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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榔与咖啡
作者:王铭铭

《读书》 2005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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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伦敦大学东方非洲学院读书那几年,是一个穷学生,穷得连午饭都舍不得买来吃。我们几个同学下课后,在学院地下室酒吧沏点便宜(三十便士)咖啡喝,抽上几支卷烟,用热咖啡(有时还有热巧克力)祛除点饥寒交迫感便算了。久而久之,我染上了咖啡瘾,并进而对咖啡的品种也讲究起来。而这些年因参与跨文化研究课题,我多去了法国、意大利几趟,又对expresso情有独钟。在英国喝咖啡,总是慢慢地喝,边喝边品着烟,聊着天。这种享受方式,大抵还是与英国人喝下午茶的习惯有关。喝下午茶,一般得配上点饼干之类的点心,家人或朋友围坐一圈,说说笑笑,不亦乐乎。Expresso这种咖啡则完全不同。这几年咖啡馆在国内如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老板们将这个词翻译成“特浓咖啡”、“意大利特浓咖啡”之类,但这个翻译只对了一半。Expresso据说是咖啡的精华,浓度特高,像古时候福建斗茶时泡出来的冒泡沫的功夫茶一样。所以,说它“特浓”,那还真是形象化。不过,expresso的意思却不是浓,而是“快”,表示的是它的快捷饮用方式。与英国咖啡全然不同,盛expresso的杯子,比盛英国、美国咖啡的杯子小得多,点到一杯后,你加进一点糖,用小勺子搅拌搅拌,端起来一口喝尽,不能慢慢品尝。
       具体什么原因导致了英美人与欧陆人之间存在的区别?我不了解具体答案,只感到围绕喝咖啡,种族相同的人之间已形成了的莫名的差异,这实在饶有兴味。我猜想,这可能与生活在不同文化中的人怀有的不同心境有关。
       文化心态之别,不仅能解释咖啡的消费方式,也许又能解释其他的事项——比如嚼食槟榔之俗。
       槟榔,我迄今为止仅嚼过一粒,并从此发誓再也不嚼了。一九九五年六月到九月,我去台湾做实地考察。有位较我小点儿的台湾朋友陪我到处走走。那时他是英国某大学登记在册的博士生,不过大量时间都住在台湾,在一家学术机构兼职。他有一个习惯,就是嚼槟榔。槟榔这种东西,皮微绿,有点像翡翠,它是槟榔树上长的果子。嚼它前,槟榔都已经过制作。制作方法大致是在它中间剖切开,放进一点石灰之属,使它嚼起来产生化学反应,据说这样便能生津解渴。在台湾的街市村庄路边,都有小小的槟榔销售点,它们规模极小,比巴黎卖报纸杂志的小亭子还小得多,前面是用玻璃隔着的,里面坐着槟榔妹,她们穿得很少,有的甚至是三点式。男人前去买,也瞧槟榔妹一眼,而买来的槟榔,都用一种像香烟盒那么大的盒子装着,一般这种盒子,也印刷着性感女性的图片。槟榔与女性肉体的局部暴露之间,到底有何关系?只好猜了。而嚼槟榔被某些台湾人认定为某种“低俗”的生活方式。槟榔被嚼后,与唾沫结合,化成一种红色渣子,不能吞下去,因为有害。在台湾的街道和村庄,地上往往有些红色的污染物,它们便是从人嘴里吐出的槟榔渣子。有台湾朋友跟我说,因为嚼槟榔是“低俗”的行为,所以那些年里这种行为变成了某种时尚。
       陪我的那位,开着一辆吉普车,一边与我聊天,一边嚼槟榔。有一次,看着他嘴巴露出的红色渣子,我恶心,于是不禁说道:“槟榔这种东西看起来满怪的,有什么好嚼的?”他立刻逼着我也嚼一粒,说:“这种东西特别好,我每天不嚼,就没办法醒着。”
       看来,对他来说,槟榔就像对我来说的咖啡一样,是解瘾提神的好东西。他说着说着,还谈到对我的评价:“人类学家应当是研究‘土俗文化’的,若是不能与当地人一样,那‘参与观察’便不可能。”
       受到刺激,我接受了他赠与的一盒槟榔,拿出一颗来,嚼了嚼,顿觉苦涩难忍,吐了出来。后来虽知有了“槟榔人类学”之一说,我还是坚持不再嚼了。他饶了我。
