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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罗斯谈死亡
作者:【丹麦】马丁·克拉斯尼科

《译文》 2008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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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丁骏
       菲利普•罗斯极少接受采访,我也很快找到原因所在。并非因为他不友善或者态度粗鲁;他只是受不了一遍又一遍地回答同样的问题。“你想谈什么?”罗斯一边坐下,一边问道。我已经感觉到这将是份苦差事。2005年9月,《纽约时报》就罗斯的作品被美国图书馆出版一事采访了他。生前便获此殊荣的作家一共还有两位(尤多拉•韦尔蒂【注:尤多拉•韦尔蒂(1909-2001):美国女小说家,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德尔塔婚礼》,短篇小说集《金苹果》等。】以及索尔•贝娄【注:索尔•贝娄(1915-2005):美国小说家,代表作有《洪堡的礼物》等,获1976年诺贝尔文学奖。】)。但是眼看《纽约时报》的记者越来越绝望,罗斯就是金口难开。
       
       我的摄影师名叫弗莱希•罗森伯格,她也确实是想帮我的忙。她说自己刚从柏林回来,那里的人都管她叫布利兹(在德语中意思同弗莱希【注:布利兹及弗莱希的中文意思都是“闪光灯”。】)。罗斯没有笑。他眼神空洞地看着女摄影师跳来跳去拍照片。她给罗斯拍了一张宝丽莱快照,然后插进那种纪念品一类的里面会飘雪花的玻璃球。罗斯把玻璃球倒过来,雪片静静地落在他头上。
       “看起来好像我有严重的头皮屑问题,”他说,声音很轻很轻。“这个可怜的家伙的确需要一瓶强效去屑香波。”
       “我总是用这一手逗人笑,”弗莱希说。
       “我没笑。”
       一阵尴尬漫长的停顿。
       “您为什么不笑?”我问道。
       “有一次有一个纽约来的摄影师。‘笑一个,’她总是这么说。‘笑一个!’我受不了她,也受不了整个的气氛。为什么要对着一个照相机笑呢?一点道理都没有。所以我就把这个女摄影师和微笑一起赶了出去。”
       “您从来不笑吗?”
       他看着我。“我会笑,当我躲在一个角落里,谁也看不到我笑的时候。”
       罗斯的经纪人的事务所位于纽约市中心,我们正坐在最靠里面的一个房间里。屋里放满了萨尔曼•拉什迪【注:萨尔曼•拉什迪(1947-):英国作家,生于印度孟买,其长篇小说《魔鬼诗篇》曾招致穆斯林世界发出的暗杀威胁。】的书。“把拉什迪的书放在最里面的房间也许是再明智不过了,”罗斯说——脸上没有笑意。他家在康涅狄格州的郊区,他刚从那里赶过来接受关于《反美阴谋》一书的采访,这书在美国和英国出版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在我的故乡丹麦才刚刚准备出版。小说假想天空之王查尔斯•林德伯格【注:查尔斯•林德伯格(1902-1974):美国飞行员,因单独完成横越大西洋的不着陆飞行[1927.5.20]而闻名世界。】在1940年的总统竞选中胜出,与希特勒建立了联盟。
       “我是在读一位美国历史学家的自传时产生这个想法的。他在一处脚注里提到共和党右翼曾经试图在1940年提名林德伯格。这事我以前不知道。我记得我们家是支持罗斯福的,我身边所有的人都恨林德伯格。我们家那一片儿住的都是犹太人,林德伯格对犹太人的态度极其批判,大家都很担心。”
       罗斯的书里充斥着犹太人,但这一本似乎是他笔下的伟大的犹太历史。“犹太?”他说。“这是我最美国的一本书。它讲的是美国。是美国。它是一个美国的反面乌托邦。你永远不会对拉尔夫•埃利森【注:拉尔夫•埃利森(1914-1994):美国黑人作家。】说《隐身人》是他最黑鬼的一部书吧,你说呢?”他看着我。“你说呢?”
       “也许不会……”
       “这一类的话都是报纸上的陈词滥调。什么犹太文学,黑人文学。翻开一本书,谁不是直接进入故事,谁会注意到这一类的标签。”
       “但是您被看作是一位美国犹太作家。这对您而言有何意义吗?”
