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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现实]“看病方便”
作者:张 扬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7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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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来年前,我到一个“县级市”去。那里的市委是“县处级”,市委办公室是“正科级”;办公室主任相当于科长,办公室副主任相当于副科长。陪我吃饭的那个官儿是市委办公室副主任,也就是副科长,但他送给我的名片上紧接在“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头衔之后的括号内却印着三个字:“副处级”。其实,包括我在内很多人跟他打交道就因为他当着市委办公室副主任,与他是什么“级”毫不相干。名片印上这三个字是什么意思?为了炫耀吗?
       想起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事:一位作家写了一部小说,小说中有个人物曾经在某县当过某局副局长,后在嫖娼现场被抓,受了党纪处分,丢了副局长职务。在那个县混不下去了,通过省城某单位“第一把手”,居然调到省城来了……
       文学作品总是来源于现实生活的,上述这篇小说也不例外。那个“在某县当过某局副局长”,“后在嫖娼现场被抓”并“受了党纪处分撤销副局长职务”的家伙,生活中确有其人(术语叫作“有生活原型”),只是“事发”时他的职务是“局长”,而不是“副局长”。按照规定,党员嫖娼一律开除党籍。但那家伙不知又买通了谁,把“嫖娼”改成了“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而“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是否应开除党籍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于是虽然受了处分却得以逃脱开除党籍的结局——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作品在刊物上发表后影响很大,这位“生活原型”来找作者了。大家以为这家伙恼羞成怒,会来找麻烦乃至寻衅的。不料他非常客气,赔着笑脸连声道:“我当时是县局局长,您却写成了副局长。希望您在出单行本时更正过来,嘿嘿。”据知,此人一下子买了几十本载有这部作品的刊物,到处送人,以便让更多的人知道他曾经贵为“局长”——哪怕这“局长”只是个科级,连前文戏言的“从七品”都算不上;哪怕人们同时知道了他还当过嫖客!
       谈到这里,不禁想起了胡长清。记不清这家伙是哪一年被判死刑的了,却清楚地记得当时媒体的有关报道。一审宣判后,胡长清的口气中甚至带点不屑:“一个(小小的)中级法院,也能判我这副省级的死刑?”终审宣判后,在绑赴刑场途中他跟法警有一段对话。据知,作为死囚是只能坐在刑车地板上的;荷枪实弹的法警们大概是环坐或环立于他的四周,对话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胡长清仍然喋喋不休,说判他的死刑不公平。法警驳斥:刘青山、张子善不早被判处死刑了吗?胡长清争辩:“他们当时是天津地委书记,而我是副省级!”
       此时的胡长清是“副省级”吗?根本不是!对判处死刑、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者也都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政治权利”包括曾经享有过的一切身份、级别、待遇和荣誉。可这个胡长清,直到坐在刑车的地板上了居然还“我是副省级”!
       十来年前吧,我曾经认识一个当官的文人。有一次他问:“你是局级吗?”我瞥他一眼:“问这干什么?”他想了想,嗫嚅道:“看病方便呀……”我笑笑:“我不会病。”
       从他的话听来,当官似乎更容易得病,因此,当官和“向上爬”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看病方便”——当时觉得这说法简直可笑。但多少年过去,环顾社会生活中发生的无数事实,发现他的话还真有点道理;不过,当官岂止是容易得病呢,如果禁不住诱惑,还更容易犯罪!
       回过头来再谈“看病方便”——确实,“官本位”已经是一种“病”,甚至是一种恶疾。然而,它却又是今天中国任何一家医院都看不好的。它腐蚀我们的肌体和灵魂,不动声色而又从不停顿地实现着某种畸变,把最为丑恶有害的东西畸变为某种强大而顽固的习惯势力……
       [聂勇荐自《今晚报》2006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