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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京举行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记录)》 2006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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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5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审计法修正案草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等法律草案被提请审议。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按照会议通过的议程,会议首先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黔贵所作的关于审计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审计法的决定草案。
       蒋黔贵介绍说,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审计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法律委员会于2月8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2月21日,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了审议。法律委员会认为,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对审计法作适当修改是必要的,草案基本可行。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重庵所作的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7月1日施行以来,对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全民族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义务教育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比较强烈。因此,有必要完善有关义务教育制度,对现行义务教育法进行修订。受国务院委托,教育部部长周济作了关于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的说明。这是本次会议初次审议的法律草案。
       会议还听取了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的议案所作的说明;听取了农业部部长杜青林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椿霖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审议了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和有关任免案等。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2月26日上午,会议分组审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
       当天下午,会议分组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吴邦国委员长参加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表示,过去的一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常委会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不断改进代表服务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特别是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工作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制定、修改了一批重要的法律,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向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迈出了重要步伐。立法过程中,常委会高度重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一是向社会全文公布了物权法草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二是就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问题举行了全国人大历史上第一次立法听证会。这两项重大举措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受到人们的充分肯定。
       在谈到监督工作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以人为本、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检查了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听取了“一府两院”的10个专题工作报告,有力地推动了法律的实施,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常委会工作报告稿提出,2006年将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等,值得赞赏。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修改好常委会工作报告稿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2月28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审计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8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一决定。决定将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任免名单、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任免名单。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表决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后发表的公告,十届全国人大现实有代表2988人。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委员长会议建议,由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常委会向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重要讲话。他说,这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再次审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等,并作出了关于修改审计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审计法,进一步完善了审计监督制度,加大了审计监督力度,对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吴邦国指出,“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本届人大常委会一直把推进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在前两年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进行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去年检查了农业法的实施情况,本次会议又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国务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家强调,中央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非常明确,关键在于落实。
       吴邦国指出,即将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了使代表事先对规划纲要草案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有所了解和认识,提高会议的审议质量,去年10月以来,我们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代表就“十一五”规划纲要涉及的重大问题开展集中调研;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介绍规划纲要编制情况。这些工作受到代表的欢迎。相信四次会议将圆满完成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任务。
       吴邦国说,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常委会还将向大会报告工作。这是常委会接受代表大会监督的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虚心听取代表们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代表的监督,不断改进常委会的工作,努力把常委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据2月26-28日和3月1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