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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浊扬清]解密种种
作者:黄 裳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7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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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想到的是,新时期以来,国家开始进行规模宏大的建设,如大项目三峡工程、南水北调;下至地方建设,工业新区扩建,都不能不进行土木工程,揭开了沉睡千百年的大地,随之发现了大量的古遗址、古墓,与大量文献遗存。虽然抢救发掘所得丰简不同,有些是盗墓者挑剩的残余,但收获还是可观的。《考古》、《文物》两种专业刊物,尽全力报道也来不及。发掘所得,都是国家、人民的财富,不能不使人高兴。但随之引起了某些人的欣羡之心,为旅游利益所趋动,提出发掘秦始皇陵、武则天墓的倡议,其强烈的“揭密”之心,人们心里也都明白。
       且将时代拉近来。自从俄国政府解密了前苏联斯大林时代的一些秘密档案以来,全世界的史学家和非史学家一起忙碌起来,大量揭密的研究书刊纷纷问世,成了一派耀眼的风景。既推动了历史研究,也满足了一些读者的好奇心。人们在大吃一惊之余,不免明白了原来是这么一回事。我国政府也循国际惯例,有限度地解密了部分国家档案,给历史、党史研究者以相当的便利。虽然解密了,但仍作为珍重历史文献,好好地保存着。此风一开,影响所及,全国的情况没有调查不敢说,仅就京沪两地而论,也确实引起了一些回响。只是文化机构就努力跟风,处理了一些“不值得保存”的档案、文件、重要会议记录、书刊……这些废弃物一旦落入小贩之手,立即成为“奇货”,一时造成了“潘家园”一类文化市场的非凡兴盛。机关之外,去世文化名人的后裔也有不能善保先人遗藏者,纷纷处理遗物,因而像茅盾、俞平伯的遗墨、藏书,每每现身于拍卖市场,为爱好、珍重名人翰墨者所得,一时传为佳话。其尤为著目的,如买得某作家的全部档案,经本人整理成完整的书籍出版问世,留下了一份可贵的历史文献。至于巴金老人捐赠国家的大量藏书竟自流落摊头,至今还弄不清流散踪迹,更是言之痛心。
       某些文化机构对待这些“遗弃物”之冷漠无情,更是惊心动魄。它们用处理没有保存价值的理由,论斤斥售,扫地出门,或因大扫除,或因搬迁,竟将珍贵的手稿以及曾经视为“绝密”的档案材料,弃如敝屣。作家陈村就在出版的《日记》中记下他用手推车收得处理后的某翻译家全部译稿,闻之可惊。
       此外,从小贩手中得来“珍品”的“藏书家”和“文献收藏家”,还珍藏着一些见不得天日的东西,是“宝贝”,又是“烫手的山芋”,不知如何处置方好。如作家的手稿、交代,认罪书,有关的外调材料……这些都是不能公然摆上拍卖场的。只好偷偷摸摸地向人兜售,层层加码,直至天价,但好像很难找到买主。因为这里有着一道很难迈过的门槛——知识产权。
       交代也罢,认罪书也罢,无论在怎样政治环境之下,本人是否情愿,到底是亲笔手书,也即“作品”。“文革”十年,大小作家所写的这类文件,其数量之多,怕要占他们“全集”的大部分甚或倍之。自然,也有人不肯写这样的东西,但为数极少,有人也已成为烈士,如张志新。毫无疑问,知识产权应归为作者本人,即使本人已死,还有五十年版权保留期,应由后裔继承,不是鸡鸣狗盗之徒所能窃据,或用为攻击个人的材料。其他文件情况类此。
       前些时,广州的《收藏·拍卖》发表了有关陈寅恪先生遗物的消息。读了令人亦惊亦喜。陈先生身后的遗物终于露面了。可惜的是“行不由径”,没有透露流传轨迹。关于寅恪先生的遗稿遗物,人们是很关切的。二十七年前我曾写过两篇小文,《陈寅恪》与《寒柳堂的消息》(收《榆下说书》),在《柳如是别传》之外,我说,“此外还有几种重要的遗稿,则前后遭到抄家劫掠,至今下落还在若明若昧之间,不能不使我们感到忧虑和关切。”后来经陈先生弟子蒋天枢的努力经营,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陈寅恪文集》,又后,由三联书店出版了《陈寅恪集》,是差强人意的明知不全的遗集。最近又听说北京拍卖陈寅恪的遗书遗物,悬价高奇,未能成交。陈先生不是藏书家,平常所读所用大抵是通常版本。其论价之高,显然是由于先生的文章操守,即如何高价亦未能体现其手泽之真价。如以知识产权论,则此种遗物,理应为流求姊妹所有,不是任何捣卖家所能窜夺。而来路未明,经何种不明不白途径到手,这在我始终是一个谜。就像陈先生在写《柳如是别传》时,只引翁同和一诗与邓之诚《骨董琐记》一节作结,说“此俱钱柳死后有关考证之材料”。殊不知此后之事正多,斗争亦殊未已。其惨酷有非常人所能意料者。这在我都是“谜”,深望能有了解之日。这许多理应追根寻底,以告世之读陈先生书者。也是有关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
       [沈栖荐自《文汇报》200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