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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我该在的地方
作者:[美]路易丝·厄德里克

《译文》 2008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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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 吕珏
       文/ [美]路易丝·厄德里克
       当人们以一种部落的眼光看待他们世代居住的地方,那一地的山水便因了族群与家族的历史而鲜活起来。不同于较为晚近的作家,传统的讲故事的人总是把听众固定在一片不变的山川风景之中,在那里神话与现实交织,人与地是无法分离的。比如,特瓦普韦布洛人(Tewa Pueblo)(注:美国南部一个印第安部落。)的故事从地下开始,起初那里完全是漆黑一片。当一只鼹鼠前来拜访时,地下的人才知道上面还有另一个世界,并且决定去那里走一遭。来到地上的新世界里,阳光却如此强烈炫目,他们都纷纷举起手遮住眼睛。而蜘蛛祖母建议他们慢慢移开手掌,让自己的眼睛学会适应强光。她还向他们指明了桑地亚山,那是他们将要栖居的地方。之后,他们四处游荡,争论不休,吸取种种教训,甚至还爆发了血战。他们虽然历尽苦辛,但一旦到达了桑地亚山,就永远定居在那里。
       这只是特瓦普韦布洛传说的大致情节,远非故事的全部。若想要知道内中全部深意,我们必须听人用特瓦语来讲述这个故事,而且要以特瓦文化的世界观来理解。由此,故事中的每一个地方都带上了与个人和族群相连的特殊内涵。当有人对我们讲述它时,在座所有人便成了终生的朋友,我们的孩子也许会在一旁熟睡或者玩耍,而老人听到故事的某个部分讲得符合传统时,就会连连点头。对我们每一个聆听者来说,这是一个新故事,也是一个老故事;是一个人的故事,也是一个集体的故事。
       然而,那些并非从这片土地上土生土长的作者又会如何呢?从霍桑、维拉·凯瑟(Willa Cather)(注:美国女小说家,作品描写美洲大平原的开拓者和边疆居民的生活,其中《我们中间的一个》荣获1923年普利策小说奖。)到福克纳以来的几代作家,通过重新命名我们的山川风物、小镇邻里,把它们当作史实来记述,从而试图将他们自己及其读者与这片新大陆更加紧密地连在一起。正如阿尔佛雷德·卡津(Alfred Kazin)(注:著名美国文学评论家,其成名作《本土论》是研究美国现代文学史的重要著作。)在《本土论》(On Native Grounds)中所说:“关于美国文学的一个最重要的事实”就是“我们的作家虽然对美洲大陆的每一处细节都给予极大关注,但同时又对它怀有一种深刻微妙的隔膜”。也许这种隔膜来自西方文化中一个令人颇伤脑筋的现象——西方文明的变动不定。一直以来,特瓦族和其他定居在美洲的土著部落都是世代栖居一地,直到此地的一草一木都为那里的居民熟谙心会。与之相反,西方文明架构在不断前进的运动发展之上;没人指望有什么东西能保持静止,连土地也不例外。因此,对于我上文提到的那几位作家,以及其他一些作家而言,似乎正是在他们命名描述自己所珍爱的对象时,他们最终失去了它。
       福克纳将他的短篇小说《熊》(The Bear)的背景设定为“一片受诅咒的荒野。人们世代挥舞着铁犁和斧头,慢慢啃噬着荒野的边缘。这些人因为面对着茫茫荒野而心怀恐惧”。而在这片不断缩小的土地上,有一个幽魂盘桓良久,不愿离去——一头熊,它“毛发粗乱,体型硕大,眼睛通红。它并不凶狠歹毒,但身体实在太大,以至于猛犬无力嘶咬它,骁骑无法撞倒它,连人类也无能为力,他们射进它身体的子弹居然伤害不了它;以至于整个国家都成为束缚它庞大身躯的边界”。
