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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社会]如果我做了
作者:查一路

《意林》 2007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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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年前,美国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因杀害自人前妻并逃脱罪名而轰动世界。日前,辛普森再次成为焦点——出版自传《如果我做了》,以假设的口吻讲述杀害前妻及其男友的故事。舆论认为这是辛普森在书中承认他的罪名。
       当年的法庭。辛普森没有认罪,美国的公众至今还对追捕辛普森的情景记忆犹新:天上飞满了直升机,道路上拥塞了大量警车,辛普森不紧不慢地开着车,既没有狂奔也没有停下的意思。辛普森一直把车开到家门口才束手就擒。大量的证据都指向了辛普森,而且美国绝大多数公众都相信就是辛普森干的。
       罪名是否成立,在美国的法律中,最终裁决权掌控在陪审团手中。在辛案的12名陪审团人员构成中,黑人就占了10名,加之警察取证程序上的漏洞,最终,陪审团判定辛普森无罪。这样的裁定让主审的伊藤法官痛哭失声。除了少数对“种族歧视”敏感的黑人,当时几乎大多数美国人都看到了辛普森双手沾满鲜血,惟独法律看不见。
       11年后的辛普森,终于在自传中把一切都认了。
       “我从查理(陪同辛普森到前妻住所的一位朋友)手中夺过一把刀……不久后我发现自己的双手沾满鲜血,面前躺着尼科尔(辛普森前妻)和她男友的尸体。”只不过,辛普森的叙述是以虚拟的方式。可是,谁能相信这只是虚拟而不是现实呢?美国著名八卦杂志《国民问询》称其描写杀人场面——“真实得让人不寒而栗”。
       为什么辛普森现在招了?社会学家迪尔凯姆说:“一般而言,过去总不会完全消失,某些事物往往会留到未来。”恐怕辛普森始料未及,那双沾满鲜血的手,洗了11年也未必能洗干净。恶行实施之时,良知必然在沉睡。时过境迁,就有了沉睡后的苏醒。他以假设的口吻为自己心理减压,是不是忏悔前的试探?
       法律制裁可以逃脱,但是,“我做了”和“我没做”。心境迥然不同。生活同样在彼岸,如果“做了”,心灵的挣扎就像在黑暗中泅渡,时刻想捞根稻草作为横木以自救:如果“没有做”,坦然乘小舟迎风扬帆上岸。在“程序正义”重于“实质正义”的美国,即使作奸犯科的嫌犯往往也能侥幸地等来“罪名不能成立”,然而,道德的自我救赎却并不与侥幸的法槌一道轻松落下。
       在中国同样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位出租车司机,20年前拾到了一个遗失在车上的装有4万元的钱包。当时他千方百计地躲过了警察的讯问和失主的找寻,一切都风平浪静、相安无事。20年后,他出人意料地把这笔钱交了出去。4万元钱被他作为一个包袱背负了20年,而且越往后心理压力大。尤其是当儿子长大了,他需要担负起对儿子道德情操教育的责任。心虚和愧疚更让他无地自容。
       人想以“人”的方式活着,必然要求以一种道德(与“人”这个定义相匹配的道德和尊严)的方式存在。在内心,恶行终将等来忏悔,这只是时间问题。当法槌落下来,我可以瞬间无罪。可是,如果我做了,我将很难逃避良知对自己一生的追捕。
       (隆昌忆摘自《城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