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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要闻摘编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记录)》 2006年 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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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省(区、市)巡视工作座谈会在京举行 吴官正发表讲话
       5月31日,全国省(区、市)巡视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在会上强调,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巡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分别主持了会议。
       吴官正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能否正确行使权力、清正廉洁,直接影响一个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加强对他们的监督,既是严格要求,也是关心爱护。巡视工作要向县(市、区)延伸,切实加强对这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吴官正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巡视工作质量,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巡视组要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必须掌握,对被巡视地区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要有总体估价。当前,要着重了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科学发展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风政风、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掌握情况要准确真实,既注意发现地方和部门存在的问题,帮助被巡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又要了解他们的好做法、好经验,发现为民、务实,清廉的优秀干部。对巡视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线索,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对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对不适合担任现职、需要调整和交流的领导干部,要及时提出组织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提高巡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巡视干部要加强学习,严于律己,谦虚谨慎,自觉接受各方面包括被巡视地区和部门的监督。
       贺国强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吴官正同志的重要讲话,对做好下一步的巡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以及巡视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各级巡视机构要把严肃地方党委换届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作为巡视工作的重点,主要巡查各级地方党委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制度和中央的指示精神,是否尊重和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是否严厉查处违反换届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广大党员干部是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各级组织部门是否在换届工作中切实负起责任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北京、辽宁等10个省(区、市)的代表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部分中央国家机关主管巡视工作的负责同志,以及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组织部、巡视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6月1日《人民日报》)
       中央纪委召开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阶段工作会议,吴官正发表讲话
       6月12日,中央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了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阶段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做好该公约和我国法律制度相衔接的各项具体工作,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进一步推动我国反腐败向纵深发展。
       吴官正指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我国已经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要本着平等互利、尊重差异、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执法合作、司法协助、人员遣返、涉案资产返还等方面的工作机制。要深化政府间双边合作,参与并推动区域性多边合作和全球性国际合作,在反腐败能力建设、经验交流、人员培训、资金技术援助等方面,与国际公共组织开展合作;继续按照积极参与、相互理解、扩大交流、分享经验的要求,做好与非政府组织的交流和合作;在推动跨国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预防腐败、遏制商业贿赂等方面,与他们开展必要的合作。
       吴官正强调,要健全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积极与其他国家开展司法协助和引渡条约的谈判、签署工作,堵住腐败分子携款外逃的后路。抓紧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国内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增强效果。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探索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注意吸收和借鉴各国反腐败的经验和教训,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增强防治腐败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主持会议。
       (据6月13日《人民日报》)
       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贺国强发表讲话
       6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贺国强在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强调,目前,先进性教育活动已进入收尾阶段,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结工作,努力把成功实践上升为对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把集中教育活动中创造的新鲜经验转化运用到党的建设的经常性工作之中,不断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
       贺国强指出,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级党组织按照胡锦涛同志“关键是取得实效”和“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要求,着力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我们要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取得实践成果的成功经验,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供动力源泉。
       贺国强指出,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级党组织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环节,既严格执行行之有效的制度,又抓紧修订需要完善的制度,特别是注意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及时制定了一批新的制度,在形成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上迈出了重要步伐。我们要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制度成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供制度保证。
       贺国强指出,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党的先进性建设理论研讨活动,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的新鲜经验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经验,认真研究国际共运史上的经验教训,积极借鉴国外政党建设的有益做法,不断丰富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形成了一大批理论研究成果。我们要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理论成果的成功经验,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贺国强指出,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级党组织努力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党内集中教育的规律,在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方面有
       许多新的举措,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做法,确保了先进性教育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我们要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方面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供方法借鉴。
