库,不能出任何问题。四要确保大江大河堤坝安全。 ■
       (据7月17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和7月18、24日《人民日报》)
       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现场会在晋城召开
       6月21日,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现场会在山西晋城召开。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华建敏指出,瓦斯既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危害,也是宝贵能源。加强瓦斯治理和利用,对于防范煤矿事故、缓解能源紧张状况、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安全发展的具体体现。
       华建敏要求,要切实增强煤矿瓦斯可防、可控、可治的信心,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负责的态度和更有力的措施,抓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一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强瓦斯治理与利用的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应用;二是研究制定促进瓦斯治理和利用的经济政策,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煤层气开发和煤炭生产同步发展;三是健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建立在法制保障基础上;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要求,扎实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部联合召开。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新华社太原6月21日讯,我国瓦斯储量为36万亿立方米,与陆上天然气储量相当。这笔财富不仅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开发,而且成为煤矿安全“第一杀手”。记者从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国家新近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加快瓦斯抽采利用。
       新出台的政策明确,对瓦斯抽采利用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制订;瓦斯抽采利用项目建设用地优先安排;煤矿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可以用于瓦斯抽采系统建设;各级政府要为瓦斯抽采项目提供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
       我国瓦斯抽采利用近年来取得一定进展。去年全国煤矿瓦斯利用量超过10亿立方米,今年的目标是14亿立方米。 ■
       (据6月22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