       对欧洲人来说,美洲大陆是如此辽阔。就在一百年前,人们似乎还找不到什么人或物能够真正撼动它。但是威廉·福克纳却饱含怀旧之情,描写了一片已经消失的荒野。他在笔下所营造和哀悼的正是一种被现代农业开垦渐渐吞没的壮阔和辽远。巨熊代表这片土地原有的忧思博大的精神,可早在福克纳出生之前,这一切在定居地上已经不复存在。到如今,这种精神得以留存,很大程度上仰仗于人们以福克纳的名义所做的种种努力。今天,我们随意命名那一度能致我们于死地的荒野,甚至肆意挥霍它的资源。然后,我们再从中小心地划出几小块土地,以越来越失真的方式保留下来,还希图以此唤起我们对昔日故土的记忆。
       正如福克纳悼念被开垦成农田的美国南部森林,维拉·凯瑟也以相同的方式写就了描述内布拉斯加州自耕农的小说。这部小说为那些失落的传统美德吟唱了一首挽歌。在小说中,作者把传统美德同一种无机械化的、田园牧歌式的农业社会联系起来。不幸的是,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让位于科技,新型的化肥、杂交物种、动物类固醇和农业设备层出不穷,农村已日益建立起一套更为技术化的耕作模式。
       道格拉斯·翁格(Douglas Unger)(注:美国当代作家,他的小说《离开农村》入围普利策小说奖评选,此外还著有小说《来自寂静的呼声》(Voices from Silence),及短篇小说集《寻找战争》(Looking for War and Other Stories)等。)在他最新的小说《离开农村》(Leaving the Land)中讲述了一个南达科他小镇的兴衰史。这个小镇以经营大规模火鸡养殖业为经济基础。有一年适逢火鸡售价大跌,农民无力承担高昂的运输费用,只得亲手屠杀没有销路的火鸡。他们把火鸡的尸体堆在一条大沟渠里,然后放火焚烧。写到这里,翁格先生为我们展现了一幅犹如末日一般的恐怖景象:“整片草原到处弥漫着浓烟,一团团黑色的烟雾在空中盘旋、升腾、又坠落,日夜不息。它们的形状变化多端,一会儿化作一尊神像,一会儿变成轮廓模糊的纪念碑,一会儿又聚成黑压压的龙卷风。暴殄天物、残酷屠杀的血腥气将夏日的天空撕扯得伤痕累累。”
       对于美国作家而言,他们既不会如殖民侵略之前的土著文化那样把周遭看作一个静止的世界,也不会为美洲的山川风景架构起一个辽远的历史人文背景,而似乎注定要投身于记载沧桑变迁、预言未来毁灭的文化进程之中。他们必须赶在这世界的物质存在变化之前记录下它的本来面目。我们见惯了身边的居民社区在一天内被夷为平地,或是陆军工程兵部队突然改变了某条河流的河道。而有时,这种文化绝望甚至会摆出极端造作的姿态,要把自己的影像铭刻在一片陌生的风景之上,于是一座石灰岩的大山可能会被炸成一些重要人物的头像。
       不过,与拉什莫尔山(总统山)相比,我们的市郊和那里的生活倒或许是一座更为持久,也更具代表性的纪念碑。美国的市郊展现出一派乏味的壮观景象,到处是一条条整齐划一的里弄和没有树木遮荫的街道。每户人家的葱茏花园里都凿了一个游泳池,池水泛着蓝色蛋白石一样的波光。大型商铺鳞次栉比,俨然一座座令人生畏的皇帝行宫,实则不过是人为营造出的富丽堂皇。因为市郊正好处在都市和乡村之间,所以它既没有乡村与世隔绝的固陋,也没有都市高犯罪率的威胁,于是它被刻意造成世外桃源的模样;但在作家的作品里,市郊连带它极力模仿的小镇生活方式,却常常成为主人公逃离摆脱的对象。他们或者宁愿回到充满罪恶刺激的都市,即使那里生活节奏飞快、污染四溢;或者干脆回归乡村。按照人们的想象,他们在乡村能更加深切地感受生活,那里的人民更真诚,而那里的土地也形态各异,决不会如市郊那样千篇一律。
