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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社会]博尔特在中国的尴尬
作者:肖复兴

《意林》 2008年 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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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运会刚刚结束,夺得两枚金牌双双打破男子百米和200米世界纪录的牙买加运动员博尔特,他的中文译名立刻被苏州一家公司抢注,将要成为卫生巾的商标。也就是说,日后在我们中国,博尔特不再仅仅是短跑名将的名字,也会和“洁尔阴”一样,成为一种卫生巾的名字。
       这样令博尔特脸红,也令我们脸红的事情,据说不止是博尔特,刘翔的竞争对手、古巴名将罗伯斯,也已被抢注为“罗伯斯特”,将成为重庆一种皮鞋的名字。还不知道会不会接着有其他奥运会金牌获得者的名字陆续登陆我们中国的商标品牌。如此借水行船,也算是我们国人脑瓜的活络,因为迄今为止,在世界各国还没有发现有将奥运明星的名字移花接木为商业品牌的例子。
       这样做的目的,自然首先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据说,光“罗伯斯特”一项,就可以为鞋厂节省千万元的广告费。在赚钱方面,我们可以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而打洋人和名人的主意,依此制造热效应,早已是见怪不怪的事情了。前几年,不就有借用网络性爱写手木子美的名字,为安全套取名的吗?
       其次一点也不可忽视的,即是我们格外崇洋媚外的心理,从根子上没有消除;或者说商家极其愿意利用这一点隐性的心理,来做其商业品牌和营销的一种轻车熟路的策略。这在开发商所建的楼牌名称中体现得最为淋漓尽致,最近的什么萨尔斯郡、加州小镇、阳光波尔多之类,就不胜枚举。最有意思的是,前几年温州一家皮鞋厂竟然把自己生产的皮鞋冠名为“哈利路亚”。而哈利路亚是西方做神圣祷告时的希伯来用语,德国伟大的音乐家亨德尔专门作过《哈利路亚》的合唱曲,被誉为“天国的国歌”。
       我们国人从来不缺少幽默,缺少智慧,缺少想象力。只是,我们有时候将幽默、智慧和想象力误用、错用和滥用。为了“眼珠经济”而吸引人,为了能够将钱尽可能多地收入囊中,我们有时候不顾他人声名、甚至不惜亵渎神明,故意踩在道德的底线上,做出“哈利路亚”牌的皮鞋,或“博尔特”牌的卫生巾。
       其实,博尔特的尴尬,更是我们的尴尬。
       (栀子摘自《广州日报》2008年9月8日 图/罗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