       这位朋友是台湾“本土化运动”的积极参与者。这种“运动”听起来像是“农民运动”,但其推动和参加者,大凡都是知识分子。这些年,一些台湾知识分子对于台湾“土俗文化”极其热衷,人类学本来就研究“土俗文化”,因而我的同人中,鼓吹它的人也不少。据说,包括槟榔这种东西,台湾知识分子也十分崇尚。那位陪我的年轻学者,便是一个例子。我记得他曾经说过一句话:“不嚼槟榔怎么能算得上台湾人!”听起来似乎台湾人的文化认同,乃是由槟榔这种植物缔造的。我怀疑他是开玩笑,看了他的表情,才知道他那么认真。我于是对槟榔产生了好奇心。
       槟榔对于台湾人来说,的确是有某种标志性意义。有实在的证据表明,历史上台湾“原住民”与汉人确也有嚼槟榔的习惯,但是像现在这么流行槟榔,原因主要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台湾当局曾将槟榔树当作经济作物大力推广过。至少到二○○四年八月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槟榔有致癌作用之前,它在台湾的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应当还是至为关键的。
       说嚼槟榔是台湾的“风俗”之一,这没什么错,但是,硬要说嚼槟榔是台湾“文化的独特表征”,因而值得“本土化运动积极分子”去推崇,那就难以让人接受了。原因十分简单,浏览有关资料,我发现历史上曾经存在一片生产和消费槟榔的广阔空间,我们不妨称之为“槟榔文化圈”。槟榔学名arecae catechu,中文槟榔为马来语Pinang之音译,梵语名则为Kugi-phalata,爪哇名Jambi,大致都指“从植物提炼的液体”。嚼食槟榔的历史很久远,大约在两千年前就开始了。古时候,存在嚼食槟榔文化习俗的国度,包括中国南部、印度、斯里兰卡、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这个范围大约与今日的“东盟”诸国重叠。在中国历史上,嚼食槟榔的历史,最迟可追溯到南北朝时期。李后主曾在《一斛珠》中吟道:
       晚妆初过,沈檀轻注些儿个,向人微露丁香颗。
       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
       罗袖裹残殷色可,杯深被香醪。
       床斜娇无那,烂嚼红葺,笑向檀郎唾。
       词中的“红葺”便是槟榔。嚼食槟榔的习惯,到底与古代艺人群体的“轻佻”有何干系,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这首词中说到的“烂嚼红葺,笑向檀郎唾”,让我想起在台湾见到的情形。
       从南北朝到明清时期,中国文献中有许多资料记载了槟榔。“槟榔”来自“宾郎”,指的是宴会贵客所用的珍品。为什么这种南方“土特产”会被古人当成珍品来宴客?我以为,这与槟榔曾是一种“舶来品”有密切关系。来自“异文化”的物产,被“本文化”当作高级“土产”,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十分常见的。
       宋宗室赵汝适曾于南宋理宗宝庆元年(一二二五年)以散朝大夫提举福建市舶兼权泉州市舶。他乘职务之便,有机会看到一些海外地图,知道了东南亚各地的许多地名。查阅中国文献,他发现我们的文字对这些地方的记述极少。于是,他便“询诸贾胡,俾列其国名,道其风土,舆夫道里之联属,山泽之番产”,也就是说,对海外客商进行“采访”,让他们列出各自所来自的地区之名,描绘这些地区的风土人情、区划设置、山川与特产。最终,赵氏将这些资料翻译成“华言”(中文),汇集成《诸番志》一书。在书中,赵汝适用一整段的篇幅描述了槟榔:
       槟榔产诸番国及海南四州,交趾亦有之。木如棕榈,结子叶间如柳条,颗颗丛缀其上,春取之为软槟榔,俗号槟榔,鲜极可口。夏秋采而干之为米槟榔,渍之以盐为盐槟榔。小而尖者为鸡心槟榔,大而扁者为大腹子,食之可以下气。三佛齐取其汁为酒,商舶与贩,泉广税务岁收数万缗,惟海南最多。鲜槟榔、盐槟榔皆出海南,鸡心、大腹子多出麻逆。(杨博文:《诸番志校释》,中华书局一九九六年版)
       也就是说,宋代时,中国人与海外交流频繁。槟榔这种供人们嚼食的“零食”,依季节不同,产出不同种类。那时,华南地区嚼食槟榔的风气已盛,故而朝廷每年都能从泉州和广州收得大笔“槟榔税”。关于这个风气,宋人周去非的《岭外代答》,有一段生动的描述:
