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人物]杰出的小说家大仲马
作者:佚名

《意林》 2003年 第12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哪一部小说是世界上最流行的冒险小说?《鲁滨逊漂流记》?《唐•吉珂德》?《金银岛》?当然,人们的看法各不相同,而我却认为是《三个火枪手》。这本书风靡世界达一个多世纪之久。当你的祖母还是一个女孩的时候,也许就已经在剧院里为这出戏激动不已了,即便是今天,就在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还有成千上万的人在世界各地阅读这本书的各种译本。
       大仲马就是《三个火枪手》的作者,他是一位喜欢用鹅毛笔蘸着墨水写作的奇怪的小说家。他爱吹牛,说自己有500个以上的孩子。他的估计也许有点夸张,不过,他对付起女人来的确很有一套,尽管他相貌古怪,身材肥胖。他一再宣称决不结婚,这可惹恼了他的一个富有的恋人,她让人把大仲马欠别人的债券全部买下来。在当时,那些债券足以把一个人关进监狱。然后她派人很客气地通知这位伟大的情人,让他选择是结婚还是坐牢。结果,他到底选择了结婚。
       大仲马相貌古怪,因为他有四分之三的白人血统,四分之一的黑人血统。他的祖母曾经是西印度群岛一个农场主的黑奴,名叫玛丽•仲马。她出身贫贱,从没受过教育,默默无闻地过了一辈子。她做梦也没想过她的孙子居然会成为那些高高在上的王公、富豪们所尊敬的人,并且使她也跟着闻名天下。
       大仲马长得很像他的黑人祖母。不过,他肤色雪白,眼睛像西印度群岛上的天空一样蓝。但他嘴唇很厚,鼻子宽而扁平,他的头发虽然黄得像毛莨菜一样,但却卷曲着纠缠在一起,颇像他祖母的头发。
       他对饮食非常讲究,做得一手好菜,他熬汤或烤鸭子的技术和他的写作才能一样著名。他的食量很大,而且食不厌精。他的一顿饭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很吓人:腌鳕鱼、烤鹧鸪,再加上六七种蔬菜,最后还要吃大量的烤饼。他的饮食之讲究连俾斯麦都自愧不如。他虽然是个饕餮之徒,却烟酒不沾,也不喝咖啡。他只在一种情况下不讲究饮食,那就是忙于写作的时候,这时候他甚至会忘记吃饭。在他写作的时候,要是有个朋友突然跑来看他,他就会伸出左手表示欢迎,右手仍奋笔疾书,没有丝毫要停的意思。
       他在对纸和笔的选择有一种非常古怪的习惯。比如说,他写小说只能用蓝色的纸和一种特别的笔。如果是写诗,就必须用黄色的纸和另一种笔。如果他要为杂志写一篇文章的话,那就只能用玫瑰色的稿纸了,任何别的纸都不行。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他都决不会用蓝墨水。他写剧本时不能坐在书桌前,而必须躺在沙发上,用一只柔软的枕头垫在胳臂肘下,只有这样他才会文思泉涌。他那些伟大的剧本据说都是这样写成的。
       是不是很可笑?是的!不过请别急于嘲笑他,让我先介绍一下他的成就,你再下结论吧。他写了100部以上的剧本和许多小说还有历史著作。他的全集竟达到了1200卷之多!想想吧!1200卷!这几乎是高尔斯华绥、萧伯纳、斯蒂芬、苇尔斯、吉卜林、莱因哈特这些人的全部作品的两倍。
       写作使他至少赚了500万元———比他同时代的任何作家都要多得多。事实上,历史上很少有一位作家能接近这样的记录。然而,当他的第一个剧本上演时,他穷得连硬领都买不起,于是他从一块白色的车板上割下一块来,戴着它到剧院去度过他一生中最重大的时刻。
       这个衣着华丽的大胖子非常热爱他的母亲。在他第一个剧本上演的前三天,他的母亲中风了。所以,他在巴黎首次取得成功的那个晚上,他每幕戏收场时都要离开剧院,迈动两条长腿,以最快的速度跑到母亲的病床旁,看她是否有什么需要。那个夜晚,全巴黎都在传诵着他的名字,而他却睡在母亲床下的一个草席上。
       对大仲马来说,他小说中的人物仿佛都是真实存在的。他经常在梦里与他们交谈。他把他们刻画得栩栩如生,他们的经历是那么引人入胜。将近一百年过去了,大仲马笔下那些人物仍然令人着迷。有时候他会被自己写的故事感动,有时候则捧腹大笑,嘲笑着他故事中的人物,仿佛他们就坐在桌子对面一样。对大多数小说家来说,写作是一件苦差事,但是,大仲马在写那些故事时却感到非常快乐。
       他精力充沛,经常乘马车或骑马出外旅行,他的足迹遍布整个欧洲大陆。他常常同时写好几篇小说,作为长篇连载,登在报纸上。他没有时间去读自己写的书,却有时间用刀剑和手枪和别人决斗,他一生经历的决斗不下20次。当晚年到来时,他沉醉在美酒和轻歌曼舞之中。不!我错了,他既不喝酒也不唱歌,但他非常迷恋女色。
       巴黎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宽容。但即便是在浪漫宽容的巴黎,大仲马的恋爱生活也成了人们非议的话题。后来,甚至连他的儿子都厌恶地离开了他。
       有一次,一位朋友在午后三点钟去拜访这位大名鼎鼎的小说家,结果发现他差不多埋在了女人堆里。一个坐在他的膝盖上,一个睡在他的脚边,还有一个则从椅子背后抱着他,热烈地吻着他那厚厚的嘴唇。这三个女人几乎都一丝不挂。这些女人是真心爱他吗?不!她们爱的只是他的钱。这些“金丝雀”把他的钱全耗光以后,立刻就抛弃了他。大仲马的晚年是在贫困和孤独中度过的。后来,他不得不把他的珠宝和大衣当掉来支付房租,如果不是他的儿子替他付清杂货店的帐,他可能早就饿死了。
       在他去世前,他的儿子发现他在看《三个火枪手》。儿子问他这本书写得怎么样。他回答说:“还不错。”
       我也认为那是一本好书。如果你想知道什么是快乐,就赶快拿起《三个火枪手》再读一遍吧。自它出版以来,全世界模仿它的作品数不胜数,但大多数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逝了。但《三个火枪手》是不朽的,几百年后,你的曾孙、玄孙、乃至玄孙的玄孙都会在某个夜晚捧着它读得津津有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