       与之不同的是,约翰·契弗(John Cheever)(注:美国近代著名的小说家,一生共写有190余篇短篇小说,其《约翰·契弗短篇小说集》获1977年普立策小说奖。此外,还作有长篇小说《华普肖一家》(1957)、《华普肖丑闻》(1904),《弹丸山庄》(1969),《猎鹰者监狱》(1977)和《天堂逸事》(1982)。)和乔伊·威廉姆斯(Joy Williams)(注:美国当代女小说家,作品多关注美国中产阶级的精神衰败、家庭破裂等现实问题。)这样的作家以其令人称道的视角,展现出市郊生活的另一面:市郊也可以像任何一部小说里的地方一样充满新奇。小到一个居民区,大到一个小镇,任何一种完全出于想象的地理描述都能为读者创造出一片精神家园。我不知道玛丽琳·鲁宾逊(Marilynne Robinson)(注:美国当代女小说家,其处女作《管家》获得美国笔会/海明威奖(PEN/Hemingway Award for best first novel),并入围普利策小说奖。其作品多关注女性在社会文化语境下的角色问题。)在小说《管家》(Housekeeping)中描绘的“指骨镇”(Fingerbone)是否存在于现实之中,但因为读到了下面这段文字,这个小镇对我而言就是真实的存在。在这一段里,叙述者描述了洪水退去之后,“指骨镇”所遭受的重大损失:
       
       指骨镇从未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它受制于四周辽阔的风景和酷烈的天气,同时也囿于人们普遍抱有的成见:人类的历史不会在这片土地上上演。这场洪水掀倒了上百座墓碑,更伤脑筋的是,大水退去之后,坟墓都塌陷下去,看着就像一个人干瘪的侧身,或是饿扁的肚子。此外,图书馆的水积到三层书架那么深,把按照杜威文件分类十进制系统摆放的书架拉开很大的间距。至于钩针编结织毯和织锦脚凳毯的损失更是难以计数。
       当然,并不是每位作家都认为有必要确切点明其作品的地域背景。比如,塞缪尔·贝克特(Samuel Beckett)、阿兰·罗伯—格里耶(Alain Robbe-Grillet)(注:法国当代"新小说"流派最主要的代表人物,其小说和电影在西方世界享有盛誉。代表作有《弑君者》(1949年)、《橡皮》(1953年)、《窥视者》(1955年)、《嫉妒》(1957年)和《在迷宫中》(1959年)等。)、娜塔丽·萨洛特(Nathalie Sarraute)(注:女作家,法国“新小说”的先驱人物,代表作有《无名氏的肖像》、《童年》和《怀疑的时代》等。)和唐纳德·巴塞尔姆(Donald Barthelme)(注:美国著名的后现代主义作家之一,被批评家们称为“元小说家”或“反小说家”,代表作有《白雪公主》和《玻璃山》。)。他们作品的情节可以发生在任何地方,或者说在任何地方都不可能发生。此外,在我们这个社会中,搬家是一种很具典型意义的活动。我们大部分人不再如祖辈那样在一个单一的社区长大,就算曾在那里成长,也终有一天要离开它。在这个时代里,我们中还有多少人住着从父辈、祖父辈,或者兄弟姐妹留下的房子,并且就一直在那个地方住下去呢?有多少人会世代居于一地,因而对这片土地了如指掌呢?甚至可以追问,今天还有多少地方能存在那么久呢?我们与这变换不定的社会共同浮沉,淹没在每日涌入涌出市郊城市的滚滚人流中。我们享受着前所未有的轻松便利,借助于“五月花”号或者超级高速公路迁居各地。我们好比游牧部落,有时根据个人的选择,搬到自己喜欢的地方去;而更多的时候,我们出于需要四处奔波。就像远古时候的猎人和果实采集者,我们必须到有食物可果腹的地方去——到能提供我们工作岗位的地方去。
       如果说,对于有些作家和读者,地域并不是作品的第一要素,那么建立身份认同和共同的所指系统依然非常重要。每个作家都需要他的人物和读者拥有一些共同点。如果变动不居的地域无法满足这种需要,而作者和读者之间又缺乏共同的地域认同感,那我们该拿什么来缔造一种共同的文化身份?特瓦人一提起桑地亚山,就建立起了属于集体共有的所指体系,而当今的作家能求助于什么来建立这样的所指系统呢?
