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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是素材选择了我”
作者:[美]洛丽娜·斯托基

《译文》 2008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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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 黄勇民
       文/ [美]洛丽娜·斯托基
       在采访中,路易丝·厄德里克经常说,她是在一个有众多会讲故事人的家里长大的,因此,很早就已学会欣赏这个被说书人的声音所唤起的充满机遇的世界。她一定也被这些故事中丰富多彩的声音和各色各样的律动节奏所吸引—— 正如她所说的那样,被这些声音律动的“发声、中断以及消退”所吸引(《舒马赫》175页)—— 因为在她自己叙述故事的时候,她一直力图使她的读者“听到”一则“传闻”(《查夫金和查夫金》231页)。她认为,“一则传闻中有着某种特别震撼人的东西”(《布鲁卡》103页)。在父母的鼓励下,厄德里克在童年就开始写故事;她的父亲支持了她这种早期的文学活动,写一个故事给5分钱,她母亲为其女儿的首批书绘制封面。于是,厄德里克很早就开始试着用作者的口吻叙述,她也用童年的时光观察和倾听:她对赫莎·D·王(Hertha D. Wong)透露说,“我是……那种偷听其他一切的人”(王,《采访记》46页)。
       1954年7月7日,凯伦·路易丝·厄德里克生于明尼苏达州的小福尔斯,在北达科他州红河谷的一个名叫怀佩顿(Wahpeton)的小镇上长大,父母都在镇里一所由印第安事务局开办的学校里教书。在拉尔夫·路易斯和丽塔·乔安娜(古努)·厄德里克所生的7个孩子中,她是最年长的。在这个关系紧密的家族圈内,她感受到一种与社区的强烈联系感,这种感觉在她的每一部小说里都作为主题凸现出来。的确,厄德里克一直特别与自己的家庭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她在《羚羊妻》(The Antelope Wife)作者的志谢中提到,她父亲对她的书作了文字编辑。她的两个姐妹海德(heid)和丽丝(Lise)也写诗写小说,事实上,海德已经与她的大姐合作写书了。
       厄德里克对童年探访祖父母有着许多美好的记忆,某些这类回忆出现在她的作品之中。比如,她父亲的德裔父母在明尼苏达州的小福尔斯(她出生在这个小镇上)经营一家肉铺;在第一版的诗集《篝灯》(Jacklight)中,厄德里克在题为“肉商的妻子”卷本的一段中描绘了一个小镇肉铺的情景。(她把这些诗歌献给她波兰继外祖母玛丽·科尔。)《甜菜女王》(The Beet Queen)的读者发现在这本小说中对一家肉铺的描写非常突出。这同一家肉铺也出现在《痕迹》(Tracks)和《燃情故事集》(Tales of Burning Love)中。在《羚羊妻》中,这种家庭商店的概念用一家面包店的形式来表现。
       厄德里克的奥吉布瓦和法裔外祖父母住在北达科他的龟山保留地,她的外祖父帕特里克·古努在那里当过部落头领。古努还当过宗教仪式祷告人和帕瓦仪式的舞者,他也是一个优秀的说书人,厄德里克特别回忆起他讲述的“大萧条时期”的故事,以及他是名叫“世界产业工人组织”的国际劳工组织成员的经历。家族在20世纪30年代艰难时期的故事给厄德里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爱药》(Love Medicine)和《甜菜女王》的场景中,她爽快地承认“有许多大萧条”(《琼斯》6页)。
