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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经纬]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在京举行,曾庆红讲话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记录)》 2005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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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9月20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属于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不断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曾庆红指出,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依法管理好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管理进入了一个依法管理的新阶段,为科学、民主、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提高广大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
       曾庆红强调,作为治国理政主体的公务员队伍,依法履行公职,承担着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其素质和能力决定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的管理水平。我们要以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能力建设为重点,通过抓好大规模教育培训和加强实践锻炼这两个关键环节,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维护稳定的本领,提高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本领,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本领,提高善于学习、善于调查研究、善于自主创新的本领。要在实践中培育和弘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这一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的公务员精神,使全体公务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曾庆红还就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作了总结讲话。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据9月22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