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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胡锦涛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民盟、民进委员并就社会主义荣辱观发表讲话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记录)》 2006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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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并参加分组讨论,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
       在民盟、民进联组会上,胡锦涛亲切看望各位委员,并参加了他们的讨论。委员们发言踊跃,讨论热烈,积极建言献策。胡锦涛仔细倾听,并认真记下发言要点。在听取了厉以宁、贺旻、柏均和、严隽琪等委员的发言后,胡锦涛指出,实现“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必须广泛深入动员人民群众,坚定不移依靠人民群众,真心诚意造福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精神充分发挥出来。胡锦涛强调,要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胡锦涛说,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贾庆林一同参加了讨论。
       ***
       3月8日,胡锦涛总书记3月4日在全国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提出“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讲话,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共鸣。干部群众普遍认为,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对中华民族树立正确价值观进行高度概括,全面阐述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要求,对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3月9日,综合人民日报驻各地记者报道:连日来,全国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讨论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荣辱观的讲话,大家普遍认为,讲话既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提炼和升华,又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指明方向,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现实针对性。教育工作者们纷纷表示,要把讲话精神融入学校思想道德教育中,努力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椐3月5、9、10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