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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屋]华顿夫人和她的“蒙特山庄”
作者:郭晓明

《译文》 2007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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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女作家中,我们熟悉《小妇人》的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飘》的作者玛格丽特·米契尔,还有《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作者斯托夫人。而在美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的还有另外一位女作家,她的名字是伊迪丝·华顿。伊迪丝自幼受欧洲文化濡染,少年时代便酷爱文学。婚后一度中断了写作的她,后来再度拾笔写作并取得了文学上不菲的成就。文学上的收获使得她有信心和能力在萊尼克斯镇一个山坡上建造占地113英亩的“蒙特山庄”,而在那个“蒙特山庄”里的精心构制和辛勤笔耕又让她在文学上再攀高峰。伊迪丝·华顿当年在伯克夏郡的莱尼克斯镇亲自设计的“蒙特山庄”(the Mount)如今成为美国当地有名的文化景点。她曾经说,“一个女人的本性就像一座满是房间的大房子”,也许我们可以从她的蒙特山庄设计中体味出她的一些性格特征和生活品位。伊迪丝的写作风格和简·奥斯丁有点类似,同样被称为“风俗小说家”。 1921年,因为《天真年代》这部作品,她获得了普利策小说奖并成为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女作家。
       一
       伊迪丝·华顿1862年出生于纽约一个富贵之家,幼年随父母旅居欧洲,自幼受到良好的欧洲文化熏陶。十一岁回美国后,伊迪丝·华顿逐渐对文学产生了浓厚兴趣。她在父亲的图书室里阅读了大量古典文学名著,开始写诗,练习写短篇小说。1885年伊迪丝与波士顿绅士爱德华·华顿结婚,婚后一度中断了写作。然而,他们这段没有爱情的婚姻没有给她带来幸福。爱德华虽然富有,却不大懂生活情趣,才华也远远不如伊迪丝,他们之间没有多少共同语言。伊迪丝具有文学天赋,1880年开始发表小说,1889年第一部短篇小说集问世,获得了意外的成功。她决心以自己的名义在伯克夏郡的莱尼克斯镇建造一座风格别致的庄园,这座蒙特山庄后来被看作是伊迪丝文学成功的标志以及作为一个独立女人的象征。
       英国女作家伍尔夫曾说过,“女人要有一间真正属于自己的房间,在这间有锁的房间里,我们身心独处不受打扰,也可以随时约会自己想见的客人;在自己的房间里我们能够随心所欲做自己的事情,包括拉上窗帘写作。” 在这点上,伊迪丝做得很成功。伊迪丝和爱德华结婚后,生活并不很安定。他们分别在曼哈顿的褐色砂石住宅、纽波特的“村庄”居住过一段时间,经常也投宿于欧洲的一些旅馆。伊迪丝身体不太好,经常受到病痛的困扰。在纽波特的一个夏天,她又一次被她称之为“晕船”的病症所折磨,伴之而来的是恶心、沮丧以及身体的极度疲乏。她不得不赶往马萨诸塞,在莱尼克斯镇爱德华母亲的空房子住上一段时间来缓解症状。这以后,每每在外面旅游或在纽波特生活感到难受,她就赶回莱尼克斯镇休息。那里适宜的气候和安定的环境使她精神得到放松,身体恢复较快。后来她在文学上取得了成就,遂决定在莱尼克斯镇设计建造一所自己的房子,实现了拥有一个自己固定居所的梦想。