       少年时期,厄德里克倾听琼·贝茨(注:Joan Baez(1941- ),美国民歌歌唱家和政治活动家,反对越战,积极参加对政府持异议的运动。)的演唱和演讲,当她从父亲那里得到一些军服时,就用“穿着滑稽”(《呐喊者》(Cryer)81页)来试验生活。(然而,她也是她那所高中摔跤队的拉拉队队员,也许,她就是从那里学会“风挡雨刷波”的[BQ331],多特?阿代尔在“甜菜女王游行”中使用了它。)厄德里克在高中时阅读了诗歌,她也继续写作,在一系列的日记中记录她的观察和经历。1972年她决定去达特默思学院学习,在这之前,她从来没有离开过家庭,从来没有长途跋涉远离家园。
       厄德里克进入达特默思的那一年,这所学院在新罕布什尔州的汉诺佛校区(Hanover campus)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厄德里克是该校首批招收的女学生中的一员,另一方面,就在这一年,达特默思设立了一门新的学科:土著美国学。达特默思创建于1769年,原先将其办学宗旨界定为服务于“印第安青年和其他人的教育事业”(《忠诚》116页),但是,自从它创办以来,在该校的毕业生中实际上只有12名土著美国学生。路易丝·厄德里克是在达特默思遇见了迈克尔·多里斯的,后来她嫁给了这个男人 —— 1997年,迈克尔结束了自己生命了。多里斯是耶鲁大学毕业的年轻人类学家,达特默思聘用他负责该校新设立的土著美国学,因此,1972年也是他在达特默思的第一年。尽管在大学期间厄德里克主修英语和文学创作,她也选修了土著美国学的一些课程,并且开始对她自己奥吉布瓦的身世产生了兴趣。正如她后来所说的那样,达特默思的土著美国学强调“保持你的传统的重要性”(王,“采访记”33页)。
       厄德里克从达特默思毕业后,花了两年时间积累工作经验,随后考进了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的研究生院。在她家乡的州里,她为北达科他艺术委员会工作,是一名访问诗人和教师。厄德里克访遍了全州,在学校、监狱和医院里举办讲习班,同时用她的空余时间进行自己的创作。在这些早期的岁月里,她也当过女招待、救生员、甜菜除草工、黄瓜采摘工以及建筑工人 —— 所有这些工作都以这种或那种方式,为她日后创作小说提供了宝贵的经验。1977年夏天,她在内布拉斯加州的首府林肯创作一部有关北部大平原上印第安人的大众文化教育电视纪录片,这次经历为她提供一次机遇,使她能进一步加深自己对土著美国种族不断增长的兴趣。
       20岁那年,厄德里克明白她想成为一名作家。她的工作经历使她培养成很难容忍工作单位“当权者”的习惯,她意识到自己“想把握一切可能的机会享受工作的乐趣”(《查夫金和查夫金》233页),她会寻找那些给她带来最大满足的工作。公众对她作品的第一次认可发生在她还是一名达特默思本科生的时候。1978年,她成了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文学创作硕士班的学生,1979年获得硕士学位。在读研的时候,厄德里克创作了许多诗歌,这些诗歌后来发表在《篝灯》一书中,她也开始试验用“进行式小说(novel-in-progress)”创作小说,取名《痕迹》。在很多年中,厄德里克随身带着她《痕迹》的手稿,不时从中摘取段落用在其它书中。最后,在她发表了《爱药》和《甜菜女王》之后,她又回到自己的第一部小说上,对它进行了重塑。《痕迹》终于在1988年出版了。
       研究生毕业后,厄德里克迁居波士顿,在那里成了一份由波士顿印第安委员会出版的报纸“圆圈(The Circle)”的通讯部主任和编辑。在波士顿,她在一个城市印第安居住区工作,发现这种经历与她早年在印第安保留区的土著美国人生活有相当大的不同。在那里,她遇见许多像她一样的混血儿,并且意识到她自己的土著传统是她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她想描写的某种东西。她说,事实上她开始发现自己“被迫”撰写自己作为一名混血土著美国人的经历。正如她告诉迈克尔·舒马赫的那样,“我没有选择素材;是素材选择了我”(《舒马赫》175页)。
