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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论坛]为道者当先立功德
作者:王宜峨

《中国道教》 2003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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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中国现代化建设已经迈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江泽民同志在2001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向我国各宗教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中国道教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发挥其积极的思想和优良传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是摆在我们大家面前的新课题。
       
  八十三年前的1920年4月1日,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旗手、曾担任过中国共产党第一任总书记的陈独秀在《新青年》上发表了题为《新文化运动是什么?》的文章指出:“宗教在旧文化中占有很大的一部分,在新文化中也自然不能没有它”,“凡是在社会上有实际需要的,实际主义者都不应反对。因为社会上若还需要宗教,我们反对是无益的;只有提倡较好的宗教来供这种需要,来代替那较不好的宗教,才真是一件有益的事”。陈独秀虽然后来犯了路线错误,但他的这段话还是十分中肯的。
       
  本文的题目用了“为道者当先立功德”,意思是说修道必须首先有利于社会。葛洪在《抱朴子内篇·对俗》中也有类似的话,他说:“欲求天仙者,要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若德行不修,而但务方术,皆不得长生也”。“为道者当先立功德”这句话是中国道教协会会长闵智亭道长2000年编著出版的《道教杂讲随笔》一书中说的话,我认为,也是闵道长在这本书中的点睛之笔。《道教杂讲随笔》这本书,篇幅不大,却集中了闵道长对道教信仰的深刻领悟。其中特别是对“道”与“德”,即道教徒的信仰追求与社会责任的关系,说的尤为深透。贵生重生、得道成仙,不仅是道教信仰的特点和优点,是中国道教的优良传统,而且是中国道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思想理论基础,是中国道教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的立足点。
       
  如果我们研究中国道教发展的历史,就不难发现:道教倡导的“为道者当先立功德”精神中的“功德”,不是一成不变的,它的含义总是随着道教所处时间、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演变的,反映出道教具有“与时俱进”的强大生命力。东汉末年,当早期道教在中国的中原与西南兴起之时,其世间的“功德”,主要体现为实现《太平经》所提出的太平盛世;东晋之后经葛洪等先人的丰富与发展,就演变成了与中国封建时代相适应的“神仙养生为内,儒术应世为外”;到了近代,当中华民族受到世界列强侵略和奴役,争取民族与国家的独立和富强成为全中国人民共同奋斗目标的时候,救国救民也就成为道教世间“功德”的主要内容;今天,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仅获得了政治上、经济上的彻底解放,而且在开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征程,道教所倡导的“功德”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与全国人民一道,爱国爱教,振兴中华。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以江泽民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在1993年作为宗教工作的一个原则提出来的,它一开始就受到宗教界的欢迎,现在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和宗教界的一种共识。2001年12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宗教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新世纪初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维护稳定,增强团结,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而努力奋斗”。在这次会议上,江泽民同志特别强调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群众性和它的复杂性。关于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问题,我体会江泽民同志主要讲了四个相关意思:一是一定要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或说坚持“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这是宗教可以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前提。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或说“宗教活动必须在国家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三是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或说“高举四个维护的旗帜”(即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民族的团结,维护祖国的统一)。四是努力对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或说“发扬各宗教的优良传统”。这第二、第三、第四三点,也就是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原则的具体体现。
       
  依据以上的理解,今天,“为道者当先立功德”中对“德”的要求,至少包括以下5个方面内容:
       
  1努力弘扬中国道教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道教不仅是现存中国五大宗教中唯一的一种土生土长宗教,而且它的思想信仰和兴衰历史都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历史兴衰息息相关。在中国近代史上,更出现过湖北武当山道众救援红军伤员、江苏茅山和广东罗浮山等地道教胜地成为抗日根据地的光荣历史。在祖国现代化建设的今天,广大中国道教徒与全国人民一道,正在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而且应该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道教也是全世界华人华侨共同的精神世界的一部分。弘扬道教的爱国主义,对于团结和联系世界各地炎黄子孙,促进祖国完全统一和增进世界人民的友谊与了解,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不断挖掘中国道教深邃精湛的哲学理念。中国道教文化渊源于远古时代,包含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是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其中道教精湛深邃的哲理,更是名扬全球,为世人所折服。不仅对于研究中华文化有重要意义,而且有越来越多的学者都认为,对于人类展望后现代社会的许多问题都极有参考价值。挖掘和研究道教的这些精湛深邃的哲理,无论对于中国还是对于世界都会是一个重要贡献。
       
  3身体力行中国道教慈善利人的服务精神。慈善利人历来是中国道教“积功累德”的主要途径和传统的信仰要求。今天的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是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发展不平衡将会在很长时期继续存在,由于社会变革和天灾人祸不可避免的还会给人民群众造成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中国道教徒和各地道教组织,应该继续发扬道教的“慈善利人”精神,依据《道德经》“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的道理,尽力举办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利益人群。近年来各地道教组织和道教徒在这方面作了大量的事情,受到了政府和当地群众的普遍好评。
       
  4继承发展中国道教和谐共生的社会主张。中国传统文化历来主张天人一体、和谐共生。以德为重,以和为贵,以诚为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道教的信仰要求和道德规范。道教劝导人们:人与人要和谐,国与国要和谐,宗教内部要和谐,宗教与宗教间要和谐,社会要和谐,人与自然也要和谐。这些都是符合当今世界各国人民要求社会稳定、反对邪教破坏活动和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主张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主张世界和平、反对战争,以及主张保护环境、反对破坏生态平衡等人类正义事业的。
       
  5继续发扬中国道教与时俱进的宗教风貌。与时俱进是一切社会团体与组织生命力所在,也是道教长期存在和发展的生命力所在。道教思想从上古时代算起,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从张道陵创立五斗米道算起,也已有了两千年的时间,前后经历了汉、晋、唐、宋、元、明、清、民国等各个时代。为了适应各个不同时代的环境下,道教发生了多次重大的变革,一方面丰富和完善了道教的教义教规,另一方面也吸收了许多在今天看来不甚健康的思想与传道方式。与时俱进就是不能把道教历史上有过的东西一咕脑的照搬过来,要区分甄别,吸取精华去其糟粕,扬长避短。对于以上所列那些健康有益的思想和做法要大力发扬,对一些涵义十分宽泛的解释要根据今天的需要突出其重点,对已经不合时宜的内容与做法则应坚决摒弃之。
       
  应该说,解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国道教协会和各地道教协会的共同努力下,中国道教的发展基本上是健康的,是基本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的。但是情况在继续变化,为了适应时代的不断发展,中国道教要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应不断的给自己提出新的要求。
       
  (中国道教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