       1901年,伊迪丝·华顿的第一部小说获得了成功,当时就连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也非常喜欢她的作品。那时,伊迪丝·华顿已经四十岁了,此时她决定建一座自己的房子,于是花四万零六百美元在萊尼克斯镇购买了113英亩的地产,转而以全部精力投入到她的宅院建设。两年前,建筑师欧登·科德曼和伊迪丝一起合著出版了一本书《房屋装修》,他们俩一致反对“粉饰粗俗”的装修风格。由于在装修风格上的观念一致,于是她聘请欧登·科德曼参与设计这所房子。后来因为费用方面的争执,伊迪丝改变了主意,转而聘请弗郎西斯·侯宾莱参与规划建筑蓝图并监管施工。在自己的房屋造型和装修方面,伊迪丝·华顿要求比例适当,整体和谐,绝不沿袭“镀金时代”的那种俗气的装修风格。
       伊迪丝·华顿并没有按照在纽波特生活时早以习惯的建筑风格来设计她的房子。买弄夸耀的建筑风格,宽阔的楼梯间,硕大的房间,这些都不为她所喜欢。蒙特山庄的设计是以林肯郡的克立斯托夫·雷恩先生的贝尔登寓所为蓝本。她写道,“我有时想,一个女人的本性就像一座满是房间的大房子。”如果把这句话倒过来理解,我们也许可以从蒙特山庄的设计可以看出伊迪丝的性格。房屋的设计并不是为了显摆和做秀,而是为了获得她个人的私密空间,为了有一个她可以安心写作和招待小圈子朋友的地方。屋内房间设计得各有特色,由一间房过渡到另一间房,流畅自然。如果一个朋友前来造访,他首先走进的是一个装饰得像个岩洞似的房间(由门外进到屋内),然后从旁边的独立阶梯拾阶而上进入主厅。主厅内摆设了很多雕像,这些雕像自然而然地把客人从通向卧室的楼梯口引开,这种设计布局暗示女主人有较强的私密感。伊迪丝整个上午就在楼上的卧室写作,而且她习惯在床上写。只有当她下来会见客人时,整个客厅才又恢复了生机。
       在客厅,绕过爱德华的书房,就来到了伊迪丝家里的图书馆,再往里走是一个很小的休息室。休息室虽然小,但装修得精致典雅,有漂亮的天花板和织锦挂毯。休息室和阳台是相通的,阳台上方有白绿条纹相间的遮阳篷。在休息室的另一头是餐厅。餐厅设有一个大圆桌,她和平常一些亲密朋友的聚会和谈话就多是在这个圆桌上进行的。伊迪丝·华顿本人不大适应太过热闹的场合,比较喜欢只有七八个人的小型聚会,一起吃晚餐聊天。她的那些小圈子朋友,比如沃尔特·贝利、伯纳·德伦森、盖勒德·莱普斯利、乔治·卡伯特·罗杰、亨利·詹姆斯等经常会到她家去聚会。如果是和陌生人在一起,伊迪丝·华顿时常会以冷酷和傲慢来掩盖她内在的羞涩,而在熟悉的朋友面前,她则表现出热情、聪颖和忠诚的一面。餐厅后面是厨房、洗衣房和侍者就寝的隔间。楼上有客房,爱德华的卧室,伊迪丝的套间(包括一个宽敞的卧室、更衣室和浴室)也设在楼上。像很多作家一样,华顿夫人喜欢在床上写作。她写好一张后就丢到地上,等女佣或秘书捡去重新抄写和整理。不过华顿夫人不像普鲁斯特那样喜欢黑暗无光的房间,她的卧室开有好几个窗户,室内光线充足,而她就是在这个明亮的卧室里挖掘和描绘她作品中银光闪闪的人物的阴暗心里。
       房子的整体外观以及花园的格局与周围如画的风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引向房屋的那条路的旁边栽有北美糖枫,弯弯曲曲的小路边有灌木丛生的小山丘,一条蜿蜒的小溪与路交叉而过。房屋前有一个大草地,连着草地的是一个周围赤松环绕的小湖泊,附近有一座提林汉姆山。华顿夫人不喜欢那儿粗糙不平的地形,于是她坚持要在那设计几个意大利式的花园。她对意大利式花园颇有研究,还为此专门写过一本名为《意大利别墅和花园》的书。她把花园看作是房屋的延伸,对花园情有独钟。房子门前有三块草地,像梯田一样由上而下高低不平。最底部的那块草地的两边分别有两座花园,花园之间是一条百米长的铺着砾石的小路,路边还有两排菩提树。右边的花园里有一个带喷泉的圆池;另一边的花园里面栽有金鱼草,牵牛花,钓钟柳、夹竹桃和飞燕草,园内总是色彩漫溢。因为有了花园的布局,原先粗糙的地面也显得有几分田园般的诗情画意。华顿夫人在卧室的窗户边就可以看见这片美丽的风景,还把这称作“阳光下漂移的优质地毯”。
