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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现实]贪官坐牢还分三六九等
作者:孙晓兵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7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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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听说按惯例省部级以上干部服刑,一般都在京城的秦城监狱,近日网上查询,发现果真如此:去年落马的大贪官王昭耀(原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王有杰(原河南省人大副主任)被判刑之后,都是押解到秦城监狱,在那里正式开始服刑生活的。(见近日《新华网》)
       据说,王有杰在秦城监狱羁押期间,要求律师给他带来宣纸练习书法,他说“在位时每天仅有半小时练书法,而狱中每天可腾出四五个小时”,还说“现在的字大有长进,肯定比以前值钱多了”。
       试想:如果王昭耀、王有杰等省部级以上干部,一般都在京城的监狱服刑,那么厅级、县级以上干部,一般又都该在哪些地方的监狱服刑呢?中国人有着上行下效的习惯,你可以在京城的监狱里作威作福,我怎就不能在省级、市级的监狱里为非作歹呢!事实正是如此,一些贪官被“收监”后仍然气焰嚣张,把监狱当作“世外桃源”,继续过着糜烂的生活。如,大连的贪官“老大”邹显卫,监室内冰箱、彩电、电话一应俱全,还有两名犯人充当勤杂人员为其全程服务。可谓是:坐牢恰似度假,服刑胜似休闲。
       其实,在一些地方,贪官坐牢分为三六九等的情况并不奇怪。一些官员对贪官法外施恩,关心有加,实际上是官官相护,同病相怜的表现,说白了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对贪官压根儿就没有真正恨起来,他们中见多不怪的有之——现在贪赃枉法的官员多着呢,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麻木不仁的有之——“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丢官坐牢是他们运气不好;三是感恩戴德的有之——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享受特殊待遇理所当然;四是兔死狐悲的有之——这些人当中极有可能自己就是贪官、准贪官,对同类网开一面,予人方便予己方便。正是这些腐烂变质的心理,使得一些官员对付百姓心狠手辣,而对待贪官则是无微不至。
       古人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今人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是同罪、平等,贪官犯法与百姓犯法就要一视同仁,一样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决不能有什么“等级”之分。监狱是关押罪犯、改造罪犯的地方,也是惩治犯罪的最后一道关口,如果再分为三六九等,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的胜利成果势必大打折扣。
       [秦国贞荐自《南京晨报》200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