       1975年,厄德里克回到达特默思作了一次诗歌朗诵,就在那次朗诵会上,她重续了与迈克尔·多里斯的友情。诗歌朗诵会结束后,她与迈克尔·多里斯促膝谈心,随后开始相互写信。他们的通讯一直延续至1980年的整个年份;那一年,多里斯在新西兰的奥克兰大学讲学,而厄德里克则在新罕布什尔州的麦柯道尔聚居区当研究员。1981年初,厄德里克再次回到达特默思,这次的身份是驻校作家;后来在1981年的10月10日,她与多里斯走进了婚姻的殿堂。结婚后,厄德里克收养了艾贝尔、萨瓦和马德琳(小鸟)这三个土著美国人的孩子,多里斯单身时就已收养了他们三人。
       很快,厄德里克的婚姻也变成一种文学的合作关系,因为在婚后的许多年里,夫妇俩经常合作撰文出书。这种合作刚开始时是为了赚取一些额外的收入,夫妇俩用笔名“迈路·诺斯(Milou North)”携手写浪漫的小说。正如他们后来所解释的那样,“‘迈路’是他们两人名字Michael和Louise无性别的组合词”;“诺斯(North)”指的是他们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家。在英国,这些故事用《女人》(Woman)的书名发表,特别受读者的欢迎;在美国,这其中的一些故事发表现在《红书》(Redbook)中。厄德里克回忆“迈路·诺斯”的笔名时满怀深情,她补充说“写作为了碰运气”(《真心》(Trueheart)115页),在早年的写作生涯中,这为她提供了有用的练笔机会。
       至于她比较在乎的作品,开始时厄德里克不太愿意与别人分享她正在创作的作品。然而,慢慢地,她渐渐相信多里斯的判断,并且在后来的许多年中,两人变得习惯于相互评论和编辑对方的作品。多里斯受到妻子的鼓励,也开始写作:也许他最著名的作品是《断带》(The broken cord),这是一部他对“胎儿醇中毒综合征”研究作品,还有他的小说《蓝水上的黄筏》(A Yellow Raft in Blue Water)。厄德里克和多里斯经常讨论他们书中的人物,厄德里克称赞多里斯帮助她编排了《爱药》的叙述顺序。事实上,她指出,是多里斯首先看到她独立发表的短篇故事“等级(scales)”和“红色折篷汽车(The Red Convertible)”也许的确应该成为一部更长作品的一部分。“迈路·诺斯”的岁月过后很久,厄德里克和多里斯再次直接合作;他俩一起写了《哥伦布的皇冠》(The Crown of Columbus),这是唯一一本他俩共同署名的小说。
       《哥伦布的皇冠》发表在1991,就在哥伦布500周年纪念的前一年,它既是一部历史小说,又是一个神秘—探险和浪漫的故事,其情节的核心是达特默斯教授维维安·图斯塔和罗杰·威廉斯的爱情故事,他们像哥伦布一样进行探险航行,也像哥伦布一样最后在巴哈马群岛终结。维维安和罗杰在寻找哥伦布日记中缺失的一页,以及据说是哥伦布带到新世界的一顶金色的皇冠。这两位勇敢无畏冒险家在探险中冒着生命的危险,但是他们的探寻最后使他们每人对自己和各自都有巨大的发现。对于维维安和罗杰来说,寻找哥伦布的遗物也是寻找对航海家他自己的一种理解,通过他俩对哥伦布性格的解读,读者们渐渐深入了解了围绕哥伦布本人的许多秘闻趣事。在《哥伦布的皇冠》中,维维安和罗杰的确发现了“欧洲给美洲的礼物”(CC 490),那就是哥伦布所携带的皇冠,它不是个金色皇冠,而是个“荆棘冠”(CC 492),是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所戴的头冠。因此,哥伦布带给新世界的礼物是土著美国人在与欧洲基督教徒接触之后遭受苦难的一种象征。