       自福建下四川与广东、西路,皆食槟榔者。客至不设茶,惟以槟榔为礼。其法,而瓜分之,水调灰一铢许于蒌叶上,裹槟榔咀嚼,先吐赤水一口,而后啖其余汁。少焉,面脸潮红,故诗人有醉槟榔之句。无灰处,只用石灰;无蒌叶处只用蒌藤。广州又加丁香、桂花、三赖子诸香药,谓之香药槟榔。惟广州为甚,不以贫富、长幼、男女,自朝至暮,宁不食饭,唯嗜槟榔。富者以锡为之。昼则就盘更啖,夜则置盘枕边,觉即啖之。中下细民,一日费槟榔钱百余。有嘲广人曰:“路上行人口似羊。”言以蒌叶杂咀,终日噍饲也,曲尽啖槟榔之状矣。每逢人则黑齿朱唇;数人聚会,则朱殷遍地,实在厌恶。客次士夫,常以奁自随,制如银,中分为三:一以盛蒌,一盛啖灰,一则槟榔。(周去非:《岭外代答》,杨武泉校注,中华书局一九九九年版)
       在书中同段文字里,周去非还提到,那时民间传说槟榔有助健康,但他自己怀疑此说,他询诸医家,医家也支持他的质疑。而到了明代,槟榔却已被纳入《本草纲目》。李时珍说,“岭南人以槟榔代茶御瘴”,并相信槟榔有种种功效,如“醒能使之醉”、“醉能使之醒”、“饥能使之饱”。李时珍对此所加怀疑甚少。其他医术也将槟榔当成中药的一味,名叫“大腹皮”,据说能驱虫、健胃、去瘴、止痢。
       台湾有关槟榔的汉字文献记载,直到清康熙年间才在知府蒋毓英所修的《台湾府志》中出现。从清代开始,台湾人嚼食槟榔的风气,渐渐有了比较集中的描述。这种风气究竟是从古代东南亚“槟榔文化圈”延伸出来的,还是清以后从闽南地区传入台湾的?也许两种可能都有。台湾的原住民,从语言与文化上,与大陆的华南地区的古越人一样,与东南亚各民族有诸多相同之处。二○○○年前,槟榔成为这个广阔地带的“流行食品”,此后,台湾“原住民”应当也有可能即已渐渐融入这一氛围之中了。在一些“原住民”中,槟榔在占卜及其他仪式中一直是有象征地位的。也许这一现象表明,槟榔的“台湾本土史”确是比较久远。然而,另外一种可能是,早已流行嚼食槟榔习俗的福建人,在移民台湾之后,将这种产品和与之相关的“消费文化”带进了台湾。于我看,促成台湾人嚼食槟榔之风气的,更可能是综合因素造成的。
       那么,嚼食槟榔究竟怎么又成了一种“台湾人的独特习惯”?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先看看两岸槟榔史的差异。
       在过去几年间,福建、广东、海南、广西、湖南等南方地区,社会的“底层”又局部恢复了嚼食槟榔,但迄今华南地区不能说已形成了什么“风气”。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大陆地区嚼食槟榔的风气式微?又是什么原因促成了台湾的同类风气的延续?历史不乏偶然因素,两岸槟榔消费方式构成的这种差异,自然也可能是历史的偶然造成的。不过,若是人们一定深究影响这一差异形成的历史背景,那么,有几个相关问题也便是值得考虑的。其一,最直接的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台湾当局的“槟榔政策”出台的政治经济背景是什么?对槟榔的流行是否起到决定作用?其次,大陆地区槟榔何时退出历史舞台?因为什么原因?最后,我所谓的那一“文化圈”在近代化的过程中是否经历过一个“丧失槟榔文化”的过程?解答这些问题所需要做的研究,是我在这里无法进行的。不过,我能联想到人类学家西敏思(Sydney Mintz)在《品味食品,品味自由》一书中提出的观点,并坚持引来以下一段:
       对人来说,吃向来不是“纯生物学的”活动(不管“纯生物学的”意味着什么)。被吃的食物有它们的历史,其历史与那些吃它们的人的历史有关系;而那些被用来发现、加工、备料、上桌及食用的技艺,也有自己的历史,并且也有文化上的差异。食品从来都不只是简单被吃的;食品的消费总是受到意义体系的规定。
       然而,究竟咖啡与槟榔之间有什么关系?这两样东西虽形象不同,但相互之间却有诸多共通之处。咖啡与槟榔一样,具有刺激和提神作用,也容易使上瘾的人在意识到会伤身体的情况下仍然放不下它们。这两类刺激和提神品,也都是人类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现的。它们的发现时间,大约都在两千年前,而它们的广泛传播,也都是大约在一千年前开始的。另外,在很大程度上,二者被品味的过程,同样都是一个历史的、文化的及社会的过程。诚然,我拿它们来说事儿,除了考虑到它们的共同点之外,更重要的是发觉它们二者之间经历的“近代史”是不同的。
