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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载]关注民生 促进和谐
作者:本刊编辑部

《中国道教》 2007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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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春三月,初露新容。肩负着责任和重托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齐聚首都,参加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共议国是,胜利完成各项预定议程。我们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热烈祝贺两会取得圆满成功!
       
  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重要时期,改革发展进程步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两会的成功召开,对于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今年的两会上,有关民生问题的议题、《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审议等得到广泛的关注。
       
  民生问题是我国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急需解决的大事,民生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程度。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让更多的人享受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成果,成为今年“两会”重中之重。在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用非常大的篇幅介绍了今年政府大力改善民生问题的措施,涉及到教育、医疗、住房、环保、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方面面,尽显民生问题的细节与重量。种种民生问题的产生,大多与近年来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关。党和政府没有回避这些问题,而是努力化解矛盾,积极探求解决之道。这既表明政府“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更趋成熟和完善,也充分展示出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信心与能力。两会作为沟通政府与普通民众的平台,越来越多的代表和委员通过这个渠道表达对民生问题的关注。两会与普通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使传递和反馈民意的途径更加顺畅,我国民主政治进程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是在今年两会上备受关注的热点议题。《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它的核心是关于人们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法律规定。《物权法》草案历经13年酝酿,7次审议,博采众议,日臻成熟。它的通过,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历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在社会、经济领域都具有重要意义。实施《物权法》有利于定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激发全社会创造财富、积累财富的活力和动力。《企业所得税法》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律,它的通过,实现了内外资企业“两税合一”、公平税赋,有利于为各类企业创造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两部法律案的通过,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体现,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将继续推动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进程。
       
  在两会上,道教界的代表和委员们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准备议案,从道教界的实际情况出发,围绕如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畅所欲言,寻找继续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的良方。
       
  2006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并实现良好开局的一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虽然取得重大成就,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两会的召开为我国改革开放事业,为国计民生问题提供了解决的思路。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道教界将继续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优良传统,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两会精神,结合道教界的实际情况,加强道教自身建设,提高道教服务社会、服务人群的能力,更好地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为促进社会和谐、民族团结、人民幸福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