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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论坛]民国年间苏州道教考
作者:黄新华

《中国道教》 2008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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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912年至1949年民国政府统治的这段时间里,社会动荡、战火连绵、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国际社会文化思潮的冲击等都给道教带来了巨大的打击。这一时期的道教,如卿希泰先生在《中国道教》中所描述的“是在苦难中支撑的道教”。这一时期,在资本主义经济较发达的苏州,道教也面临着同样的苦难,道教事业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道教组织
       

       
  清末民初,原来负责管理道教事务的“道纪司”被废除,道教在历史形势的逼迫下为了适应近代社会的变化,也开始建立道教教会组织系统,以维护自身的利益。苏州是全国较早建立道教公会的地区之一。据《江苏省志》记载:吴县道教公会“清光绪年间,成立于苏州玄妙观,以该观萨祖方丈殿为会址,会长卞剑虹、李杏元。”①
       
  民国元年(1912)后,吴县道教公会由玄妙观方丈倪仰云担任,办事地址仍在玄妙观萨祖方丈殿。1912年8月28日,玄妙观内著名古建筑弥罗宝阁因为方丈倪仰云容留卫生团人员在内而失火,烧毁房屋81间,神像300余尊,倪仰云因此被当时吴县检察厅提起公诉,“控以失职”,道教公会会长一职亦因此换人,由天后宫住持秦琴鹤接任,并建立了由15人组成的执委会。
       
  民国25年(1936)7月底,当时的国民党吴县县党部批准吴县道教公会准予组织,吴县道教公会由此开始得到民国政府的承认。1937年1月24日吴县道教公会正式成立。1938年,道教公会副会长、原玄妙观方丈颜觉沧故世,玄妙观方丈改由陆滋昌担任,同年,陆滋昌继任道教公会会长。当时苏州沦陷为日本占领区,因此道教公会的一切会务停顿,直至抗战胜利。1946年,苏州道教首先成立吴县道教整理委员会,整顿会务,年底,吴县道教整理委员会重新改为吴县道教公会。
       
  除苏州市区外,民国年间苏州所辖的各市区也有成立道教组织,如常熟成立了“吴县道教公会常熟分会”。据《江苏省志》记载,吴县道教公会常熟分会“清光绪年间,成立于常熟致道观,会长赵树清、顾陆元。民国2年,以城隍庙为会址,会长赵清如(云章),副会长顾陆元,后由俞钟诒(号调卿)继任。1949年停止活动”。②
       
  吴县道教公会以民国元年(1912)由正一道第62代天师张元旭发起,同上海、浙江、江苏等处正一宫观共同在上海成立的“中华民国道教总会”为上级组织,组织活动参照中华民国道教总会,负责管理苏州地区道教事务,维护道教利益,寻求道教发展之路。道教公会的活动经费,来源于道众,是按照道众承接每一坛打醮所做的“法事”多少计算,名谓“经忏捐”,按每场法事缴费大洋四角计算收费。
       
  吴县道教公会成立后,为管理道教事务,促进道教发展和维护道教利益做出了较大贡献。如民国26年(1937),道教公会曾决议,不准非道士和无门图者做法事,整顿了道士从信仰宗教(道学)转变为以宗教为职业(道业)的不正之风。1927年,道教公会在反对吴县临时行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停止道士职业”的议决中起到了重要的组织作用。另外如1913年,常熟道教创办私立华佗小学,1919年,苏州道教创办 “吴县私立进德义务小学”,都是以道教公会的名义兴办的。
       

       
  道教宫观
       

       
  苏州道观众多,据民国11年(1922)《江苏政治年鉴》记载, 苏州城区及吴县共有道观99座。在1949年以前,据不完全统计,苏州地区(包括苏州市区和常熟、张家港、太仓、昆山、吴江、吴中、相城地区)尚有大小宫观庙堂300多处,但总的说来,在民国时期,苏州道观庙宇受到了极大的破坏。破坏原因主要有:
       
  1.年久失修,坍塌圮废。如玄妙观祖师殿1925年圮废、八仙殿1931年坍败拆除,卫道观三茅殿1948年圮废。
       
  2. 毁于大火。如1912年8月28日,玄妙观内弥罗宝阁失火,烧毁房屋81间,神像300余尊;民国时期穹窿山宫观除关帝殿、龙王殿、吕祖殿、财神殿等处外,其余均毁于大火。
       
