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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发表联合公报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记录)》 2006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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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吉隆坡讯,2005年12月15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圆满完成对马来西亚的正式访问之际,中马发表联合公报指出,双方一致认为这次访问将进一步加强两国关系;一致认为中马关系的发展给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为促进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了积极贡献。
       公报说,为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中马战略性合作,双方达成了广泛共识。其中包括:保持两国高层互访,加强两国政府、议会、政党及各界人士之间的交往;加强外交、经贸、科技领域的磋商与合作机制;制定中马战略性合作行动计划,对两国各领域合作进行全面规划;继续扩大双边贸易和双向投资,积极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进程,努力实现2010年两国贸易额达到500亿美元的目标,加强双方在农业、高新科技、信息通信技术、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等重点领域的合作;就商签中马紧密经济伙伴关系协议进行可行性研究;加强文化交流,开展两国青年互访活动;拓展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开展两国在打击跨国犯罪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推进国防安全领域的磋商与合作,扩大两军交流;等等。
       公报说,马方欢迎中方愿参与马六甲海峡安全合作,欢迎中方作为海峡主要使用国为海峡的安全做出积极贡献。马方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认为中国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的和平、稳定和繁荣。中方感谢马方在中国和平统一问题上给予的理解和支持。
       公报还指出,双方共同致力于推进东亚区域合作进程,高度评价中国与东盟关系取得的长足进展。中方高度赞赏马方在推进中国与东盟合作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中方重申将继续支持东盟在东亚合作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马方对此表示赞赏。双方积极评价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取得的成果,支持以“10+3”为主渠道推进东亚共同体的建设进程。双方认为,东亚峰会为东亚合作搭建了新的平台,有利于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促进东亚的发展。
       关于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公报指出,双方同意与其他东盟国家一道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后续行动,欢迎并支持有关国家本着“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精神探讨在南海争议海域开展务实合作。愿意把南海看作联系中国与东盟的友谊之海、合作之海。
       公报还涵盖了双方在联合国改革、落实千年发展目标、中东局势、朝鲜半岛核问题等国际和地区问题的共识,以及双方在亚洲合作对话、东盟地区论坛、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亚欧会议、亚拉论坛、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机制中继续保持良好协调与配合的意愿。
       (人民日报吉隆坡讯,2005年12月16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