       二
       在蒙特山庄,伊迪丝结识了一些非常要好的朋友,学习到了很多有关写作方面的技巧,这段经历成了她后来离开山庄后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伊迪丝·华顿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现实主义文学崛起与繁荣时代的一位重要的女作家。这个时期美国文坛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家,如马克·吐温、豪威尔斯、亨利·詹姆斯、西奥多·德莱塞、杰克·伦敦等。美国文学批评家菲利普·拉赫夫把美国文学中典雅和粗犷这两种不同的流派形象地称为“苍白脸”和“红皮肤”。这两个流派在写作风格和题材上都不同,“苍白脸”主要是写上流社会,“红皮肤”则多写下层民众。以这种划分标准,惠特曼、马克·吐温、德莱塞、杰克·伦敦等这些作家被称为“红皮肤”作家,亨利·詹姆斯、伊迪丝·华顿则被称作“苍白脸”作家。很巧合的是亨利·詹姆斯正是伊迪丝·华顿的密友之一,伊迪丝的蒙特山庄是他们经常聚会的地方,除了和一群朋友闲聊以外,他们还在那欣赏文学作品,探讨文学创作。
       亨利· 詹姆斯是伊迪丝·华顿非常得意的一位文学朋友。伊迪丝·华顿是在爱德华·博依特家里第一次见到亨利·詹姆斯的。在华顿的一篇回忆文章亨利·詹姆斯的文章里,华顿记述了他们初次见面的情景。他们一起被博依特夫妇邀请到家里吃饭。华顿那时非常敬佩亨利·詹姆斯,以至于都不敢相信那种荣幸会降临到她头上。为了不辜负这次难得的会面,她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穿上最新的杜塞装,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亨利·詹姆斯在华顿心目中是一个很伟大的作家,她在回忆文章中写到:“除了我的青春,我漂亮的上衣以外,还有什么东西能把我举荐给那位我连解鞋带都不配的男子。”然而那次会面,华顿还是胆小得没敢说话,也丝毫没有引起亨利·詹姆斯的注意。类似的另一次会面是在一年后,华顿也是被朋友邀请去见亨利·詹姆斯。她那回为了增添魅力,特意戴了一顶漂亮的新帽子。心里还想好了,如果亨利·詹姆斯对这顶新帽子进行礼节性的赞美时,她就可以鼓起勇气大谈她对《黛茜·密勒》和《一位女士的画像》的赞赏。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她依然没有给亨利·詹姆斯留下印象。后来他们成了好友后,亨利·詹姆斯坦言他不记得在哪儿见过她。不过,后来他们相识了,华顿回忆时说“突然之间,我们好像一见如故”。亨利·詹姆斯也在一封给华顿的信中说,“(我们)越来越难舍难分了。”
       亨利·詹姆斯和华顿夫人结识后,经常和朋友一起去她的蒙特山庄聚会。他们有时在餐厅的圆桌上讨论问题,有时在房屋阳台上一边交谈,一边欣赏户外花园的美景。华顿夫人与亨利·詹姆斯印象最深刻的一次聚会是在1904年10月中旬的一天。那天晚饭后,像往常一样,他们来到阳台朗读诗文。据华顿夫人在自传中的回忆,亨利·詹姆斯朗读诗歌的表情非常生动,甚至有几分激动,他几乎是以吟唱的方式来诵读诗歌。即使是韵律最复杂的诗歌,他读起来也不磕磕绊绊。“声音如滚筒般一扫而过,直到他嗓音的全部重量落在最后一个音符……他的诵读风格是一种超然,是他内在灵魂的闪耀,而不是装模作样或演说般的做作。他是用灵魂在朗读。”那天晚上他们谈到了惠特曼的诗歌,惊奇地发现惠特曼是他们彼此的至爱,都认为惠特曼是美国最伟大的诗人。他们拿一册惠特曼的诗歌在手,赏析那位伟大诗人的天赋才情,轮流朗诵他那充满力量的《自我之歌》。当詹姆斯读到《从摇摆不停的摇篮里》这首诗歌时,他不那么用力朗诵了,“他用一种压制狂喜的声调低吟,直到对死神的五重祈祷像《第五交响乐》开头几节里敲打声一样鸣响。”