       会议审议了有关文件,研究了有关事项。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据6月6日《人民日报》)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党员总数为7080万名
       人民日报6月18日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自2005年1月开展以来,党员素质和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进一步提高。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党员总数为7080万名,比上年增长1.7%。党的基层组织352万个,比上年净增4.3万个,增长1.2%。
       党员队伍和党组织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发展党员数量增加,年轻党员、女党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比例上升,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改善。2005年全国共发展党员247万名,比上年增长2.4%,其中,在学生中发展党员73.4万名,比上年增加13.7万名,增长5个百分点,增幅最为明显,工人22.6万名,农牧渔民49.2万名,机关干部20万名,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57万名,军人、武警21.7万名,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等3.6万名。
       全国党员中,35岁以下的党员占23%,比上年增长0.3个百分点;女党员占19.2%,比上年增长0.6个百分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占29%,比上年增长1.7个百分点。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国申请入党人数比上年净增48万人,增长2.8%。2005年全国入党积极分子959.6万人,比上年净增29.1万人,增长3.1%。
       党组织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城市街道和乡镇的覆盖面扩大,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50人以上且具有建立党组织条件的9.8万个非公企业中,有97.9%的企业建立了党组织。0.9万个具有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已有0.8万个建立了党组织,占88.9%,比上年增长1.7个百分点。全国0.6万个城市街道共有党的基层组织18万个,平均每个街道有30个,比上年增加4个;3.6万个乡镇有110.2万个党的基层组织,平均每个乡镇31个,比上午增加2个。
       (据6月19日《人民日报》)
       贺国强在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文件视频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6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在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文件视频会议上强调,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法规文件,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不断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推动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贺国强指出,党中央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高度重视,最近集中出台的五个法规文件,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又一个重要阶段性成果。《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职务任期、连任限制、最高任职年限、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等问题作了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交流的对象、范围、方式、组织实施,工作纪律,保障措施等作了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适用情形、操作程序等作出了规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直接谈话或书面询问的形式对了解到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作进一步的了解和提醒;《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报告自己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这5个法规文件和2004年4月集中出台的“5+1”法规文件,与《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干部教育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一道,初步构成了较为完备的干部人事工作法规体系,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贺国强指出,要以中央集中颁布这五个法规文件为契机,进一步抓好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项法规文件的贯彻落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政策不走样。要认真研究贯彻执行法规文件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的有效途径和办法。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要针对社会广为关注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不懈地进行探索实践,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
       贺国强强调,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法规文件,对于做好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地要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文件,切实把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和规定体现到换届工作中,以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的负责同志,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负责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区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据6月20日《人民日报》)
       全国宣传部长座谈会在京举行
       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在全国宣传部长座谈会上强调,宣传思想工作要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鼓舞士气、激发活力,为实现“十一五”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刘云山指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处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越是面对深刻的社会变革,越是面对艰巨的历史任务,越要发挥党的思想理论优势,把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要继续落实好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引导干部群众深刻认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成果,是我们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深化理论武装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干部群众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治国理政、富民安邦的根本指针和行动纲领,坚定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刘云山指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上来,是宣传思想战线的一项重要任务。要进一步加大经济建设、改
       革开放、维护稳定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浓厚氛围。要紧密联系和谐社会建设实践,大力推动和谐文化建设,培育共同理想,倡导和谐精神,营造和谐舆论环境,打牢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要着眼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发展新文化,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为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重在实际行动、重在持之以恒、重在形成机制,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要牢固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刘云山强调,宣传思想工作归根到底是群众工作,必须始终面向基层、服务群众。要贯彻“三贴近”原则,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镜头和版面更多地让给群众,多反映平凡人物的工作生活,多表现普通百姓的精神境界,让千千万万劳动者成为宣传的主角。要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倡导清新朴实的文风,使我们的文章和报道生动活泼,更具亲和力、感染力。要增进对群众的感情,站在群众立场考虑问题,着眼群众需要改进工作,积极探索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部长,中央宣传文化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据5月31日《人民日报》)
       全国电子政务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温家宝、黄菊作重要批示
       6月12日,全国电子政务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黄菊作重要批示。