       咖啡先在非洲发现,到了十一世纪初期,与糖一样,经过阿拉伯人先传到埃及等地。到了十六世纪才传入欧洲,并与巧克力、茶叶一道,成了欧洲中心的“世界史”的“三位一体”风景线。从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咖啡深受欧洲王室、贵族、名士、艺人的青睐,到十八世纪以后,伴随糖进入了百姓的日常生活,至今,一直没有脱离欧人的日常生活。咖啡作为奢侈品,起初仅有王室能享用。渐渐地,以风雅自居的文人汇集在时常由贵妇人出面召集的沙龙中。到十八世纪,咖啡大量从殖民地输入欧洲,即使是劳累过度的工人也能用它来提神。在十八世纪的英国,税收已大大依赖于诸如茶、咖啡、巧克力及糖(Sydney Mintz, Sweetness and Power, London and New York: Penguin, 1986)。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工人喝咖啡的时间多了,对于那些资本家来说,也并非是好事。十八世纪的英国一些工厂曾出台严格的工作时间规定,将上菜馆、酒吧、咖啡吧的时间,排斥在“服务时间”之外,认定这些行为不符合工厂的生产理性(汤普森:《共有的习惯》,沈汉、王加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二○○二年版)。尽管咖啡在欧洲近代资本主义生活方式中获得了一种双重意义,但其世界性传播,似乎遵循的是它的早期欧化史的符号规则。咖啡这种来自欧洲以外地区的饮料,渐渐地成为在东方人看来属于西方的象征。它在十七世纪上半叶由荷兰商人引进日本,于十八世纪下半叶开始经过通译与游人传到日本社会中,到明治时代得到了普及,成为文人墨客社交时常用的饮料。十九世纪末期以后,咖啡也逐步传入大陆和台湾,到二十世纪后期,成为人们标志趣味和身份的符号。
       总之,咖啡是从非洲传到中东再传到欧洲,经“欧化”后才渗透到东方的。从同样宏观的历史视野看,槟榔与咖啡不同,它在近代史中的命运,似乎是江河日下,从古代被东南亚和华南地区广阔地带生产和消费的产品,渐渐局限在已被咖啡占据的“土著社会”中。在这些仍然嚼食槟榔的社会中,台湾也许算得上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个案,其他地区——甚至连槟榔的原产地东南亚——槟榔与咖啡的力量相比,真可以说是鸡蛋比石头;无怪乎不少台湾人认定有理由将嚼食槟榔与台湾人的本土文化认同等同起来看待。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品味槟榔,品味咖啡,自由都属于个人。然而,也就是个人的自由选择中,我们各自在有意或无意中也选择了历史,选择了表达历史归属的方式——这正是我从嚼食那颗槟榔与持续喝咖啡中得到的一点体会。我几乎也敢相信,这一点小小的体会,对于理解英美人与欧陆人品味咖啡的方式差异,也很可能是有意义的。此外,关于咖啡,我们不能忘记西方与非西方之间关系中的一个并非无关紧要的篇章——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乌干达与美国的关系,如一篇报纸综述所言:
       ……《纽约时报》曾讽刺美国每年向乌干达采购两亿美元咖啡豆,无异于资助阿明。俄亥俄州众议员唐纳彼斯向众议院提出法案,要求美国政府停止进口乌干达咖啡,迫使阿明下台。一九七八年二月美国国会就乌干达局势举行听证会,七月通过抵制乌干达咖啡豆的法案。美国禁令大大削弱阿明的经济来源。其军队士气受挫。面临严重的国内问题,好大喜功的阿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反而还于一九七八年十月发动了对邻国坦桑尼亚的战争,企图以此来转移国民视线。
       一九七九年,乌干达民族解放军在坦桑尼亚军队的支持下推翻了阿明政权。坦桑尼亚出兵乌干达,阿明被迫下台。阿明下台后,美国取消了禁运令。对一代“强人”阿明而言,成也咖啡败也咖啡。美国政客就靠咖啡,不花一颗子弹搞垮阿明政权,为咖啡史增添一页传奇……(《广州日报》,二○○三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