  3. 因为仅有庙祝看管,后逐渐改为民居。例如:阊门诗巷的火神庙,专诸巷的西关帝庙,官厍巷25号号的朱司徒庙,第一天门的玄坛庙等。
       
  4. 因为连年战火,苏州地区的宫观在民国年间受到了极大的破坏,如玄妙观关帝庙1937年被日机轰炸坍塌,福济观迎仙堂在沦陷期间被日军部分拆毁,修真道院1937年有边屋六间被炸毁等。
       
  5. 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侵蚀之下,宫观殿堂变为赚钱的场所,如苏州玄妙观神州殿1937年前租给黄天源,雷尊殿1937年前部分租给三万昌、品芳,三官殿、东岳殿部分出借,痘司殿1946年时作为作坊。玄妙观的太阳宫、观音殿等,更是靠房租收入维持生活。
       
  民国时期,道观的主要经济来源是香火、经忏。当时,苏州玄妙观的香火收入有点烛钱,还有给神像插花、披红时给的喜俸(至少一元)等。经忏收入主要是为施主做法事所得,各道观的情况不一,就是道观内各房之间也不一样。如苏州玄妙观三清殿、东岳庙一年四季香火不断,这两房收入就高,而其它各房则收入较低。③当时,按经济来源不同而有“香烟道院”和“经济道院”之称。前者如玄妙观的三清殿、东岳殿、关帝庙等多处,这些道院依靠大量庙产、香金布施以及出售天师府符箓等收入,偶尔承做法事,价格也高一二成。民国初,三清殿遇神诞日殿内所得铜钱堆积如小丘。方丈殿内有出租田200亩左右,由彭姓地主代为收租。31年(1942)每日所收商店地摊租金约900元。解放前玄妙观香客约七八十万人,来自全国各地,东岳殿终年香烟不绝。……而符箓,抗日战争前每张价高达3~5元。玄妙观的太阳宫、观音殿、三官殿等几房,则主要靠房租收入维持生活。生意道院大多是一些小庙,靠承接法事为主要经济来源。④如文昌殿、蓑衣真人殿、雷祖殿主要以打醮做法事为主,收入不菲。小王家巷10号的无名道观,为郑福田法师私人道院。专门承接法事,收益较好。⑤
       

       
  道士人数、生存形式和传承
       

       
  苏州道教渊源深厚,信仰人数众多,民间习俗中多有延请道士祈福禳灾的传统。因此,苏州道士人数历来不少。吴县道教公会成立之初,苏州共有道士4000多人,据民国11年(1922)《江苏政治年鉴》记载,苏州城区及吴县1922年前有道士809人,1922年有道士512人,而民国时,平江区内约有道士二三百名,仅玄妙观,道士人数最多就达60余人。⑥另外如穹窿山宫观,民国时期虽除关帝庙、吕祖殿、财神殿等几座外,其他殿堂都毁于大火,但即使在抗战时期,山上上真观仍有道士二十余人。⑦
       
  1927年4月,当时吴县城乡道士集会,向吴县县政府请愿,反对“停止道士职业”,据报载有二千余人。而在道教的上诉书中称道士更达四千余人。而1937年1月成立道教公会时,报载城乡会员到会者就有四百余人。到了1949年,苏州城区还有道士221人,其中有119人为道房道士,余为“奔赴应”(散居道士)。
       
  苏州历来有延请道士“驱邪降福”的风俗,因此道士的收入都比较有保障。
       
  民国时期,苏州道士分为在观道士和火居道士。在观道士常住庙里,经济收入与所在宫观直接挂钩。火居道士都有家室,平日散居家中,在法事业务上与住持有约(称为来往),住持接到法事就发帖邀请,如本人无空,需转请他人代往。道冠道服自备,法器由道院准备。每晨住持和赴应在城内外固定茶馆里聚首(多集中在富仁坊巷),散发和接受请帖,一直延续到50年代。⑨
       
  一般在观道士尤其是大道观道士的经济收入较为优厚,而无道观的“奔赴应”则收入较少,因此当时苏州有“千赴应,万赴应,不及一只破碗磬”的说法。
       

       
  苏州道士拜师大多在10岁前后开始。民国时,进玄妙观要写帖子或关书,言明终身在观。初时仍着便服,每日习工尺谱,练乐器,念赞偈和小经。经一段时间认为合格才可以取道名,准予梳髫,穿海青,戴纯阳巾,成为观内子孙。
       
