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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围绕大局 突出重点 深入推进政府廉政建设
作者:温家宝

《新华月报(记录)》 2006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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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
       一、坚定信心,坚持不懈地做好政府廉政工作
       反腐倡廉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本届政府组成以来,按照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和部署,大力加强政府廉政工作和自身建设。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府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从推进政府改革和制度建设入手,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自觉把行政权力的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政府廉政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
       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国务院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取得成效。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加强土地征用管理,清理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下大力气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建设领域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333.7亿元。纠正城市房屋拆迁中违法违规、损害居民权益的行为。制定国企改制规范性文件,保护国有资产和职工权益。政府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项目减少一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这些改革措施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规范了权力运行,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腐败。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得到加强。我们把政务公开作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努力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全国共建立行政服务中心4159个,行政投诉中心5458个。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开通,许多地方也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政务信息。推广公交、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听证会的做法,并正在形成制度。行政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我们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财政资金审计,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加大对失职渎职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的领导责任。各地各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虽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正在得到遏制,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腐败问题依然相当突出。行政审批、许可和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仍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严重存在,毒化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教育乱收费、医疗高收费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一些地方重特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其中许多与政府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甚至与不法分子勾结有直接关系;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国企改制、环境污染等方面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是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一些地方和部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严重,直接影响干群关系和政府形象。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要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深化各项改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任务相当艰巨。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的极端重要性。今年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政府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努力取得廉政建设的新成效。
       二、集中力量,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中央决定,今年要在全国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这是一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一)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经营者通过给予财物等手段获取交易机会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商业贿赂直接危害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毒化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商业贿赂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坚决予以治理。
       (二)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要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方面,要坚决纠正企业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各主管或监管部门要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检查纠正不正当交易问题。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另一方面,要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行业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办案、依法处理,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治理商业贿赂根本要靠法制,依法治理要贯彻全过程。这是这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成效的关键。
       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一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一些部门和单位在药品生产审批、出口配额许可、物资采购中发生的严重违法犯罪问题,说明商业贿赂直接涉及到政府部门,一些不法经营者与政府工作人员内外勾结,行贿受贿,危害甚大。治理商业贿赂,必须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各级政府一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二要对涉及政府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对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依法惩处,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三要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开展规范行政审批权试点,推广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全程监控的做法,建立行政执法依据和程序公开制度,有效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运行,防患于未然。四要对政府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加强教育。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要自觉抵制贿赂,做到防
       微杜渐,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把握政策,稳步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要对主管或监管的行业和单位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治理的重点领域,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治理商业贿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政策,注意区分正常的商业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
       (四)完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从长期看需要推进改革、健全制度。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金融监管体制等改革,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制度。要加快统一市场体系建设,打破市场垄断、行政壁垒和地区封锁。要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做假账行为;加强票据管理,减少现金交易,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要研究提出修订《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建议,加快制定《反垄断法》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要加强商业道德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要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和个人信用制度,实行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和公示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力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
       
       三、坚持以人为本,继续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近两年,我们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有些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有些方面人民群众还不满意。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今年要在继续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同时,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在解决教育、医疗、安全生产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
       (一)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中央决定,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与此同时,要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的管理力度。坚决杜绝农村学校乱收费行为,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要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学校面向学生的收费项目都必须公开透明。今年要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收费项目,要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直至撤销职务。
       (二)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一方面,我们要大力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事业,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的医疗需求。在农村,要加快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在城市,要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就医,降低医疗负担。另一方面,要大力整顿医疗服务秩序和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要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减少流通环节和中间盘剥;加强对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的监管,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治理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切实加强医院管理,推进院务公开,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和治疗行为,坚决杜绝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遏制乱检查、乱开药、乱收费;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典型案例要公开处理。
       (三)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当前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依然突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安全生产措施和管理不到位。一些地方、企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有的甚至入股煤矿或参与经营,谋取不正当利益,成为不法矿主的保护伞。今年要以预防煤矿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坚决落实不合格煤矿停产整顿和关闭措施,加快煤矿安全设施、技术改造。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严格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监察责任,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在县(市)、乡镇辖区内发现非法煤矿、非法生产,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要实行问责制,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背后失职渎职、官商勾结的腐败问题。要继续清理和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这件事要一抓到底,决不能半途而废。这里再次重申,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的,不论多少,都必须坚决全部退出。隐瞒不报和拒不退出的,就地免职,并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煤矿投资入股、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加重处理。监察、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对前一阶段清理纠正工作进行彻查,对行动迟缓的地方要加强督办。
       四、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大力加强政府公务员队伍建设
       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树立良好的政风,最根本的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公务员法是一部规范公务员从政行为、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法律。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全面加强政府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为廉政建设奠定思想基础。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要加强廉政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扶正祛邪,警钟长鸣。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二)从严治政,严格管理。要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执行中央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落实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中央决策的权威性、统一性、严肃性,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问题。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所有政府公务员都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现在,有些地方搞不切实际的高指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不仅影响了当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讲排场、比阔气,热衷于盖办公大楼、搞高档装修,竞相办节、办论坛,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严重。我们国家和人民生活还不富裕。我们办任何事情,都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不作表面文章。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要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增强勤俭节约意识,建设节约型政府。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些地方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甚至群体性事件,很多与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办事、不按政策办事有关。必须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权责一致。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坚决纠正。要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各级政府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特别要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
       我们是人民政府,必须坚持执政为民。“为民、务实、清廉”是人民政府根本宗旨的体现,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风建设的根本要求。人民群众看政府,主要看是不是为他们谋利益,是不是为他们办实事,是不是清正廉洁。为民,就是一切为了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凡是为民造福的事,就要千方百计办好;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就要坚决制止。务实,就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清廉,就是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廉洁从政,勤勉尽责,绝不与民争利,绝不以权谋私。各级政府和所有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地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行为准则,树立良好政风,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推进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加快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要重视和支持监察、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自觉接受监督,对监察、审计部门依法作出的监察和审计决定,必须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反腐倡廉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敢抓敢管,把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反腐倡廉的新成效,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 ■
       (新华社北京讯,2月28日《人民日报》)
       2月24日,国务院在京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发表讲话。这次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这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部署今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曾培炎、回良玉,国务委员周永康、唐家璇、陈至立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何勇应邀出席会议。
       监察部、教育部、商务部、卫生部和工商总局的负责同志在会上分别发言。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应邀出席了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廉政工作的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本刊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