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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史怀泽一家
作者:让—保罗.萨特

《译文》 2005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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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袁筱一
       文:[法] 让—保罗·萨特(Jean Paul Sartre)
       评论界一向认为,《词语》可以算是萨特最好的文学作品之一。在这部自传体小说中,萨特充分展示了其文字的魅力,简洁、有力、充满了幽默的精神。三联在一九八九年曾出过的潘培庆的译本,该译本现在已经绝迹,在书店遍访不得。下面这段译文由袁筱一重译。
       阿尔萨斯,一八五○年前后,一位被小孩子弄得不堪其烦的小学老师决定转行去做杂货商。这个还俗的和尚希望得到某种补偿:既然他放弃了塑造精神的职业,他的一个儿子就该去塑造灵魂;家里面必须出一位牧师,而这个人应该是查尔斯。查尔斯逃避了父亲的这个决定,他更喜欢在骑手的道路上纵情奔跑。家里人把他的画像翻了过去,并且不许所有人提到他的名字。这下轮到谁了呢?奥古斯特忙不迭地模仿起父亲曾经做出的牺牲;他进入买卖界,感觉很好。就只剩下路易了,路易没有什么过人的天赋:父亲征服了这个安静的孩子,转瞬之间就将他塑造成牧师。稍后,路易将这份顺从发展到极致,自己也亲手塑造了一位牧师:就是我们都知道的阿尔贝·史怀泽(Albert Schweitzer)(注:(1875—1965),牧师、神学家、医生、管风琴演奏家、音乐理论家。曾远赴非洲做传教士,1913年在郎巴雷内创建了一所医院。著有《巴赫,音乐诗人》与《我的生平与思想》。一九五二年获诺贝尔和平奖。他是萨特母亲的表兄。)。
       但是,查尔斯没能踏上骑士之路;父亲那个美丽的手势在他身上留下了印记:终其一生,他都保留着高贵的品位和将小事件制造成大新闻的能力。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他不想躲避家庭的事业:他只不过希望能够投身于在精神上不是那么严苛的一种形式,投身于可以允许他继续从事马术的某种圣职。教师这个职业恰好合适。查尔斯决定教德语。他通过了关于汉斯·萨克斯(Hans Sachs)(注:(1494-1576),德国著名吟唱诗人。瓦格纳曾以其为原型写成著名歌剧《纽伦堡的名歌手》。)的论文答辩,他选定一种所谓直接的研究方法,并且后来宣布自己为这种研究方法的始作俑者,还和西莫诺先生合作出版了颇受好评的《Deutshes Lesebuch》一书,就此迅速开创了自己的职业生涯:马孔、里昂、巴黎。他在巴黎出席颁奖仪式时所发表的演说还得以印刷成单行本,广为流传:“部长先生,女士们,先生们,我亲爱的孩子们,你们永远也不会猜到今天我要和你们谈论什么!是音乐!”他很善于即兴赋诗。在家庭聚会上,他总是说:“路易最虔诚,奥古斯特最富有,而我最智慧。”兄弟们大笑,嫂嫂弟媳则抿住嘴唇强忍住笑。在马孔,查尔斯·史怀泽娶路易丝·基耶曼为妻,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的女儿。她讨厌自己的新婚旅行:她还没吃完饭,他就强行将她带出去,扔到火车上。七十岁的时候,路易丝还在嘀咕他们在火车站自助餐上吃到的韭葱色拉:“他把葱白都吃了,把绿的部分全部留给我。”他们在阿尔萨斯待了两个星期,几乎没有离开饭桌;兄弟们操着方言大谈淫秽故事;每隔一段时间,那位牧师会转向路易丝,出于基督教的善心,将故事翻给她听。