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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现实]是否所有的苦难都必须独自扛起
作者:杨耕身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6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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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娄底双峰县的左云和熊爱国遗弃了同一个人:左喜军。她是左云的妹妹,熊爱国的妻子。据8月16日《潇湘晨报》报道,5个月前的一场车祸,造成左喜军颅脑严重损伤。目前,她在湖南省脑科医院的治疗阶段已终结,医院多次建议家属将其接回疗养。但遭到拒绝。在8月14日早上。左云和熊爱国将左喜军偷偷带出医院,送到交警大队,随后两人便离开了。身体不能动弹的左喜军被重新送回医院。此后。左云和熊爱国再没出现。
       “我们实在没办法。”左云说,左喜军有两个儿女,因为母亲出了车祸,已辍学在家。而左喜军出事5个月来,已花费11万元。“我们四姐妹为她凑了几万。又借了几万,现在还欠医院两万多。”左喜军已把“全家人拖入死胡同”。这是家人“抛弃”左喜军的直接原因。
       我们可能说,这是又一个因病返贫或医药费拆散一个家庭的新鲜案例。但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像左喜军那样。在一次死而复生之后去体味一种失落与无奈,更需要像将她“遗弃”的她的姐姐以及丈夫那样,在一次骨肉相弃之后去体味一种锥心泣血之痛,以及不可避免的“良心拷问”。除此之外。我们难道能指责亲人的无情吗?本着人性以及亲情的名义。谁会相信有人愿意抛下自己的妹妹或妻子而不顾?换言之,如果不是遭遇最极端的生存压力,谁会做出同样极端的事情?
       这样的一个案例,绝不能成为人性泯灭、亲情凋敝的一个佐证。这并不是因为我们天然地相信。中国的老百姓。或者说是置身于困苦中的人对于困苦的承受力,而只是因为我们确信,并不是所有的苦难,都必须让我们独自面对。让我们独自扛起。固然,我们可以向人性索要承担,向亲情索要责任。但是。一个脆弱的家庭能够承担多大的苦难?因此。也必须向制度索要分担,向社会索要关怀。
       是的,即便是被亲人遗弃的。也必须有人将其收受。在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遗弃谁。但是国家不能够,政府也不能够抛弃任何一个,因为这是政府或国家的责任之所在。我并不以恶意或者某种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去揣测,这其实正是左云以及熊爱国骨肉相弃真正的动机,但如果他们坚定地相信,这个社会永远不会置一个公民的生命于不顾,所表达的不正是对于政府以及国家责任的一种笃信与期待吗?
       但是现在看来,政府及国家在责任承担的机制方面可能还并不十分灵敏。左喜军受伤于车祸,肇事车已逃选。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明确规定:“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可令人遗憾的是。这个基金至今都没有建立起来,交警在处理这类事故时也经常遇到很大的困难和阻力。左云与熊爱国选择遗弃左喜军的地点。正是交警大队。
       同时,众所周知。包括湖南省在内的很多地方已经在农村推行了大病医疗救助机制。《湖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显示。在“十五”期间已累计直接救助1134万人。惠及困难群众100多万人。但至少在左喜军身上,这样一种机制未能及时得到体现。这里面固然有着交通事故纠纷未定的原因,但无论如何,在交通救助基金乏力之下,作为社会保障的医疗救助机制应该体现出它的以人为本来。
       人性之外还有政府,亲情之外还有国家。我们祈愿,不论是左云、熊爱国,还是依旧躺在病床上的左喜军,他们“并非独自一人”。
       【任法花荐自《中国经济时报》2006年8月17日/赵国品图《医不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