       在创作《哥伦布的皇冠》期间,厄德里克和多里斯相互逗乐,乐此不疲。每人都会写小说的一节,然后将手稿给对方看。尽管他俩都记住了相互商定好的小说构思,但是随着小说创作的进展,故事情节的许多特殊细节还在不断地演化扩展。比如,厄德里克说她递给多里斯故事情节中一个特别具有挑战性的曲折,她写了一段场景:罗杰从即将沉没的橡胶筏上跳进满是鲨鱼的水域中,橡胶筏上还载着他年幼的女儿。后来她说,多里斯泰然自若地迎接了对他的挑战。评论家西比尔·斯坦伯格(Sybil Steinberg)将《哥伦布的皇冠》说成是一个“轻松浪漫的探秘故事”(《斯坦伯格》60页);在创作这部小说的时候,厄德里克和多里斯又恢复了他们用笔名“迈路·诺斯”写早期浪漫故事的协作风格。
       多里斯不仅是厄德里克可信赖的合作者,而且在他们婚后不久,宣布他也是厄德里克的代理人。(为此目的,他甚至还准备了有适当抬头的信笺信封。)他认真热诚地代表厄德里克工作,他的第一个重要突破发生在1983年,那一年,亨利·霍尔特公司同意出版《篝灯》。两年前,他也曾鼓励厄德里克去竞争“纳尔逊·阿尔格伦小说奖(Nelson Algren Fiction Award)”,而厄德里克在当时主要写短篇小说。夫妇俩得到这一评奖消息时离最后期限只有几天了,但是,厄德里克却把自己关在厨房里,埋头创作“世界最伟大的渔夫”,后来她将这则故事用作《爱药》的开篇。厄德里克果真在1982年赢得了这个素负盛名的奖项,正是因为获了这个奖,她才真正开始了她的写作生涯。
       《篝灯》的出版商霍尔特也在1984年秋季出版了《爱药》。肯尼思·林肯指出,在印刷史上,《爱药》“所获得的文学奖超过了”任何一部其他书籍(《林肯》209页)。在它众多的奖项中,《爱药》获得了“全美图书批评家协会最佳小说奖(The National Book Critics Circle Award for Best Fiction)”。接着,两年后,厄德里克发表的第二部小说《甜菜女王》再次被这同一个奖提名。除了她的小说获得各种各样的奖励,厄德里克的诗歌和短篇小说也已经得到了承认。比如,她已经获得了诗歌领域的“手推车奖(the Pushcart Prize)”,她的短篇小说获得了“欧·亨利奖(the O. Henry Prize)”。她的一些短篇故事也已被收入《最佳美国短篇小说》系列丛书。厄德里克已成为“古根海姆研究基金”(译:Guggenheim Fellowship,一种由古根海姆纪念基金会提供给学者、作家、艺术家的研究金,由Daniel Guggenheim之弟、美国企业家兼慈善家John Simon Guggenheim建立)的获奖者,1992年,她获得了“西海岸文学联合会(the Western Literary Association Award)”。
       1995年,厄德里克发表了一部传记,名叫《蓝色杰伊的舞蹈》(The Blue Jay"s Dance),读者可以从中看到她生活的一个侧影: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起的厄德里克,既是母亲又是作家。在这个时期,厄德里克发表了6部小说(每两三年出一部),与此同时,她也在抚养6个孩子—— 除了夫妇俩收养的3个孩子外,厄德里克和多里斯又生了三个女儿:佩西亚、帕拉丝和阿扎。《蓝色杰伊的舞蹈》是献给她自己生育的3个女儿的,它将许多流逝的岁月一同描绘成一部著作。故事从冬天一个孩子的出生开始,随后叙述那个孩子生命第一年的各个季节。在忙碌的家庭事物中,厄德里克找到了独自的闲暇时光,在家宅外自然风光比较恢宏的环境中凝神思索,思考母亲和作家这两个角色之间的相似之处。
       20世纪90年代的10年是以厄德里克—多里斯这个家庭的悲剧开始的。1991年,他们最大的孩子艾贝尔被汽车突然撞死。艾贝尔患有精神和身体两方面残疾,严重胎儿醇中毒综合征的症状非常明显,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年仅23岁。(在《断带》[1989]里,多里斯记叙了他儿子由于这种病情缠身一生苦苦挣扎的情况)几年后,1996年,厄德里克与多里斯在经历了15年的婚姻生活后分离了,来年4月,多里斯自杀身亡。
