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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发展]完善区域管理 促进协调发展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记录)》 2006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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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关键在于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形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合力。
       完善区域管理,要求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建议》,使政府的区域经济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十一五”时期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之一。从国内看,区域发展差距扩大和不协调问题比较突出。西部地区的长期落后、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老化、东部部分地区的拥挤、中部地区的经济地位下滑等区域问题并存,是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以后出现的全局性问题。如果不能统筹区域发展,就难以综合解决这些问题。此外,目前我国进入了一个矛盾多发期。在区域发展方面突出表现为地区差距扩大,以及地区(行政区域)之间重复建设严重、原料争夺和市场封锁等利益矛盾和冲突加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解决区域问题和化解区域间利益矛盾的必然选择。从国际看,“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开放程度会继续提高,面对的外来竞争压力和冲击肯定会增大。如果各个区域不加强协调,我国的整体竞争力就会打折扣。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形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合力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关键在于有关方面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形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合力。
       从中央政府来说,改革开放以来,大力倡导区域经济合作,积极打破地区封锁,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后提升这些政策措施的效果,需进一步规范区域管理,尽快完善区域管理制度基础,并尽可能通过立法制止地方保护主义行为。
       从地方政府来说,地方保护主义是区域发展不协调的一个重要原因。地方制定带有保护主义色彩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是迫不得已,因为在别人搞地区封锁的情况下,不封锁的地方的利益会受到损害。但实际上,封锁市场根本不可能使区域经济,特别是落后区域的经济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因为在政府的保护下,市场竞争是不完全的,企业不经过市场竞争的磨砺就永远长不大,更谈不上在国际市场争取一席之地了。因此,地方政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在于,主动放弃重复建设、封锁市场等地方保护主义做法,通过加强区域合作实现多赢。我国已进入加入WTO后过渡期,国内竞争国际化日益明显。地方政府应清醒认识到这一态势,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到加强区域合作上。
       从企业来说,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实际上就是一个地区的企业发展水平。低水平重复、依靠地方政府的保护来争夺原材料和市场,是导致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进而导致区域发展不协调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企业一方面要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企业要真正发展壮大,必须具有自主创新意识,具有广阔的战略眼光,通过提高技术水平、适应规模经济要求和拓展市场空间等手段不断提高竞争力。
       进一步推进区域管理
       科学化、规范化
       完善区域管理,需要进一步推进政府区域经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具体包括四大板块、四大机制和四大功能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四大板块是中央政府协调区域发展的战略框架;四大机制包括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和扶持机制,分别从市场、地方、中央等角度明确了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四大功能区包括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是根据资源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确定的区域发展政策导向。可见,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建议》,必将使政府的区域经济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中央政府完善区域管理的重点是完善区域管理制度基础,具体来说是要明确两个问题,即“谁管”和“管谁”的问题。也就是说,要确定职能明确、分工合理的区域管理机构,明确区域管理的作用对象,制定合理的区域政策工具,并确定合理的政府区域管理监督和评价机制。
       地方政府参与区域管理的重点包括:第一,改善企业跨区域活动的环境,促进企业主导型区域经济合作;第二,彻底摒弃地方保护主义的做法,改革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第三,科学制定行政区内的发展规划和战略重点,在争取中央政府支持的同时,对区域内重点产业和重点空间的发展给予支持。(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经济与城市管理研究所教授)
       (2月25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