       他们有时也一道结伴开车去旅行。华顿非常喜欢新英格兰的乡村风景,但是却不大喜欢那里的居民。在新英格兰度假旅行时,她曾说过一句话:“美国的乡村风光一望无际,而美国人却没有历史传统。” 有一次华顿的汽车在马萨诸塞州抛锚了,华顿不得不住进一家旅馆,然而这次经历并不愉快。她写信给一位朋友抱怨道:“我第一次在美国的‘夏日旅馆’里过了一夜,对这个国家很失望。这里非常无趣,人们不讲礼仪,举止粗鲁,饭菜粗糙,女人幼稚,处处是怨天尤人的抱怨。告诉你,这还是一个新的时髦的旅馆。人们一点都不注重美感,早餐吃香蕉,这样的国家如此发展下去是多么可怖呀。”对于华顿夫人的这种态度,亨利·詹姆斯曾委婉地给她提了建议,不过他主要是针对写作题材方面。亨利·詹姆斯在信中敦促她放弃对欧洲举止风雅的迷恋,要她把题材重点放在美国本土的行为风格上。亨利·詹姆斯以自己的创作经历向华顿建议:“就在身边你可以发现很多对写作有利的事物。跟随并抓住那些瞬间闪现的、真实的、独特的、属于你自己的、属于作家的东西,不要让它们溜走。”这是华顿夫人所听到有关创作的最佳意见,她把这句话铭记在心。她继续记录纽约社会生活纷繁复杂的变化,剖析新的暴发户们的虚伪和野心家们的残酷,创作了《欢乐之家》和《天真年代》。但是她同时也非常注意倾听和关注英格兰乡村的那些不为众人所知的复杂生活。
       华顿夫人采纳了亨利·詹姆斯的建议,细心观察身边的生活,注意吸收身边的写作素材。她根据发生在莱尼克斯镇一个山脚下的可怕的雪橇事故写成了《伊坦·弗洛美》。这部作品讲述的是弗洛美与一个比他大的女人的不幸婚姻以及他和妻子的堂妹之间的糊涂事。小说以他们选择自杀而不是分道扬镳结局,带有一点霍桑浪漫主义小说中略显怪诞的色彩。后来,华顿写了一部《伊坦·弗洛美》的姊妹篇,取名为《夏日》,又名《热伊坦》。作品中的故事发生在比茨菲尔德镇,夏绿蒂·罗亚尔和卢西斯·哈维一起去看烟花表演。夏绿蒂是一个热情而又不懂得自我保护的女孩,最后被哈维这个花言巧语的家伙诱奸并遭抛弃。夏绿蒂后来又遇到一个无耻的堕胎者,不得不与他周旋,终于在监护人的帮助下摆脱了他。作品中的那座山实际上就是取自于马萨诸塞洲的贝尔山,而这个聚集着流浪者的污秽之地给周边的文明村落蒙上了阴影,象征着社会规范下和人内心里暗含的暴力倾向。华顿的这部作品使一些文雅的读者为之震惊,她的崇拜者们也为她的勇敢而再次感到惊奇。
       三
       伊迪丝·华顿喜欢呆在她二楼卧室的床铺上写作。卧室宽敞明亮,视野很好,从窗户可以看到外面的花园和山坡。她就喜欢在这样一个安静的环境里不受拘束地写她想要说的故事,描写她所见到的和理解的人生。她的小说题材广泛,尤其擅长描写美国上流社会的世态风俗。她和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同属于风俗小说家。所谓风俗小说,就是指那种如实反映特定时代、特定地点、特定社会阶层的社会风俗、习惯、礼仪的小说。伊迪丝·华顿对美国南北战争引发的时代变迁与社会新旧价值的交替极为敏感。新兴资产阶级大刀阔斧地闯入保守衰败的贵族资产阶级的世袭领地,社会阶级结构与经济结构的迅速解体与重新组合,这些都在伊迪丝·华顿的作品中得到了较充分的表现。她善于用隽永的语言和细密的文笔把事件、人物及人物的心理活动刻画得栩栩如生。由于细腻、独到地展现了人物的内心世界,她被评论家誉为心理现实主义小说的代表。