       无论我们喜欢与否,我们是被文化中那些也许最低微丑陋的东西联系在一起的,不过从另一方面看,它们含义简明,倒也别有一种庄严明亮的美感。大众文化把我们与这样一些东西连在一起:各种产品的商标,诸如麦当劳金拱标志之类的符号,讲述泰得·特纳(Ted Turner)(注:美国有线电视网(CNN)创始人。)和桑德斯上校(Colonel Sanders)(注:肯德基快餐连锁店的创始人。)等平民英雄的故事,以及为了迎合我们四处搬迁的需要而提供各种舒适设备的商人,比如:康拉德·希尔顿(Conrad Hilton)和利昂娜·赫尔姆斯利(Leona Helmsley)(注:美国地产和酒店业大亨。)。这些符号也许令我们厌烦,也许使我们舒适,但当我们与它们在文学领域中相遇时,它们至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共同的社会文化语境。
       在虚构作品中,商标和产品表明了人物的经济地位、文化教养、理想抱负,甚至还能说明地域背景。一个小说人物是点一瓶进口的“喜力”啤酒,还是“喜立滋”(Schlitz)啤酒,完全是两码事。从两者的区别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个人物的社会阶层和生活品位。如果他点的是“汉姆斯”(Hamm"s)啤酒,那又带有完全不同的涵义了。据说,“汉姆斯”啤酒是用明尼苏达州碧蓝的泉水酿造而成,在美国中西部之外的地方很少见到。再比如,只有极少数北达科他人会开沃尔沃汽车,尽管他们中不少人是瑞典人的后裔。而大多数美国东部高校里的英语教授绝不会选择开“特兰斯—艾姆”(Trans-Am)车。
       在巴比·安·梅逊(Bobbie Ann Mason)(注:美国当代南方作家,作品主要关注当代美国肯塔基州的家庭生活。)的短篇小说中,很多人物会用咖啡杯盛波旁酒和可乐来喝;但在劳伯·福曼·杜(Robb Forman Dew)(注:美国当代作家,作品多关注同性恋问题。)的小说里,人们却用大水罐盛牛奶,并不把牛奶从纸盒里倒出来。他们还会把果酱从罐子里舀到水晶玻璃碟里。雷蒙德·卡纳(Raymond Carner)笔下的人物喝一种叫作“老师”(Teachers)的无名杜松子酒,或者喝些便宜的粉色香槟。若换作尤多拉·韦尔蒂(Eudora Welty)(注:美国女作家,作品大多描写密西西比河流域小城镇的生活,著有长篇小说《三角洲婚礼》《乐观者的女儿》和短篇小说集《金苹果》等。)的人物,很少会愿意喝这种东西。但是威廉·肯尼迪(William Kennedy)的小说人物会很乐意喝这种饮料。
       以上这些例子虽然只是泛泛而论,但它们体现出我们身边种种文化标签的复杂微妙。如果说执著于它们,甚至热切颂扬这些淹没我们的符号显得浅薄粗鄙,那么请你想象一下,一个没有了足球、电视和家用电脑的美国。这幅萧条景象大概只会在美国经历了某种大规模的恐怖灾难之后才会出现。
       今天,我们时刻生活在原子弹毁灭地球的威胁之中。也许正是由于这种潜意识里的忧虑,我们的作家要一一记录下身边的街道,细心描述四周的风景,甚至在作品中竭力创造出完全幻想而来的图景。无论我们的市郊是多么单调乏味,无论发展过度的“奇迹里”和购物中心是多么有害,如果它们终有一天要从我们眼前消失的话,那么每一寸景物都显得弥足珍贵。
       尤多拉·韦尔蒂在《小说中的地域》(Place in Fiction)一文中这样思索:地域感的消失也许还意味着我们失去了这样一种能力——对周遭的事物产生富有人情味的反应。她写道:“无论我们是在现实中还是通过书本了解某个地方,有一点不难想象,一颗炸弹就能轻易抹去那个地方所有为我们所熟悉的痕迹,同时也摧毁了我们所熟悉的感情。我们的认同、记忆、历史、勇气、爱,以及所有吟诗赞颂的本能都无可逆转地、而且是如此愉快地与周遭的地域紧密相连。”
