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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现实]警惕腐败黑帮化
作者:沙叶新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6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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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腐败的黑帮化,主要是指司法系统的“涉黑”,以致警匪勾结、官匪一家,以及在执法过程中使用非法的黑道手段。司法人员和盗贼本是猫鼠关系,可一旦司法人员涉“黑”,成了黑社会的保护伞,甚至成为黑道中的一员,这种腐败就极为可怕!
       司法系统的黑帮化最常见的是司法干部和偷、赌、毒、娼等领域的黑帮人员共同作案,坐地分赃。
       偷——成都火车站派出所的150多名干警中,有三分之一警员在候车大厅执勤时,收取小偷的“入场费”和“保护费”,少则几百,多则几千。交费之后,小偷即可放心大胆地在候车大厅扒窃旅客财物。如所偷财物折款在千元以上,还要向警察按比例另外交纳“烤火费”。一些警察在银行办有专用信用卡,每月由小偷按时汇钱,有的警察仅此一项就聚敛百万元。
       赌——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的黑社会头目张凤祥开设赌场,被公安机关查封,于是他电邀原省公安厅纪检委纠风办的徐某亲临该市为之说情。次日徐某当张之面给当地公安局主要领导打电话,打通关节。3天后,张凤祥在该市勃利县的又一家赌场得以顺利开张。更不可思议的是,1999年12月,徐某还为这个黑社会头目、赌场老板办理了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证,真的是黑道白道一家亲了。
       毒——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石宾,兼任永州市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可他却是永州黑恶势力团伙的后台老板。这一黑恶团伙,私藏枪支,贩卖毒品。王石宾主管禁毒,却参与贩毒。这一黑恶势力放高利贷,王石宾也直接放贷,数额高达4500万元,被称为永州“地下银行行长”,他光宝马、奔驰等豪华车辆就有16台!永州市一政法干部说:“王石宾是一个双面人,在台上做扫黑除恶的报告,俨然是正义的化身;下了台在背地里,却完全是‘鬼’,是黑帮老大。”
       娼——今年济宁市信访局一干部,在市中区公安局莫名其妙地坠楼而死,由此暴露了一个黑幕:原来济宁市反扒大队的全部经费竟是抓嫖、抓娼、抓偷的罚款。其实很多县、乡两级的公安,除了工资由财政划拔,其余经费则自筹自支。卖淫嫖娼罚款很重,一般的行情是5000/人。有的地方治安大队对协警也实行奖励,举报一个嫖客、妓女奖励500元。正是这种利益驱动,导致各地公安热衷“扫黄”,工作的重点就是抓嫖。某市一反扒机动队队长扬某仅2004年罚款一项就进账20万,2005年则高达50多万。一些地方的警员还勾结发廊小姐,“蹲守放鹰”,设套诱嫖,获取罚款。更有甚者,一些恶警,如民谣所说:“脱下裤子嫖娼,拉起裤子扫黄”。为何“黄”久扫不止?嫖客和妓女都是这些警察的衣食父母,把黄扫掉了,叫他们去哪里拿奖金?叫他们到哪儿去白嫖!
       今年是为“打黑除恶”年,中央当局督办的重点为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截至6月中旬,最高检察院直接督办了黑恶势力“保护伞”12件16人。如:湖南新化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伍福全、广东四会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陈国阳、安徽亳州市打击黑恶团伙专案组原副组长浅玉祥、锦州葫芦岛地区公安局原副局长朱良、湖南永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石宾、山西霍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国宏。
       奇怪的是上述6例案件,腐败的怎么都是公安局副局长或专案组副组长,都是副职?连2001年10月被判处死缓的李纪用也是副职,公安部副部长!今年3月还有一个大案,江西省广昌县案犯谭志雄因绑架人质,勒索巨款,在受到围捕时饮弹自尽,他是该县的公安局原副局长,也是副职!
       一年尚未到,这么多公安局副局长和副专案组长纷纷倒台,正局长和正组长都干什么去了?需知:腐败的黑帮化会促使权力内部变异,形成极有封闭性的帮会规则,有福同事,有难同当,致使针插不进,水泼不进,内部很难相互检举揭发,即便偶然失手,也会迅速化解。所以不得不问:局长是一班之长,是正统帅,你们最亲密的战友副统帅出事,你们有没有察觉?察觉了有没有揭发?你们是负责公安的,连自己身边都不安,怎能“公安”?如果不作一点交代,人们有理由怀疑你们可能是你们副手的“保护伞”,是这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的“保护伞”,不是吗?
       [马静荐自《“腐败”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