  苏州道教属于正一派,素以吹、弹、打、写、念为做法事的基本技能。民国期间,苏州道教界流传“出一个秀才易,出一个道士难”的说法。一般道观收小孩为道徒,期限是学三年、帮三年。满师后,有两种出路:一种仍跟师父在观内看管、做生意,等师父过世后继承师业观产;另一种是自行出外谋生,散居在社会上,每天早晨到城内外固定的“茶会”等生意。
       
  小道士满师后,要取得“法师”的头衔,就要经过“拜法”,由师父给取“法名”,有了法名,才可称法师。如原来拜的师父只会音乐不会念,就得另外再拜师父,学做法师必要的唱、念和仪式。学会了这些,再由师父按字辈取法名。道观道士的法名,根据铁竹道人传下的五十字排列,这五十个字是:守道明仁德,全真复太和,至诚宣玉典,中正演金科,冲汉通玄蕴,高宏鼎大罗,武当兴愈振,福海起洪波,穹窿扬妙法,寰宇证仙都。
       

       
  道教事业和宗教活动
       

       
  1. 传授和研究道教音乐:苏州道教素来注重音乐表演,但道教音乐在长时期中只依靠个人传授,影响不大。民国初期曾有道士戴啸霞、曹冠鼎、许吟梅、赵子琴等人办了音乐学习组织,招收各道观的小道士和社会上的“奔赴应”传授音乐。1935年曾有“道教研究国乐会”的组织,于8月14日假百灵电台播音一星期,发起人为秦琴鹤、颜品笙、华子莲、张碧庵(子青)、许吟梅、金继青,“其他赞成加入研究之各社员,有凤笛周浩然,云锣薛承培、陆芝卿、李培元,双青笛子金渔生、钱绽之,琵琶宋心田,鼍鼓赵厚福,凤笙吴定兰、丁洪祥,琴吴世生,箫谢剑梅,板胡毛仲青。节目有玉皇赞、霓裳雅咏等”。⑩
       
  沦陷时期,由华丽生、钱绽之、吴定兰等道士办起“守玄禊集庐”的音乐研究组织地点在玄妙观方丈殿。不久,因为生活不安定,内部意见不一而停办。后由华丽生主办“云笈社”,地点在玄妙观三元阁;钱绽之主办“亦玄研庐”,地点在卫道观。同时阊门一带的道士也办了“崇玄同研社”,地点在崇真宫内,以传授音乐贴补收入,在将近解放时解散。
       
  2. 维护道教权益:1927年3月29日,吴县临时行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议决:“……张天师业经取消,道教不能存在,道士应使各谋职业,道士观院产业应统筹训练职业之用,由民政局、公益局会同出示布告;并禁止私行抵卖。”会后,吴县临时行政委员会在玄妙观正山门口出示布告。此事引起广大道众的惊慌。4月2日,秦琴鹤率领道士146人,赴国民党市党部请愿,请求维持生活,“如必欲执行,请求暂行维持半年,俾各道士于半年期间得以另谋职业……”。4月5日,城乡道士(据当时报载约二千余人)在玄妙观方丈内集议后,各人手执“请愿维持营业”、“救活生命”等小旗,由颜品笙、秦琴鹤领队,至国民党苏州市党部、总工会请愿。一面聘请杨荫杭、蒋中觉、吴增善等4位律师撰呈文陈诉于吴县临时行政委员会,呈文共三次,内容大致是:一、道教为中华民族的本国宗教,当局对外国输入之宗教,并不取消,而单独取消本国之宗教,实系崇拜外族,显背民族主义;二、民国法令明言人民有信教自由,今横被侵犯,显背民权主义;三、道士职业已久,今无端夺其职业,并不代为筹其生活之法。就吴县全区而言,道士达四千余人,合家族计算,当达二万人以上,若使二万余人骤失生活之方,显背民生主义;四、天师享有世袭权,世袭权之道士虽取消,而平民之道士并不取消,不能因为张氏一姓、一隅、一派之事,而推及于全体、全国之道教。11在此期间,道士几次集会商量。不久,江苏省政府成立,秦琴鹤、颜品笙等又两次赴宁具呈省政府,请求保全饭碗,维持生计。
       