       我不知道韦尔蒂的观点是否正确,但愿不是。我希望人性根植于我们自身,而不仅仅出自我们的环境。我希望即使我们所熟悉的一切地方都难以想象地消失无痕,人性中一些更可宝贵的品质依然能够幸存。
       但事实是,这些品质难以幸存,连我们自身也难以幸存,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幸存,这种灭绝的危险真实地存在于当下。莱昂纳多·路特维克(Leonard Lutwack)(注:美国文学评论家,著有《文学作品中地域的作用》(The Role of Place in Literature)和《英雄小说:史诗传统与20世纪美国小说》(Heroic Fiction: The Epic Tradition and American Novels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在《文学作品中地域的作用》(The Role of Place in Literature)一书中大声呼吁,对这种危险的恐惧应该渗透进所有美国当代作家的作品中,从而为推动地球环境保护助一臂之力。他说;“我们似乎需要一种对地域更加强烈的感情。这种感情是由美学和生态学的双重价值共同激发产生的,既富有想象力,又能满足实际功用的需要……今天,我们必须怀着当代人对生存的忧虑来审视文学。”
       在最为恐怖的噩梦中,我们都设想过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并且暗自担心,即使是我们对地球毁灭最可怕的设想,与未来的真实情况相比依然是小巫见大巫。那么想一想,对于美国的印第安人来说,这些难以想象的灾难却似乎已经发生了,而且就发生在较为晚近的时候。现在,许多美国土著文化已被完全灭绝,其破坏程度甚至比原子弹造成的文化毁灭还要彻底。而余下的少数土著文化则背负着文化灭绝的后遗症苟延残喘,这些病症的威力如同核辐射一般持久——贫穷、胎儿酒精综合症和慢性绝望症。
       经受了诸如囊虫病和天花这样的疾病侵害,以及有系统的文化灭绝政策,北美的土著人口从15世纪中叶约150万人锐减到1910年的20余万人。这一减少比例,相当于美国全国人口从现在的数目减少到一个克利夫兰市的人口数。所有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就建成的美国城市今天都已被夷为平地,大批语言、民族群整个被破坏。因为这些旧大陆的顽疾比最先来到美国的外国观察家更早地侵入大陆的心脏,所以美国土著文化奇伟多样的图景从未被欧洲人记载、鉴赏和了解过。
       因此,当代的美国土著作家担负起了一项与上文那些作家颇为不同的使命。由于土著文化遭受了如此重大的损失,他们必须一边讲述当代文化幸存者的故事,一边保护赞颂劫后余生的土著文化内核。
       在这内核中,地域永远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全美国尚有大约3%的土地为土著居民所有,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备受珍视。这片土地上的人民至今仍保有传统的观念,有时他们对土地的认知和使用与他们的祖先相比没有丝毫变化。
       最后,所有这些都促使我从自己的视角来描述地域感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自小在达科他的一个小镇长大。那片土地原先曾属于瓦普顿—西斯顿的苏族人(Wahpeton-Sisseton Sioux),但长久以来一直出租或者变卖给非印第安裔的农民。我一家九口人住在小镇边缘的一幢房子里。房子归政府所有,出租给印第安事务部下属寄宿学校的职员。我的父母都在这个学校工作;而我的祖父,一个名叫派特·戈弩(Pat Gourneau)的龟山齐佩瓦族人(Turtle Mountain Chippewa),也在这个学校接受过教育。