       围绕着多里斯的自杀有某种神秘的说法,当然,还有许多谣言,因为厄德里克和多里斯是著名的文学伉俪。后来,厄德里克透露,多年来,她丈夫时不时会发作忧郁症,或者时常失眠,事实上,“从他们婚后第二年起他就有自杀倾向”(《琼斯与斯通》82页)。在他们婚姻的最后几年中,厄德里克与多里斯、他们较大的孩子萨瓦(杰弗里)以及马德琳发生争吵,为此她感到苦恼不已。在这对夫妇分离期间,多里斯受到虐待儿童的指控。他死后,警察指控他的调查档案被永久封存了起来,厄德里克恢复了她与萨瓦和马德琳的联系。厄德里克将多里斯死后发表的《羚羊妻》献给了路易丝?厄德里克的5个孩子,还有一个给读者的序言:在序言里,她声明,她的小说情节中确实描写了一起自杀,但小说是在她丈夫死前写成的——现在,他的家人“深情地怀念着”他。
       厄德里克和她3个年幼的女儿目前居住在明尼阿波利斯,离她父母在北达科他的家仅几个小时车程。马德琳也住在城里,她和她母亲经常团聚。厄德里克继续在写作,她也学习弹奏钢琴和印第安人的奥吉布瓦语(最近发表的短篇故事“弹奏肖邦的裸女”表露出厄德里克对钢琴的痴迷。)除了她的其他写作计划外,厄德里克正在创作她的第二部儿童读物;她的第一部儿童读物《祖母的鸽子》(Grandmother"s Pigeon)发表在1996年。很久以来,厄德里克一直对传统的奥吉布瓦珠饰和卷纬手工艺感兴趣;她喜欢在安大略的马尼托林岛上度过时光,在那里,一群艺术家制作传统的豪猪羽毛管工艺品。
       厄德里克作品所反映的厄德里克背景情况
       厄德里克是作为诗人开始她成熟的文学生涯的,在她抒情散文中可以找到她背景情况的证据:她对意象和隐喻的熟练使用,她在其小说中使用定型式的设计和中心人物反复出现的手法。1980年,当她开始意识到起作用的叙事要素,意识到“除非你是个约翰·弥尔顿,否则诗歌中没有足够的空间”(《格兰瑟姆》23页)去充分讲述她的故事时,她开始从诗歌转向小说。厄德里克从创作诗歌转向写短篇故事,因为,正如她在谈论叙事时说的那样,她最终将这些叙事要素一起用在了《爱药》中。开始时,她并没有看到“一系列情节片断可连成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当厄德里克能够清楚地看到她那些一个个独立的小故事如何被“相互协调,融为一体”(《格兰瑟姆》16页),形成一个更加宏伟的叙事体系时,她从短篇故事形式转向了小说形式 - 在这里,厄德里克也发现了一种更大的起作用的构思,因为她的5本小说都相互联系。
       所有厄德里克小说的读者们能够很容易地发现她的小说构思相互联系,能够注意到这些小说中一个个重复叙述故事的变化形式。这种文本结构的相互交融在她的头5本小说中最为明显,甚至在叙述与她早期小说不同场景和一组不同人物的《羚羊妻》中,也提到了北达科他系列小说中的“掠夺者家族(Pillager family)”。例如,厄德里克作品中文本构思的相互联系超越了她自己的小说世界,因为《宾果宫》(The Bingo Palace)中简略间接提及了艾达,艾达是迈克尔·多里斯的小说《蓝水上的黄筏》中的一个人物。唯一的一部与其他小说毫无联系的作品是厄德里克与多里斯合写的《哥伦布的皇冠》。
       肯尼斯·林肯和无数其他的批评家把厄德里克的作品描写成一种“返璞归真”文学(《林肯》209页),这就是说,一种家园感和地域感发挥重要作用的小说。除《哥伦布的皇冠》外,厄德里克的所有小说都以美国中西部的几个州为背景,那里是她成长的地方。尽管她在美国东部生活过许多年,厄德里克北达科他和明尼苏达州平坦广阔的依恋牢牢根植于他的血液之中。她曾在一次访谈中说,“去体会……那种平坦广阔非常有益于人的心灵”(王,《访谈录》,53页)。“返璞归真”的确是厄德里克作品的一个中心主题,这种思想反复表现在她作品中的人物身上,他们寻求找到或者回到属于他们的地方,那个地方就是家。在厄德里克的文学想象之中,很清楚,那个地方就是美国大平原广阔平坦的空间。正如她所说,她的小说“充满着思乡之情或对开阔空间的渴望”(《琼斯》6页)。
       
