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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通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并广泛征求意见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记录)》 2006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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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办公厅新闻发言人发布了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的重要消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通知,从即日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
       为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还同时公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说明。为配合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即日出版发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单行本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写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参考》。
       据悉,为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增加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进一步明确了新闻发言人,健全了新闻发布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新闻发言人由每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会议确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由主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常委会副秘书长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言人由办公厅新闻局局长担任。
       (据3月21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