       “这不是一个让我觉得有意思的问题。身为犹太人意味着什么,我一清二楚,这本身真地很没意思。我是一个美国人。要谈论这一点,就难免一头栽进可怕的陈词滥调,这些陈词滥调从来不会触及人类本身的问题。美国是第一位的,是首当其冲的……这是我的语言。任何身份标签同任何人对于生活的实际体验都毫无关系。”
       此刻我说话的语调也跟他一样轻了。我几乎是耳语般地说,他自己在书里也写到了身份认同。在《夏洛克战役》中是关于谁是犹太人的问题。在《反美阴谋》中,则是关于谁是美国人的问题。
       “但是我不接受我写犹太-美国小说的说法。那些什么黑人文学、女权主义文学的胡扯一气我才不当回事呢。这些都是为了加强某些政治理念而造出来的标签。”
       接下来的一个问题是我鼓足了全部勇气才问出口的:关于罗斯——和罗斯自己。罗斯在自己的很多书中都曾现身——或是男孩,或是成年的作家。还有他的第二个自我,作家内森•祖克曼。那么,真实的罗斯在哪里结束,而文学又是从哪里开始的呢?真实的罗斯看着我,很不耐烦的样子,就好像我正在犯傻。
       “这个问题我不懂什么意思,”他说。“我看书或者看待书的方式不是那样的。我感兴趣的是客体,是……这个东西,是故事,是你处在这个……东西中时所获得的美学的冲击。我是罗斯还是祖克曼?全都是我。你知道吗?我一般都会这么说,全都是我。而我又什么都不是。”
       僵局就此打开了。我为采访带了两本书《垂死的肉身》以及《人性的污点》——两本书讲的都是一个老男人和一个年轻女人之间的情事。为什么他对这样的男女关系感兴趣?“因为这样的男女关系的确存在,”他说。我告诉他发生在丹麦的一桩大丑闻,一个六十八岁的作家最近刚刚落得身败名裂。他的罪名如下:他公开描写自己与一位十八岁黑人少女在海地发生的一段性关系——这个女孩是他仆人的女儿。对他的惩罚:钉在舆论的十字架上,即便是在思想开放的丹麦这样的舆论谴责也可能是非常让人不堪的。罗斯想知道故事的来龙去脉,每一个细节。随后他说:“那个作家是自找的。他真的写了自己如何同那个女孩在他的主卧室里性交吗?嗯,有意思。这样一来就带有政治性了。如果是在太子港的大学里跟一个二十五岁的学生发生关系,那就根本算不了什么。”
       我告诉他采访他难极了——就像在爬冰山,身上什么都没穿。
       “嗯,难道我来这个地球的使命是让你的日子好过些吗。哈!”他的笑声像是一道宣言——没有笑容,只有一声“哈!”
       “也许我们根本就不应该讨论文学,”我说。
       “哈,哈,”他说。“这话算是说对了!如果你让所有的文学系关门,让书评杂志统统停刊,把文学评论家都禁了,一百年禁谈文学,那对我来说真是太棒了。读者应该独自跟书在一起,如果任何人胆敢就书发表任何言论,他们就该被当场枪毙或者送监。是的,枪毙。叫人忍无可忍的文学谈论一百年内不许进行。你应该让人们自己跟书干一架,然后重新发现这些书是什么,不是什么。什么都行,就是别像现在这样大谈特谈。童话式的空谈。一旦开始泛泛而论,你就进入了一个同文学截然不同的世界,而这两个世界之间根本没有桥梁。”
       罗斯起身取来一张黑色的小纸板——这是他新书的封面。全黑的封面上以一条狭窄的红色条框出标题:“凡人”。“你觉得怎么样?今天就要通过审核了,”他说。“看起来就像是跟死亡有关的,”我说。“是的,如果你想看关于死的故事,那么你的钱算是没白花。《凡人》是十五世纪某出英国戏剧的名字,讽喻式戏剧,道德剧。这些剧本是在公墓里上演的,主题不外乎救赎。其中一部经典名叫《凡人》,写于1485年,作者是个无名氏。时间刚好是乔叟去世后,莎士比亚还没出生之前。寓意总归是‘努力进天堂’,‘要么做个合格的基督徒,要么进地狱’。凡人是剧中的主角,有一次死神来拜访他。他以为这是某个送信的人,但是死神说:‘我是死神’,凡人的回答是英国戏剧史上第一句伟大的台词:‘哦,死神,在我最料你不到的时候,你却来了。’我最没把你放在心上的时候。我的新书讲的是死亡和死的过程。那么,你怎么看?”