       路易丝·厄德里克从小信仰天主教,这种信仰也反映在她的作品之中,她作品中的许多土著美国人物被描写成改变原来信仰的天主教徒,他们也加入自己传统文化的宗教信仰体系。的确,厄德里克为这种双重宗教信仰找到了一个模特儿,那就是她的外祖父帕特里克·古努,他“既信仰天主教又信仰传统的奇帕瓦宗教”(《呐喊者》81页)。正如厄德里克所说的那样,对她外祖父来说,天主教和奥吉布瓦信仰如此彻底融合在一起以至于“他会为[教堂]授神职礼仪做吹奏仪式”(《布鲁查克》(Bruchac)99页)。像古努一样,厄德里克小说中的人物生活在两种宗教传统中,在《痕迹》中,她找到了考虑这种历史环境某些含意的机会。
       厄德里克不仅将她从孩提时代起就熟悉的自然景色融入她的小说,而且也描写了生活在那里的人们—土著美国人祖先的土地变成了明尼苏达州和北达科他州,斯堪的纳维亚、德国、波兰和苏格兰的移民迁移到这一地区。的确,她小说中人物的姓名代表了所有这些种族的特点,当然也包括了她自己德国、奥吉布瓦和法国种族的祖先。关于厄德里克的土著美国传统,她小说的读者们读到了用来指她家人的3种不同姓名。在《痕迹》中,“老纳纳普什(Old Nanapush)”将他部落的人说成是“阿尼希纳贝(anishinabe)”,的确,这是居住在美国大湖区的阿尔衮琴人在与欧洲人接触以前他们中间使用的名字。在土著人与欧洲人接触之后,欧洲人开始称阿尼希纳贝人为“奇帕瓦人”(指那些居住在苏必利湖南面的土著人)或者“奥吉布瓦人”(阿尼希纳贝人在北部的几个分支),法国皮毛商称他们为“索尔托人”。在她的早期以北达科他为背景的小说中,厄德里克经常使用“奇帕瓦”这个词语,后来,当她将小说的背景移至明尼苏达时,她把这些人称为“奥吉布瓦人”。
       尽管厄德里克在她的小说人物中描绘了各种族群,但她也把反对土著美国人和其他任何一个民族形象模式化的任务看成她当作家工作的一部分。她希望读者会像他们能理解和熟悉的人那样去接受这她所塑造的人物,同情他们 - 即便像马尔科姆?琼斯说的那样,这些人物的“瑕疵多于光环”(《琼斯》6 页)。在一次与劳拉·科尔泰利(Laura Coltelli)访谈的时候,厄德里克详尽地表达了她的欲望,她要勇敢地改变那些模式化的土著美国人形象,她说,“我希望能够把土著印第安人描绘成有同情心的人物,非刻板化的土著人,没有一个非印第安人会认同的人物”(《科尔泰利》26页)。
       那些构成厄德里克小说的各类人物毫无疑问给人们留下了难忘的记忆,“瑕疵”和所有其他一切都是她小说中所描绘的社区风貌的组成部分。换而言之,厄德里克的小说从来没有在一个故事里集中写一个中心人物,而是给读者展示一个社区,在那里,许多人物的生活和故事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确,不止一个批评家指出,对于厄德里克来说,社区是小说中的“主角”(王,《路易丝》,173页)。她所有作品中表达出的强烈社区意识显然反映了作家自我经历和背景的特点:她在一个小镇里的成长和她自己对家庭和社区的忠诚。
       路易丝·厄德里克从儿童时代起就一直在讲述她的故事,对于她来说,写作一直是一件毕生付诸全部精力的事情。她发表了诗歌、散文、短篇故事和小说——的确,除戏剧外,她涉猎了文学的所有题材(尽管在童年时代,她喜欢与兄弟姐妹一起表演过幽默小品)。她试图每天写作,而且常常同时创作好几个作品。她说,找到第一个句子、一个有震撼力的人物形象或者一个有意义的标题对她来说很重要,当这些灵感来了的时候,她就将它们记下来:她将《等级》的第一句草草写在了旅行餐巾上,她父亲第一次乘坐观光飞机的经历为《甜菜女王》提供了人物形象。厄德里克创作小说是一部分一部分地写的,不一定按以后小说发表时的顺序写,当她一节一节写作的时候,有趣的联系常常会自己冒出来。比如,当她几乎已经完成《甜菜女王》的时候,突然发现沃莱士特(wallacette)这个人物事实上是《爱药》的多特·阿代尔。有了这种发现,厄德里克加强了她5本北达科他小说之间的联系,这些小说都是一个“很长很长故事”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