       温家宝在批示中指出,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公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条件。
       黄菊在批示中指出,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对促进各级政府机构自身改革和建设、增强政府行政管理能力、提高行政运行效率,改进公共服务水平等,都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这项工作取得很大进展,成效初步显现。各地区、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电子政务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加强协调,扎实工作,积极推进,保障安全,促进电子政务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曾培炎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曾培炎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电子政务的发展,随着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应用系统建设步伐加快,电子政务在加强管理、转变职能、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电子政务发展还面临一些体制机制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曾培炎指出,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努力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电子政务发展道路。“十一五”时期,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初步建立信息资源公开和共享机制。政府门户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5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能够实现在线处理。电子政务要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降低行政成本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曾培炎强调,实现上述目标,关键是促进五个转变,一是要从电子政务重建设、轻应用向注重深化应用转变,二是要从信息网络分散建设向资源整合利用转变,三是要从信息系统独立运行向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转变,四是要从信息管理偏重自我服务向注重公共服务转变,五是要从信息网站自建自管向发挥社会力量转变。
       曾培炎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要着力抓好七项工作,一是深化电子政务应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务信息。二是推动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充分发挥电子政务效能。三是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四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五是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贯彻“积极预防、综合防范”的方针。六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人才培训。七是建立有利于电子政务合理建设、科学管理、有效运行及维护的良性运行机制。
       曾培炎最后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发展电子政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全局观念,加强领导,大力协同,精心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电子政务工作的各项部署,促进电子政务健康发展。
       (据6月1313《人民日报》)
       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金春明“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命名大会在京举行
       6月6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本溪市支队明山区大队特勤中队一班班长金春明“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命名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命名大会上讲话,要求公安民警、武警官兵积极响应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号召,迅速开展向金春明同志学习活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周永康强调,金春明同志胸怀理想、坚定信念,牢记宗旨、一心为民,忠于职守、英勇顽强,自强不息、好学上进,不愧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不愧为新时期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的光辉榜样,不愧为当代青年和革命军人的杰出楷模。公安民警、武警官兵要把向金春明同志学习活动同学习贯彻党章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矢志不渝地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而奋斗,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同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紧密结合起来,热爱基层、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勤学苦练,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水平和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刘振起宣读了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金春明“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的命令,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宣读了公安部关于向金春明同志学习的决定,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以及辽宁省负责人等社会各界代表800多人参加了命名大会。
       当天,公安部专门做出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中广泛开展向金春明学习的活动。
       决定指出,向金春明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报效祖国、报效人民的崇高志向,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追求崇高的人生境界,自觉地把个人同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认真履行职责,以扎扎实实的行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向金春明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牢记宗旨、一心
       为民的优秀品质,自觉传承和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争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维护者和实践者。向金春明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赴汤蹈火、舍生忘死的英勇精神,发扬人民警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作风,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不畏艰难险阻,敢于迎难而上,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怕流血牺牲,永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向金春明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爱岗敬业、勇攀高峰的优良作风,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专一行,不断提高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努力练就过硬本领,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据6月7日《人民日报》)
       陈刚毅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京举行 曾庆红会见报告团成员
       5月29日上午,“新时期援藏交通工程技术人员的楷模”陈刚毅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报告会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亲切会见了陈刚毅和报告团全体成员。曾庆红在即席讲话中强调,陈刚毅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模范,是全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人员的楷模。党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继续深入宣传和弘扬陈刚毅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他希望在学习陈刚毅事迹和精神的过程中有千千万万个陈刚毅式的先进人物涌现出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增光添彩。
       陈刚毅是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的一名高级工程师,是继“默默奉献、甘当铺路石”的陈德华、“新时代产业工人的杰出代表”许振超、“交通局长的楷模”赵家富、“公路局长的楷模”曹广辉等之后,我国交通系统涌现出的又一位先进典型。他1986年从湖北交通学校毕业后,分配到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工作,20年来,始终奋战在交通重点工程第一线,在实践中逐步成长为一名懂设计、会施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从2001年起,他主动报名,两次参加援藏,先后担任西藏山南地区湖北大道建设项目总工程师,214国道角笼坝大桥工程法人代表。在第二次援藏期间,他不幸身患癌症,但仍然以顽强的意志和昂扬的精神与病魔抗争,手术后7次化疗、4次进藏,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受到当地藏汉人民群众的热情赞扬。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贺国强参加了会见。