  1927年6月9日,吴县临时行政委员会宣告结束,成立吴县县政府,此案遂不了了之。
       
  3. 创办学校:1913年,常熟道教会创办私立华佗小学,学生80余人,1923年停办。
       
  1919年,苏州道教以道教公会名义,办了一所“吴县私立进德义务小学”,地址在玄妙观天后殿后的三元阁,当时聘请有二位老师,收容的学生是道教徒以及在玄妙观设摊小贩的子弟。学制一至四年,学费全免,学校的开支由玄妙观收入的租金中拨付。1937年冬,苏州被日寇占领,学校一度停顿。1938年复课,校长颜夕寿,教师吴允实。每个学生交纳学费二角,学校经常费用每月约九十元,仍由玄妙观收入的租金中拨付。1943年,校长颜夕寿辞职,改由张继良续任。
       
  4. 举办法事活动:民国23年(1934)苏州一带大旱,自5月20日起直至7月21日才降大雨。7月1日道教公会举办了一次盛大的醮坛,历时25天,每天参加道众达200余人。第一日在玄妙观三清殿前竖立标杆,悬旗幡、仙鹤;设坛于雷尊殿,宣扬法典,鸣钟击磬,6日,温度升至华氏百度左右(42摄氏度),有道士啮指、注血,跪写血表焚化。7日在玄妙观摆八卦阵,……9日下午,道众一百余人列队经观前街、景德路直至宝莲寺,演道上表,以后每天在坛者49人。其他各道观所在之地,也有人挨日抬着神像,到玄妙观朝拜三清神像,上香求雨,队伍初为几十人,后增至数百人,多达千余人。队伍中掮旗打伞,舞龙灯,踩高跷,十番锣鼓,扮演衙役皂隶、各出戏剧,甚至有些人披襟袒臂,臂上扎入钩子,钩子上挂着香炉、花篮,有的挂着石锁、自行车、大锣,光怪陆离,无奇不有,俗称之为“出会”。12
       
  1946年8月13日至15日,为“祈祷世界和平,追悼阵亡将士”,道教公会组织一部分道众,在玄妙殿三清殿诵经拜忏,建立醮坛。为了参加这次大醮,该月6日江西龙虎山第63代天师张恩溥也来到苏州,翌日道教整理委员会在玄妙观方丈殿开欢迎会。
       
  8月11日、14日《苏州明报》先后报道,吴县道教整理委员会响应救济苏北难民的号召,特烦张天师建醮三天,张天师还以“义卖”方式出售三种符箓:“护身符一万元,镇宅符二万元,驱瘟保安符三万元。定件处:中国银行……等十三处。”
       
  5. 兴办慈善事业:1939年1月,苏州玄妙观开设施医所,专为贫民行医看病。抗日战争时期,苏州道教界参加苏州正宗救济会,在西北街宝光寺开办粥厂一所,开250户,每日朝暮两次,米8余斗。
       

       
  小结
       

       
  民国时期,在经历社会经济、文化等发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苏州道教一方面如同国内其它地区的道教一样,经受着社会变革带来的巨大苦难;另一方面,面临苦难,苏州道教在积极地寻求出路。尤其是道教公会的成立,对于探寻出路,寻求道教新的发展做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
       

       
  注:
       
  ① ②《江苏省志·宗教志》,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江苏古籍出版社,第112页。
       
  ③《江苏省志·宗教志》,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江苏古籍出版社,128页。
       
  ④《平江区志》,苏州平江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444页。
       
  ⑤《平江区志》,苏州平江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460页。
       
  ⑥《平江区志》,苏州平江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460页,1443页。
       
  ⑦《苏州道教史》,赵亮、贠信常、张凤林著,华文出版社,第135页。
       
  ⑧1941年3月19日《苏州新报》。
       
  ⑨《平江区志》,苏州平江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461页。
       
  ⑩1935年8月14日《苏州明报》。
       
  11《苏州道教史》,赵亮、贠信常、张凤林著,华文出版社,第114页。
       
  12 见1934年7月《吴县日报》、《苏州明报》。
       
  (作者单位:苏州玄妙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