       伊迪丝·华顿三十七岁时出版了第一部短篇小说集《浅尝辄止的人》,从此开始进入了小说创作的丰收期,几乎每年都有作品问世。之后写过一部长篇小说《抉择之谷》和中篇小说《圣殿》均未获得成功。直到1905年她的作品《欢乐之家》的发表为她赢得了很高的声誉,使她真正进入美国优秀小说的行列。小说以纽约上流社会为背景,描写一位家道中落的女子在追求理想婚姻的过程中受尽上流社会的奚落和排斥,最终被迫害致死的悲剧,具有一定的社会批判意义。1911年她发表的中篇小说《伊坦·弗洛美》第一次直接地描写下层社会的生活和复杂的感情世界。作品描写一位破产农场主与妻妹的爱情悲剧,出版后反响强烈,被认为是华顿写得最好的悲剧故事。1920年发表的《天真时代》是华顿最重要的长篇小说,代表了她小说创作的高峰。这部作品受到评论家们的高度评价,为她赢得了1921年的普利策小说奖。
       《天真时代》这部作品以19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纽约上流社会为故事背景。作家把那个时代的纽约上流社会比作一个小小的金字塔,它又尖又滑,人们很难在上面取得立足之地。伊迪丝·华顿在小说中描写了纽约上流社会中因袭的贵族资产阶级和新兴资产阶级两股势力的冲突和融合。达戈内特祖上是正宗的郡中世家;范德卢顿先生是第一任荷兰总督的嫡孙,他家曾与法国和英国的几家贵族联姻;还有与德格拉斯伯爵联姻的拉宁一家。他们处于上流社会金字塔的顶尖,但已经有些衰败的迹象。以明戈特家族、纽兰家族、奇弗斯家族为代表的名门望族是上流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祖辈都是来自英国或荷兰的富商,早年在殖民地发迹,成为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物。还有一些是一些富有但不显贵的人们,他们多数是内战后崛起的新富,凭借财力和联姻而跻身于上流社会,比如作品中的博福特先生。
       虽然暴发户们凭借财富叩开了上流社会的大门,并迅速在其中占据了重要位置,但他们的地位依然不稳固。贵族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方面还是占有绝对的支配地位。在纽约上流社会的生活是有固定模式和传统习俗的,穿着打扮、言谈举止都要讲究得体。上流社会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往往隐含在这些繁文缛节之后。如果谁违背了他的原则与规范,都将受到上流社会一致的唾弃。博福特先生就是因为违背了经商的原则而被逐出上流社会。而小说主人公阿切尔与奥兰斯卡的爱情也因触犯纽约上流社会的道德规范而破灭。纽兰·阿切尔出身于正宗的上流家庭,他在纽约社会的传统习俗中长大,与梅·韦兰的婚事也是门当户对,可以说是过着安稳平静的生活。只是后来与埃伦·奥兰斯卡的相遇唤起了他对新的自由生活的向往,改变了他的感情之路。不过,在纽约这样一个有着强大的传统习俗的社会里,他们的爱情也注定逃脱不了悲剧的结局。纽约上流社会非常注重“体面”的生活原则,害怕丑闻甚于害怕疾病。明戈特家族对埃伦的婚姻不幸不仅没有丝毫同情,反而采取种种措施阻挠她的离婚请求,最后竟把她从家族中除名,迫使她离开纽约。造成阿切尔与奥兰斯卡爱情悲剧结局的还有更深一层的原因:他们自己内心的道德障碍。埃伦在追求个人幸福时一直顾虑到会对他人带来的伤害,她一直在“对他们自己的忠诚与对他人的公正之间寻求一种平衡”,最后毅然选择了自我牺牲的道路。这是埃伦·奥兰斯卡性格中最为感人的一面。在她身上也体现了作家的道德理想:以“良知”克制感情,从而回避矛盾。而阿切尔在感情面前也是不敢坚持自己的选择,体现了他性格上懦弱的一面,在分开之后便向命运妥协,在纽约做一名循规蹈矩的好市民。26年后的他在回顾自己走过的路时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毕竟,旧的生活方式有其好的一面,而新秩序也有好的一面。”这句话无疑也表达了作者的心声——伊迪丝·华顿对那个养育了她的老纽约有着“斩不断,理还乱”的情愫。