学校里有一片很大的中央操场、两幢教学楼,外围还有不少建筑物。所有建筑都用当地生产的一种易碎的深红砖头砌成,每当它们被摔裂压碎,铲平为土时,就会扬起一阵特有的干燥呛人的灰尘,我到现在好像还能闻到。学校的西北两侧没有树林和篱笆的界限,校园便一直延伸到外面的农田里,那里种着玉米、小麦、大豆和亚麻。我可以在那里走上好几里路,却依然只能看到田野,而极目远望,前面是更广阔的田野,还有那种到处可见的笔直的乡间土路。现在,在我提笔写作的时候,我还常常能回想起故乡小镇的这一片天地——蓝天、高耸变幻的白云,那么明亮空旷。但要论景色描写,我却没法像伊萨克·迪内森(Isak Dinesen)(注:著有《走出非洲》、《冬天的故事》等。《走出非洲》是迪内森的自传性小说,作家以优美的文字叙述了1914年至1931年在非洲经营咖啡农场的生活,充满深情地回忆了非洲的自然景色、动物和人。)写得那样好,虽然她所描写的不是美国的大草原,而是肯尼亚的高原。
       她在回忆录小说《走出非洲》(Out of Africa)中写道:“回头望去,你会惊讶于那种感受,有那么一刻你好像生活在云端。天空看起来不过是淡蓝色或是紫罗兰色,上面飘着一大片雄奇而轻盈的白云,它们不断变化着形状,时而盘旋直上,时而舒卷滑翔。整片天空蕴涵着一股蓝色的活力,为不远处的山脊和树林染上一抹鲜亮的藏青色。到了正午时分,地上的空气活跃起来,如同燃烧的火焰一般;它奕奕熠熠生光,仿佛激流那样摇曳闪亮,明镜般地映照出周遭万物的影像……在高空之上,你自如地呼吸着,一种安定惬意的感觉沁人心脾。每天早晨,当你从这片高原上醒来时,你都会想到:我在这里,一个我该在的地方。”
       我在这里,一个我该在的地方。
       一个作家必须找到一个能让他产生这样感觉的地方,一个让他眷恋又使他恼怒的地方。他必须亲身体验那里恶劣的环境,聆听当地的民谚俗语,忍受地方广播里的各种广告节目。通过近距离地观察这个地方,那里的人民乡风、庄稼作物、百姓的种种狂想、各种方言以及衰败的历史,我们才能更加靠近属于我们自己的真实。我们很难把某个故事、某种情节强加在某个地域之上,但对于一个地方的真实了解确能帮助我们沟通点滴的现实和它背后的深刻意义。对于作品中的地域,无论我们要弃之不顾,还是要更加鲜明地勾勒它,它都将成为我们创作的一个起点。
       在生命的最初,我们从母亲体内的“地貌”中脱胎成形。在这段短暂的时间里,母亲的身体成为我们活动的天然边界,也是我们亲身感觉到的地形,那构成了我们最初所知的整个世界。一旦我们降生于外部世界,便失去了任何天然的边界,不复安然自得,也不像特瓦人那样拥有祖母般的指引。科学技术甚至能帮助我们穿越包裹着地球的大气层,一旦进入纯粹的太空,我们的确可以摆脱地心引力,脱离陆地上任何地形地貌的限制,但我们却无法抛弃自己对建立所指和身份认同的需要;也无法舍弃山川风景对我们的吸引力,因为这些自然风物能反映出我们心底最强烈的感情。
       对我而言,加西亚·马尔克斯(Gabriel Garcia Marquez)笔下的马贡多(Macondo)、福克纳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Yoknapatawpha),还有珍·瑞丝(Jean Rhys)在《藻海无边》(Wide Sargasso Sea)中刻画的小岛,就像任何一个我亲身到过的地方一样真实鲜活。也许小说尚不具备阻止我们毁灭地球的力量,但它却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而且能够激励我们以对待自己父母的方式来对待我们身处其中的地球。因为,当我们离开母体,不再生活在母亲的心脏之下,我们便对大地产生出对母亲一般的依恋之情。我们的生存完全依靠大地的循环往复和自然环境,如果失去了它庇护的怀抱,我们必将陷入万分无助的绝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