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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象杂记]教育公平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端木青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6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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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江海晚报》8月29日报道,今年暑假过后,沈阳城区的250多所中小学的师资已通过换岗完成了一次全新整合。1977名中小学教师告别原学校,到新学校报到。其中“人走关系走”的实质性交流,占到总数的95%。沈阳中小学教师“人换岗”,其目的是为了让在薄弱学校就读的孩子也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读罢,颇有感慨。
       沈阳的这一做法,无疑值得称道。因为他们通过校际间师资的重新配置,实现了教育资源均衡化。唯有教育资源均衡化了,家长也就没有了择校的必要。其意义不仅在于它给老百姓的孩子提供了公平入学的机会、公平竞争的环境,而且还在于它促进了社会公平。
       先哲孔子曾说过:“有教无类”,意思是说教育面前人人平等。事实上,教育公平正是最大的社会公平。而要保证教育公平,最根本的办法就是保持教育的均衡发展。教育均衡意味着每个学生不仅有机会,而且有着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意味着他们每个人占有的公共教育资源、所享有的受教育权利相对平等。不管他是穷是富,智商是高是低,学习刻苦不刻苦,能不能成才,政府都应尽可能给他们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公平的竞争机会。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如果教育的公平不能实现,社会公平就无从谈起。
       然而,目前我们看到的情况显然与“有教无类”相距甚远。由于我们长期把教育资源过度集中在少数“省重点”“市重点”学校,进而造成教育资源配置的严重失衡,择校大战愈演愈烈。处处受优待的“重点”学校人满为患,而非重点学校处处受冷落。这种倾其所有打造出来的“重点”学校,最后是以非重点学校“断奶”作为代价的,“重点”学校其实常常是在牺牲甚至剥夺非重点学校发展所需要的资源中诞生的。现在应该是我们对重点学校制度进行反思的时候了,在发展基础教育的过程中,是否要更加鲜明地确立教育公平的理念,减少锦上添花,多想想雪中送炭。在实践上,当前应该加快建立基础教育办学标准,并严格按照同一标准促进非重点学校快速发展,扶弱促强,办好每一所学校,应该成为政府当前的重点之一。
       写到此,倒使我想起了一年前的秀秀之死,一个只有13岁的小女孩,面对10万元择校费的压力,竟然选择了死。一个小学生的死,不仅需要我们警醒,更需要我们有所行动——不论有什么样的理由,都不能再容忍择校风吞噬我们这个社会的教育公平;不论有什么样的借口,我们都不能对这种现状无动于衷。
       可喜的是,沈阳市在行动了,笔者希望此举能让每一个受教育者在任何一所学校所接受的教育机会、权利是相同的或相等的,真正做到还教育以公平,还社会以公平,这才是最重要的。
       [克凡荐自《南通日报》200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