       就像华顿的山庄设计和她的性格有些类似一样,她的小说同样也脱不了她的生活的影子的投射。华顿的小说部分取自于她自己生活中感情经历的跌宕起伏。作品中的记述的婚姻的不幸也正好反映了她自己的情感际遇。华顿的感情生活也十分坎坷,和其他上流社会的名媛一样,伊迪丝没有逃脱当时纽约社会为每一名女性拟定的命运道路。她的母亲反对她在文学上的追求,用婚姻的束缚阻断了伊迪丝的文学写作尝试。伊迪丝·华顿与门当户对的爱德华结婚,而他们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共同语言,这段没有爱情的婚姻生活平淡而又空洞,伊迪丝也因此在精神上受到了极大伤害。无聊的婚姻当然不能给她带来幸福的生活,伊迪丝后来与一名驻法国的美国记者弗勒尔顿曾有过一段显为人知的感情。直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耶鲁大学按照伊迪丝生前意愿将她的私人信件和手稿公之于世,这段真实的婚外恋情才浮出了水面。
       华顿与弗勒尔顿的相识是通过亨利·詹姆斯的一封介绍信。弗勒尔顿在1907年的一个秋天来蒙特山庄拜访华顿夫人。那时的华顿已经四十五岁了,弗勒尔顿比她小三岁。见面的第二天,他们一起乘车出去玩。那日天空正好飘着雪花,司机停下车来给轮胎加防滑链条。华顿和弗勒尔顿各自点燃了香烟,往一条小溪边上走去。他们在那看见一棵迟开的北美金缕梅,华顿走向前折了一枝。金缕梅有时也被称作“老妇人之花”。怒放的鲜花象征着华顿一段感情的开始,她此刻也被那雪地里的花儿深深地震撼了。弗勒尔顿也折了一枝,几天后装在一封致谢信里寄给了华顿夫人。此时华顿夫人已悄然爱上了弗勒尔顿。两年后伊迪丝·华顿和弗勒尔顿在伦敦相遇,他们在蒙特山庄碰撞出的火花终于在伦敦的一个旅馆点燃。
       随着他们恋情的展开,华顿和爱德华的婚姻也逐渐趋向解体。他们之间本来就没有深厚的感情和性爱,维护的只是名分上的夫妻关系。后来爱德华患上了躁狂抑郁症,时而表现出过分的夸张,时而显得抑郁可怜。在一次寻欢纵乐中,他找了个情人并从伊迪丝的账户上挪用了5万美元。在后来的一次抑郁症状发作时,他向伊迪丝坦白了所有这一切。伊迪丝的对此感到非常愤怒,她不能原谅爱德华的这种行为,再也不让爱德华来管理她的财务。在那个夏天,华顿在她那心爱的庄园里度过了艰难而紧张的几周。她的亲密朋友们催促她离开美国,而她的心却非常留恋这个她亲自设计的庄园。接连五六次,有人愿意出钱购买她的这座庄园,她都一一婉谢。但她不得不考虑未来的生活该怎么过下去的问题,看来离婚是留给她的唯一出路,于是她决定离开美国到欧洲去生活。伊迪丝给爱德华留下足够的零用钱,并把房子这一切暂时留在爱德华手上,只身前往欧洲。只是后来爱德华在没有通知伊迪丝的情况下,突然把房子变卖,伊迪丝·华顿于是永远失去了这套留有永恒记忆的蒙特山庄。
       摆脱婚姻后,华顿来到欧洲生活了最后的二十几年。她继续努力地写作,积极参与当地的社会活动。即使在战乱的几年当中,华顿也表现得非常英勇。她为法国和比利时难民做的一些慈善工作得到了尊重,法国政府给她颁发了军团荣誉奖章。在和平重返欧洲后,她分别在巴黎近郊和法国南部建造了一栋房子,在那与一些老朋友叙旧,并结交了一些新朋友。只是新房子永远也替代不了她在伯克夏郡的莱尼克斯镇亲自设计的蒙特山庄。那座蒙特山庄即是她成为一个成功的女作家的标志,也是她成为一个独立女性的象征。那里有她的写作情景,有她和朋友亲密的交往,有她的喜怒哀乐。一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伊迪丝·华顿还在怀念在那座山头上的蒙特山庄里度过的生活,往日的回忆一直萦绕在她的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