       报告会由中组部、中宣部、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全国总工会、人事部、交通部、湖北省委、西藏自治区党委联合举办。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地方负责同志以及其他代表共700多人参加了报告会。
       报告会上,陈刚毅生动地讲述了奉献交通事业的心得体会,陈刚毅的同事李洪滔、陈刚毅的妻子毛细安、湖北交通报社记者赵欣等报告团成员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介绍了陈刚毅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德。报告感人至深,催人泪下,会场上不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据5月30日《人民日报》)
       胡锦涛发唁电哀悼我失事空军运辅机机上遇难人员 遇难人员追悼大会在江苏举行
       6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发唁电,对空军运输机遇难全体人员表示深切的哀悼,并向遇难人员亲属表示亲切的慰问。
       胡锦涛在唁电中指出,空军一架运输机在执行任务中失事,机上人员不幸以身殉职。遇难人员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不畏艰难,恪尽职守,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的英名和功绩,祖国和人民永远不会忘记。
       据空军提供的消息,6月3日下午在安徽某地失事坠毁的军用运输机上的40名人员不幸全部遇难。飞机失事后,胡锦涛当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速派员赴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严肃认真地总结吸取失事的教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率总部工作组,赶赴现场组织指导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6月15日,空军运输机失事遇难人员追悼大会在空军驻江苏某部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向遇难人员送了花圈。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曹刚川,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中央军委委员梁光烈、李继耐、廖锡龙、陈炳德、乔清晨、张定发、靖志远也送了花圈。
       郭伯雄在追悼会上代表中央军委和胡锦涛主席向遇难人员表示深切哀悼,向遇难人员亲属表示亲切慰问。他号召广大官兵化悲痛为力量,在党中央、中央军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致,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开创空军建设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郭伯雄指出,空军运输机失事遇难人员以对党的无比忠诚,对祖国和人民的无限热爱,对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事业的不懈追求,忠实履行了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他们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建设强大的人民空军,付出了大量心血,做出了突出贡献,用宝贵的生命谱写了一曲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的壮歌。他们的奉献永远铭记在祖国人民心中,他们的英名与山河同在,他们的功绩将载入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史册。我们沉痛悼念他们,就是要学习他们爱党爱国、献身国防的崇高思想,学习他们刻苦钻研、恪尽职守的革命精神,学习他们科学求实、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学习他们不畏艰难、顽强拼搏的战斗作风。
       郭伯雄说,空军运输机失事牵动着全军和全国人民的心。事发后,四总部和空军迅速派出工作组连夜赶赴现场,与有关部队的同志一起,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科学严谨的方法,严密组织现场搜寻,认真调查失事原因,全力做好善后工作和稳定部队工作。南京军区和武警部队主动配合空军做了大量的工作。地方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给予部队很多帮助。特别是遇难人员的亲属们,在失去亲人的巨大悲痛面前,坚持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为重,顾全大局,通情达理,自觉配合组织处理好遇难亲人的后事,表现出了很高的思想觉悟和境界。
       郭伯雄强调,人民空军是维护国家安全与发展利益的重要战略力量,在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中担负着艰巨繁重的任务,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对空军部队建设极为关注,寄予厚望。空军各级党委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胡主席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推动空军建设又快又好地发展。要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的指挥。要积极推进空军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部队信息化条件下的防卫作战能力。要认真贯彻从严治军方针,大力发扬求真务实作风,自觉按科学规律办事,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追悼会上,总政治部主任李继耐宣读了胡锦涛主席给遇难人员亲
       属的唁电。
       追悼会由空军司令员乔清晨主持。空军政委邓昌友致悼词。
       中央军委,解放军四总部,空军党委、机关,南京军区,军委办公厅,安徽和江苏省委、省政府也送了花圈。
       解放军四总部、南京军区、军委办公厅领导,地方有关单位和部门领导,部队官兵代表和遇难人员亲属参加了追悼会。
       (据6月5、16日《人民日报》)
       中央纪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一次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
       人民日报北京6月1日讯,中共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司法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次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
       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问题,近年来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和部署,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在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对事故责任人以及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行为依法依纪进行了查处,使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持续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是,仍有少数地区、部门和单位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认真、不严格,在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方面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轻、失之于偏的问题,对已查结的事故,在落实责任追究决定方面不坚决,有的甚至没有落实,致使一些事故责任人逃避了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的追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通知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执纪执法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维护法纪的尊严和权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经中共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司法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决定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会同法院、检察院、司法、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等部门,对2003年10月以来已经结案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细致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发现在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决定中存在严重问题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要充分发挥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检查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对问题严重的地区、部门、单位要予以曝光。
       中共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司法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将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各地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据6月2日《人民日报》)
       全国首次统一配发人民警察证