不久之后,她就签订了婚姻契约,使自己得以从夫妻关系中解脱出来,而他也有权享有自己独自一人的卧室;她总说自己有偏头疼,长年卧床,开始讨厌噪音、激情、热忱以及史怀泽一家那种粗鲁的、极富戏剧性的生活。这个活泼、淘气但冷漠的女人具有直截了当的思维方式,什么东西都往坏里想,因为她的丈夫想问题总是曲里拐弯的,而且总往好里想;因为他喜欢撒谎,容易轻信,所以她就怀疑一切:“他们认为地球是旋转的,他们怎能知道呢?”由于身边的人都是德行高尚的演员,她憎恶戏剧和美德。这个如此细腻、迷失在粗鲁的唯灵论家庭的现实主义者就这样将自己塑造成伏尔泰主义者,尽管她从来没有读过伏尔泰的书。她身材娇小,胖乎乎的,整天缩在家里,兴高采烈,她成为一种纯粹的否定;就在一耸眉、或是一个难以察觉的微笑之间,她将一切伟大的态度化为对她而言毫无意义的尘土,而别人还未曾察觉。她看不到任何人,因为太骄傲,所以不能成为第一,因为太虚荣,又不愿意成为第二。“您要懂得让自己有所欲,”她总是说。开始时人们会对她产生强烈的欲望,但是欲望越来越小,由于看不到她,最终她几乎被遗忘。后来她很少离开自己的扶手椅和床。自然主义与清教徒的结合——这种结合非常罕见,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罕见——史怀泽一家喜欢赤裸裸的词语,从基督教的精神出发,他们贬低肉体,但他们对与肉体的功用却显现出了无比的认同感;路易丝喜欢的是遮遮掩掩的词语。她读了大量淫秽小说,她欣赏的不是其中的情节,而是包覆着情节的重重面纱:“很大胆,写得很好,”她总带着一种微妙的表情说,“滑过去,致命的,不要靠着!”这个纯洁的女人希望自己一边读着阿道尔夫·拜罗的《火的女儿》,一边大笑着死去。她喜欢讲述结局悲惨的新婚之夜的故事:不是丈夫因其粗鲁和急不可待抵住床上的木杆从而扭断了妻子的脖子,就是第二天一早在衣橱里找到一丝不挂、疯了的新娘。路易丝生活在半明半暗中;查尔斯走进她的房间,推开百叶窗,打开所有的灯,她总是哼哼着,用手遮住眼睛:“查尔斯!你弄得我头晕脑胀!”但是她的反抗从不超过契约的极限:查尔斯会让她感到害怕,某种奇特的恼怒,有时也给她带来友情,只要他不碰她就行。只要他开始大喊大叫,她就会都顺着他。他让她有了四个孩子,都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孩子:一个女儿很小的时候就死了,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儿子和另一个女儿。也不知道是因为无所谓还是因为尊重孩子的选择,查尔斯允许他们在天主教的环境里长大。路易丝本人并非信徒,但是出于对基督教的厌恶,她让自己的孩子都成了天主教的信徒。两个儿子站在母亲这一边;她让他们远离那个身躯庞大的父亲;查尔斯甚至对此无所察觉。长子乔治最后进了国立理工大学;次子艾米尔最终成为一名德语教师。他让我感到非常惊讶:我知道他一直独身,但是他模仿他父亲的一切,尽管他一点也不喜欢他。父亲和儿子最后闹起了矛盾;随之而来的又是值得纪念的重归于好。艾米尔将自己的生活隐藏起来;他很欣赏自己的母亲,直到最后的日子,他还保留着一种习惯,事先不通知她,就突然对她进行秘密造访;他热烈地吻她,爱抚她,然后就谈论起父亲来,开始时略带讽刺,接着就是狂怒,离开时到了摔门而去的地步。在我看来,她是爱这个儿子的,但是这个儿子也让她感到害怕:这两个粗鲁、生硬的男人让她感到精疲力竭,因此,相比之下,她更喜欢从来不在她身边的乔治。艾米尔死于一九二七年,孤独得几乎发疯:在他的枕头底下,人们找到了一把手枪;在他的箱子里,人们还发现了一百双到处是洞的袜子,二十双坏了鞋跟的鞋子。
       ①注:节选自《词语》,史怀泽家族是萨特母亲的家族。由于萨特早年丧父,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母家度过的。而本文提到的查尔斯·史怀泽就是他的外祖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