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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作者:曾庆红

《新华月报(记录)》 2006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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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江泽民同志也多次指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花大力气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明确提出,要放开视野看教育、集中力量抓培训,大规模培训干部队伍、大力度搞好干部教育、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十六大以来,中央在继续办好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同时,分别在井冈山、延安和上海浦东建立了三个干部学院,并由点到面地在全国各地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最近中共中央又颁布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所有这些,都是加强和改进我们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中央颁布的这个《条例》,深刻总结了我们党在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对于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这里,我就中央党校的教育培训工作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特别是中央党校、学员选调单位、派出单位以及广大学员,如何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切实把《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好,讲一些意见。
       第一,中央党校要围绕提高学员的素质、本领和能力,继续深化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教学布局。中央党校是高中级干部培训、轮训的主渠道,是学习、研究、宣传党的基本理论的重要阵地和党性锻炼的熔炉,在用集中培训、轮训方式提高领导干部素质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历史和现实的经验一再表明,领导干部队伍的优化,同组织人事部门选好人、用好人有直接关系,同我们党校教育好人、培养好人也有很大关系。因此,我们中央党校必须始终坚持“党校姓党、从严治校”的原则,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方针,聚精会神办教育,一心一意搞培训。要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精神,按照中央关于《面向二十一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按照党的事业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后对干部素质和干部培训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把教育培训工作的重心放在培养有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和党性修养,有统揽全局、驾驭复杂局面的本领和能力的高中级干部上。要在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全党、教育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方面发挥党校应有的作用。特别是要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基础上,注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本领和能力,主要是:把握全局的本领、科学决策的本领、识人用人的本领、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团结协调的本领;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务实创新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形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党校特点的办学新模式,努力使教学、科研等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首先,我们党校要努力在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取得新进展。要按照“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的要求,按照以学员为本、从学员的特点和需求出发的要求,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在理论基础方面,对学员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加强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在战略思维方面,对学员加强我们党领导革命和长期执政的经验教训的教育,加强党的重大战略和方针政策的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学员进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路、新决策的教育;在世界眼光方面,对学员进行当代世界经济、当代世界科技、当代世界法制、当代世界民族宗教、当代世界军事、当代世界思潮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在党性修养方面,加强对学员进行党章、党史、党性修养和党风党纪教育。通过这些方面的学习和教育,帮助学员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自觉性、坚定性;在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围绕从素质培训逐步向素质和能力相结合的培训转变的要求,努力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改进教学形式、优化教学手段,努力把学员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讲清楚、讲明白;对学员普遍关心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要尽可能给以科学的解答和理论的说明。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创造和谐的教学环境,提倡和鼓励学员之间、学员与教师之间相互切磋和交流,真正做到教学相长、教教相长、学学相长。
       此外,我们党校还要在努力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上取得新进展。搞好科研工作,是提高教学水平、增强教学效果的基础。党校要继承教学和科研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优良传统,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开展高水平科研攻关,积极推进教学科研一体化,把创新的理论研究成果及时体现在党校教学中,使教学和科研实现良性互动、协调发展。还要把理论研究的新成果,特别是具有较强说服力、较大影响力的理论研究成果同适当的理论宣传结合起来,用以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推动工作。
       第二,学员选调单位、派出单位和党校要经常沟通、相互配合、加强协调,坚持对学员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纪律,防止在管理和监督上出现漏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对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即学员选调单位,对干部所在单位即学员派出单位,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职责以及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学员的监督与管理等问题,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条例》强调,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干部脱产培训计划,选调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干部所在单位要“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条例》同时还强调,要“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强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条例》还明确规定了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具体内容。很明显,要把《条例》的这些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要使学员在党校的学习培训真正取得实效,学员选调单位、派出单位和党校就必须各尽其责、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切实做到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促使参加培训的干部在加强学习上内有动力、外有压力,内有自觉、外有约束,确保培训工作的秩序和质量。
       我们党校还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全心全意搞好为学员的服务,加强对学员在校学习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和监督制度,坚持用制度管理学员。发现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要及时提醒,该批评的要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作出必要的处理。要充分发挥学员党支部的作用,搞好学员的自我管理和监督。总之,还是那句老话,严是爱,松是害。中央党校一定要像当年的抗大一样,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学习和生活氛围。
       第三,广大学员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责任感,把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努力做到勤于学习、严于自律,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同志们在各项工作非常繁忙之际,能够集中一段时间到党校来学习,机会十分难得,应当倍加珍惜。要充分认识到,我们来党校学习决不是来休闲和休养的,而是来“加油”和“充电”的。一定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读书、刻苦钻研,集中精力、减少应酬,真正做到聚精会神学理论,一门心思长知识、长能力。要系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切实增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素养。要按照党校的安排,结合自己的实际,认真钻研马列原著,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系统掌握科学体系,深刻理解精神实质。要把学习理论同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知识、中共党史和中外历史知识结合起来。特别要在全面、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科学发展观上下功夫,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和重大意义,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观点、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把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结合起来,使学习理论的过程成为增强党性、加强修养、陶冶情操、提升境界的过程。党性修养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而是一个活到老、修养到老的过程。大家要认真对照党章的要求,对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六条具体标准和最近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关于“六个进一步”的要求,深刻思考: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先进性到底保持得怎样、应当怎样长期保持;作为一名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做得如何、应当怎样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为党和人民作出了哪些贡献、还应当从哪些方面努力,从而进一步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养成并坚守共产党人应有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
       这里还应当强调的是,同志们来党校接受培训,就是党校的普通学员,要尽快适应由领导干部到学员的转变。要严以律己,自觉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党校的要求进行学习。在党校学习期间,生活上的事、学习上的事,要坚持自己动手、自我服务。学员之间也要提倡志愿服务、互相服务。总之,一定要把我们党校的好传统、好作风继承下来、传承下去,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党交给我们的学习培训任务。
       (摘自曾庆红同志3月1日在中央党校2006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
       (3月20日《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