       “是黑色的,”我说,我问他难道出版商不担心顾客会因为这个颜色而不愿买书吗。“我不在乎,”他说。“我就要按自己的意思来。”
       我告诉他这书看起来像本圣经。“哈!棒极了。绝了。我觉得看起来像块墓碑。”他等着我问下一个问题。
       “你怕死吗?”
       他想了很久才回答。也许他是在想别的什么事。“是的,我怕。死很可怕。”他补充道。“我还能说什么?死让人心碎。死不可想象。死不可思议。不可能。”
       “你对死亡思考得很多吗?”
       “我写这本书的时候被迫一直在思考死亡。我花了整整两天在一个公墓里看他们是怎么掘墓的。有很多年我下定决心不去思考死亡。当然,我目睹过别人的死,我的父母,但是我真正感觉到死亡彻底的摧毁力是在今年四月一个好朋友去世的时候。他是一个同龄人。要知道,我签的协议里不是这样说的,在那份合同里我没见到有这样的一页。正如亨利•詹姆斯临终所说的:‘啊,它来了,这个大家伙。’”
       “你对自己的人生满意吗?”我问。
       “八年前我参加一个作家的纪念活动,”他说。“这是个了不起的男人,充满活力和幽默。他在纽约这边的一个杂志社干过。他有过女朋友、情人。这个纪念会,这些女人都来了。什么年龄的都有。她们也全都哭了,随即离开房间,因为她们受不了了。这是最高的礼遇了……”
       “女人们在你的葬礼上会有怎样的表现呢?”
       “她们要是真的出席的话……可能她们会对着棺材尖叫的。”他望向窗外,目光穿越市中心的楼房。“要知道,激情不会随着年龄改变,但是你会变——你会变老。对女人的渴望变得更为椎心。性拥有了一种强大的悲悯力,这是以前所没有的。女性身体中的悲悯力变得更加持久。性的激情永远是深刻的,也只会变得更加深刻。”
       “你说你怕死。你今年七十二岁。你怕的具体是什么?”
       他看着我。“怕悄无声息的湮没。怕不再活着的状态,很简单,怕感觉不到生命,怕嗅不到生命。但是今天的怕同我十二岁时的怕不一样,现在的我有了某种对现实的妥协。我总有一死,这于我不再是多么不公平的一件事。”
       我问他是否信教。“我恰恰是信教的反面,”他说。“我是反信教。信教的人在我看来面目可憎。我痛恨宗教的谎言。就是一个弥天大谎。你本人信教吗?”他问。
       “不信,”我说,“但是我肯定如果我信的话,活着会更容易些。”
       “哦,”他说。“我不这样看。我太讨厌宗教了。这不是什么神经质的东西,但是看看这部可悲的宗教史吧。我甚至连谈都不想谈,关于那些被称作信徒的羊群有什么好说的。我写作的时候,我只有我自己。充满了恐惧、孤独,还有焦灼——而我从来不曾需要宗教来拯救我。”
       我问他既然写作如此孤独,又充满焦灼,那他为什么还要继续写?他叹了口气——大声地叹了口气。
       “有那么一些日子可以补偿这一切,”他说。“在我的一生中,总共有过那么几个月,是作为一个作家能拥有的彻底幸福的日子,这就足够了……这个问题其实问得很好[听到这句话我暗自狂喜]。要知道,置身于文学世界是个选择,正如其他一切事情也都是选择的结果。但是你很快就认同了这一职业。这是下贼船的第一步。接着你数十年如一日地挣扎,想使自己写得更好,写出不同的东西,再写一本向自己证明你能行。”
       “那么你现在知道你能行,对吗?”
       “我能不能再写一本,我完全不知道。我怎么能知道呢?我怎么知道我明天会不会就才思枯竭了呢?充满贫瘠感的作家,这是一种可怕的存在形式。我不怀念特定的人,但是我怀念人生。最初的二十年,我没有发现这一点,因为我在搏斗——在摔跤台上与文学搏斗。这场搏斗就是我的人生,但是接着我发现,摔跤台上只有我一个人。”
       他站起身。“使我成为作家的是我对人生的兴趣以及将人生搬到书里的企图——接着我又发现,在很多意义上,我都是站在人生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