       人民日报北京5月30日讯,自2007年1月1日起,全国公安民警将一律使用人民警察证作为民警身份凭证,各地自行制发的警察身份证件停止使用。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拟用半年时间陆续配发统一的人民警察证。其中,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以及广东、陕西两个省的部分基层和一线公安于2006年5月31日率先配发使用人民警察证。30日,记者在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于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人民警察证发放范围为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在编在职并已评授警衔的职业制人民警察。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及其人民警察均在配发之列。武警、法警以及公安机关内部工勤人员以及聘用的辅助工作人员不属发放范围。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公安民警证件始终未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随着跨区域执法办案日益频繁,在跨省执法时,由于各地公安机关证件不统一,有时还要通过电话、电报等确认民警身份,给办案带来不便,也不符合国际警务合作的趋势。统一配发人民警察证,是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将便于群众识别公安民警身份,及时获得服务、帮助;便于社会各界了解公安机关职能,有效监督公安工作,提高警察执法水平。目前,我国公安机关有职业制人民警察160万。
       据介绍,根据《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人民警察证,以表明警察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着装出勤的民警执法时可以主动出示,也可在群众要求下出示。人民群众对证件真伪有疑问的,可以拨打110查询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如发现是公安民警不规范使用证件的,由警务督察部门内部处理,如为社会人员冒用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人民警察证
       人民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
       皮夹外部正面压印警徽和“人民警察证”字样,背面压印英文“CHINA POLICE”字样,内部上端镶嵌金属质地警徽一枚和金色“公安”两字,下端放置内卡。内卡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艺制作,正面印制持证人照片、姓名、警号等,并覆盖专用的全息防伪膜;背面印制持证人姓名、性别、血型、有效期限等。
       (据5月31日《人民日报》)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召开全国完善律师收费制度电视电话会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6月2日,国家发改委、司法郎、监察部,中央政法委和中宣部联合召开全国完善律师收费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实施这一新的管理办法、完善律师收费制度的有关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现行的律师收费管理制度是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建立起来的。1991年、1997年和2000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多次对律师收费做出规定。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来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律师收费管理上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
       新的办法对过去的律师收费管理规定作了一些修改和补充:一是突出体现了便民利民的特点,要求律师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严格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二是适应现阶段律师服务业发展的要求,适当调整了律师服务收费的定价权限和定价范围;三是严格规范律师收费环节和收费程序,明令禁止婚姻、继承等民事案件、刑事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等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除按规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和代委托人支付的异地办案差旅费用等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四是完善律师收费争议解决机制,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乱收费的监督检查。
       (据6月3日《人民日报》)
       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在京举行 回良玉发表讲话
       6月8日,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研究部署当前
       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残疾人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回良玉在会上强调,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对做好残疾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带着感情做残疾人工作,深入基层为残疾人办实事,着力解决贫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困难,大力推进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等工作的深入开展,合力构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回良玉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十分关心残疾人的生产生活。五年来,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需求不断得到解决,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不断改善,残疾人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国内影响不断扩大。通过工作实践,我们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就是既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安排,又要采取特殊政策措施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既要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既要大力解决残疾人的突出困难,又要促进残疾人自身全面发展。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应在今后的残疾人工作中继续坚持和完善。
       回良玉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增强和各项建设的加快推进,将为解决残疾人的困难提供越来越坚实的物质基础,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更为有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残疾人数量多,困难程度大,残疾人的总体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有差距,农村还有数百万残疾人尚未脱贫,残疾人在参与社会生活中竞争能力弱的问题将进一步凸显。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代表国务院残工委作了工作报告。会议还表彰了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县(市区旗)。
       (据6月9日《人民日报》)
       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有7.58亿人就业
       人民日报北京6月13日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我国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迈出了新步伐。到去年底,全国就业人员75825万人,同比增625万人。全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8364元,同比增14.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2.8%。
       公报显示,到去年底,第一产业就业人员33970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的44.8%,第二产业18084万人,占23.8%%,第三产业23771万人,占31.4%。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83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
       年末全国共有技工学校2855所,在校学生27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1万人。全年共有1000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比上年增长13.6%,831万人取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比上年增长12.9%。
       年末全国共有离退休人员508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13万人。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748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34万人。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5442万人,比上午末增加64万人,全年共有302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比上年增加97万人。
       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0648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378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847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5408万人。
       全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8364元,同比增长14.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2.8%。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9313元,城镇集体单位为11283元,其他单位为18244元。
       据悉,公报中的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据6月14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