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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要闻]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京举行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记录)》 2005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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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3日上午?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开幕会。
       按照会议通过的议程,会议首先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坤仁、李重庵、蒋黔贵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公证法草案、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这三部法律草案。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王以铭还分别就公司法修订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情况作了汇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肉、蛋总产量已分别位居世界首位,畜牧业生产总值占农业总产值的33.6%,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同时当前畜牧业生产经营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现行法律和法规不能全部规范和调整。为适应当前畜牧业发展需要,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提交议案,提请审议畜牧法草案,副主任委员舒惠国就草案作了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就国务院提请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他说,现行个人所得税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偏低,导致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偏重。草案将这一标准由目前的8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以解决城镇居民生活费用税前扣除不足的问题,他还就草案中有关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强化税收征管的内容作了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就提请审议的对在华外国中央银行财产给予司法强制措施豁免的议案作了说明;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就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议案作了说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就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1958年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的议案作了说明。武大伟还就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巴基斯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中国和朝鲜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这两个议案作了说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椿霖还就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作了报告。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耕列席会议。
       8月24日上午?熏出席会议的人员分组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时赞成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调节收入分配,防止出现贫富两极分化的现象。
       吴邦国委员长参加分组审议。
        许多委员认为,个人所得税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1993年修订以来,中国经济和社会得到了全面的发展,人民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生活水平也相应的大幅度提高,而且收入来源结构、消费支出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个人所得税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急需进行修订,特别是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薪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规定过低,广大中低收入人群格外关注,反应也非常强烈。另外,现行税收申报制度和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不严格,高收入群体逃税漏税现象也比较严重,从而加重了分配不公和社会不和谐。当前全面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条件确实还不够成熟,为解决燃眉之急,国务院提出就这两个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修改,是妥当的,也是实事求是的。
       委员们还提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分组审议了公证法草案、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和对在华外国中央银行财产给予司法强制措施豁免的议案。
       8月25日上午?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畜牧法草案等议案。
       当天下午?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何鲁丽副委员长主持。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报告了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马凯说,今年以来,国民经济运行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新进展。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5%。当前,经济发展态势总体良好,但制约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经济运行中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总量调控取得积极成效的情况下,一些结构性问题日益显露。这些问题的存在,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经济增长过多依赖投资拉动,增长方式粗放、结构调整缓慢的局面没有根本扭转,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意识淡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仍然存在。他还报告了下半年要重点做好的十项工作。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今年五六月间,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律师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顾秀莲副委员长在报告检查情况时说,律师法实施以来,我国的律师业有了很大发展,律师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贯彻律师法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律师执业困难较多;律师管理体制不完善;少数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不高。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认识、观念有偏差;二是律师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三是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不够完善。报告还提出了进一步贯彻律师法的建议:加强律师法宣传教育,提高对律师职能作用的认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条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化律师体制改革,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修改完善律师法及相关法律。
       今年4月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由5位副委员长带队,对10个省区的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委托1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了本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李铁映副委员长在报告执法检查情况时说,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效果总体上是好的,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初见成效,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其中煤矿安全问题相当突出: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居高不下;小煤矿成为事故多发的重灾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执法不力。检查组认为,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工作不适应新时期的要求;行业管理弱化,安全监管体制不顺;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检查组还就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决遏制瓦斯爆炸事故频发的势头;从根本上解决小煤矿问题;加快煤炭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副委员长王兆国、司马义·艾买提、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虹列席会议。
       8月26日?熏出席会议的人员在分组审议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时提出,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把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尤其要抓住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腐败等问题,下大气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下去、管理严不起来的问题,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防止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8月27日?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公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时,不少人员表示,设立“一人公司”应该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而定,既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也要适当控制风险。
       
       有的委员提出,公司法和证券法、银行法等法律本身有很多内在的联系,在审议修改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统筹研究,尤其是在事关一些焦点问题方面要特别注意。
       在审议中,与会人员还就加强职工利益保护、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当天?熏出席会议的人员在分组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时认为,证券法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充分吸收正在进行中的股权分置改革的创新成果。
       委员们建议,应该加强证券信息披露,打击误导投资者的股评行为。
       8月28日上午?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证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等议案后在人民大会堂闭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8、39、40号主席令,分别公布了这三部法律和法律问题的决定。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经过表决,还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1958年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中国和巴基斯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中国和朝鲜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等决定。
       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按照会后发表的公告,十届全国人大现实有代表2986人。会议还通过其他任免案。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两年多来,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了宪法修正案和54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法律问题的决定,通过了其中的47件。在繁重的立法任务面前,常委会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重点。在加强经济立法的同时,重视社会管理和社会活动方面的立法。这次会议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关系到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关系到公民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都很关心。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普及活动,让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立法指导思想,了解法律所要惩处及规范的行为和保护的对象,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使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警察权的行使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吴邦国说,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是立法工作中始终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物权法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反响。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今年常委会工作报告的精神,这次会后将举行专题听证会,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工薪类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进一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这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是增强立法工作透明度,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又一探索。
       吴邦国强调,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也是全国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检查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情况,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在肯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要切实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要以对党和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着力解决工作落实不下去、管理严不起来的问题,坚决防止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吴邦国指出,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的良好态势。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不健康、不稳定因素,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做好今年下半年的经济工作,不仅关系到全年发展目标的实现,还关系到“十一五”的开局。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结构调整、科技创新、节能降耗和解决深层次矛盾放在突出位置,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耕列席会议。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
       (草案)有关条款及说明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此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政部长金人庆受国务院委托,对上述修改作了如下说明: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时,每月减除费用800元。10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职工工资收入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都有了较大的提高。1993年,在就业者中,月工薪收入在800元以上的为1%左右,到2002年已升至52%左右。在职工工资收入提高的同时,职工家庭生活消费支出也呈上升趋势:2003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1993年提高60%,加之近几年教育、住房、医疗等社会化、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城镇居民平均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明显增长,超过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每月8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导致职工基本消费支出不能在税前完全扣除。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呼声很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对此问题提出很多建议。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4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人均消费支出为7182元。按人均负担率1.91计算,城镇职工的人均负担消费支出为1143元/月。为了使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适应客观实际情况,修正案(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目前的8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以与城镇职工的人均负担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水平相适应,合理解决城镇居民生活费用税前扣除不足的问题。
       (据8月24-29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