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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暄琐话]以前不算事 现在都是事
作者:刘茂胜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6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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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我在街上听到了一句大实话,真有一种醍醐灌顶之感。当时,不知是自行车抢道,还是开车人本该踩刹车却踩了油门,一辆富康和一辆自行车发生了小碰撞,人没伤着,车也没有撞坏,当然了,富康车上有块几乎是看不见的小擦痕。开车人对骑自行车的说:“是私了,还是公了?”骑自行车的人说:“你撞了我,凭什么要我赔200块钱。”于是,路开始堵塞,有人打了110。一位中年男人转身离去时说:“从前不叫事,现在都成了事。”
       不错,他说的是大实话。怀旧并不是说从前没有事,而是说从前的人们都有一种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本事,活得虽然像“法盲”,但遇到事人人都像绅士。而如今的人们呢?遇到一点屁大的事,随时能把小事升了级,好像完全出于一种本能。
       公交车上有人被踩了一脚,踩了别人就应该道一声“对不起”。可有时这人说的是:“瞧,司机是怎么开的车。”而被踩的人,即便听到了一声对不起,有时也会不依不饶。于是,就像火星撞地球,双方最后弄到恶言恶语乃至拳脚相加的地步。邻居养狗,偶尔,两只可爱的狗打起架来,养宠物的人把自己的狗抱走就完事了。但有的养狗人会堵心,一不小心就发了邪火。于是,两家人为这点小事而争吵。为了赌气,一方打了110,这家人之所以打110,因为知道另外一家人没办“狗证”。
       从前不叫事,现在都成了事,还有一些升级版本。有人在街上看到别人被撞伤,一个善良的人把伤者送到医院。可是,往往伤者的家属不是心存感激,而是把侦探一般的目光投在救人者身上,对其动机心存疑虑。更有甚者,好人会被人家告上法庭,弄得一个好人没法当。可有人真碰到事时,又不当回事了。比如,前些日子,报上说一位警察为救一位遭歹徒抢劫的女事主,身上被扎了数刀。在医院里的病床上,他伤心落了泪,为什么?是因为身上刀口疼吗?不是,是因为那个被救的女事主,从现场溜之大吉之后,就再也没有露面。警察受伤又没当事人,是一个警察最窝心的时候,因为无法结案。我相信那位警察不是轻弹泪水之人,他之所以哭,是因为心被一种无情的东西又狠狠地捅了一刀。
       法制是否健全、人人是否都懂法,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一把标尺,这是社会的进步。但如果人人淡忘了宽容与谅解,没有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本事,也会心态失衡。人人都会说“私了,还是公了”、“你别跟我谈,去找我的律师”或者“你等着,咱们法庭上见”这些非常酷、非常冷的台词。拿法律当保护自身的利器,用这些东西把自己武装到牙齿,人人都指望110、警察、律师或者大法官来把事情摆平,一旦真碰到事时,又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么,所谓文明这个字眼是多么空洞啊!
       一个法制社会靠的是什么呢?说到底,就像众鸟高飞得靠一对翅膀,我们现代人既要懂法,又懂得宽容与谅解,既能拿得起,又能放得下,而不是遇到一点事,就大动肝火、没完没了、让鸡毛蒜皮的小事都随之升了级。当然,该打的110你打,该打的官司必须打,该上法庭就上法庭,但有些个事根本不必。都说当一个法盲可悲,可“从前不是事,现在都成了事”这样的场景多得像牛毛似的,从某种角度说,我们的社会就不可悲吗?从前不叫事,现在都成了事,一句大实话,可听起来又像警钟。
       [刘世佳荐自《北京晚报》200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