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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来往于英吉利海峡两岸的花花公子
作者:艾伦.莫厄斯

《译文》 2005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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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柏栎
       文:[美]艾伦·莫厄斯(Ellen Moers)
       “想象一个男子,他从不情绪低落……生命太过短暂,不能消耗在这种无聊事中……生存是种乐趣,而且是最大的乐趣。世界不能把它从我们手中夺走,如果活着比死亡好,那么快乐地活着比痛苦地活着更好……阳光普照众生;人人都能睡觉;如果骑不到好马,那么看一眼也不错;如果吃不到好饭,那么一片乳酪面包也乐在其中。少感少想,从不计划,永不郁闷。好好留神血液循环吧,一切都靠它。这世界该怎样就怎样,喜爱每样事物。有一点钱简直就太棒啦!”
       ――迪斯雷利《海瑞特寺》(Henriette Temple)中的阿尔西比亚德斯·德·米勒贝尔伯爵
       一、
       1814年,法国十三岁的翩翩少年阿尔弗雷德·吉罗姆·加布里埃尔·德·奥尔赛伯爵(Alfred Guillaume Gabriel Count D"Orsay)被慧眼识才的惠灵顿相中。当时正值摄政时期,盛行英国王政复辟之风,他承袭了时代精神,又开创了维多利亚时期丹蒂主义(dandyism)的一代先河。在生活中从未孤身一人的德·奥尔赛,却跨越了时间、空间和阶级,独自屹立在丹蒂主义史上,因而他的经历并不完全着落在任何一个时期内,也不单单局限于法国或英国。在乔治四世当政时,他就走上了丹蒂主义之路,然后在威廉四世和维多利亚时期大放异彩,成为前后这两个时期的重要联系。他出生在侨民游客众多的英法交界区,在后摄政时期的英国风靡一时,后来由于朋友拿破仑三世迟迟不肯提供资助而死于法国,就这样,他携着丹蒂主义在海峡两岸来来往往。他既是贵族阶层的骄傲,也和当时每个著名文人交好,开创了丹蒂主义的文学传统。
       “作为典雅美鉴赏专家,”1845年《新月刊》(New Monthly Magazine)这样评价德·奥尔赛,“他在品味和时尚方面是绝对权威,只有他表示赞同,别人的尝试才能得到首肯,只有他作出表率,别人才会感到满意。”这个角色是布鲁梅尔(Brummell)首创,但在博1之后不久的众位花花公子中,只有德·奥尔赛名留青史。不过他扮演的这个角色侧重点全然不同,而他的丹蒂主义的内蕴也更为单薄。
       布鲁梅尔拥有权利并且果决地使用这种权利,但德·奥尔赛没有真正的权利,而且似乎也并不想要。他唯一的愿望是享乐,享受远离焦虑烦恼,轻松自在的生活。布鲁梅尔把自己的意愿加诸于他人,而德·奥尔赛却大度地接受那些自愿纳贡者的效劳,他们效劳于他的美,他永不凋谢的青春,他的魅力和他的灿烂光辉。他是摄政时期末代花花公子最后的绽放,随着他的登场,丹蒂主义带上了一种无与伦比的温香。他就是那个时代的化身,就是那被称为“蝴蝶花花公子”2的原型。当时有人写道,德·奥尔赛是个“被命运女神宠坏”的花花公子。
       德·奥尔赛留下了无数的个人遗物,包括成卷的信札,几十件他自己创作的艺术品,而他的朋友也难得不在他们的日记或回忆录里写到他。然而奇怪的是,他的性格却极少见于记载。在一沓口头相传了几十年,具有针对性的轶闻里,布鲁梅尔在我们心目中的形象清晰无误(如果捉摸不透也是一种形象的话),但是和德·奥尔赛有关的大部分书面材料中几乎没有任何轶闻。只有许多讲述他方方面面的小故事:他丰神俊朗,自负美貌;他身高出众,而且拿这点来开玩笑;他不畏神明;他爱用双关语:他坚信仁慈的命运女神对他宠爱有加。布鲁梅尔怠慢摄政王的故事极富戏剧性,而能与之相提并论的只有德·奥尔赛的传奇:他在格林尼治的一家酒店里看见他的名字被一个舞女涂写在窗玻璃上,而且“拼写不当”,就从桌上拿起一个橘子,在半空里比划了几下,接着,似乎一不小心把它扔了出去,击穿了那扇冒犯他的窗子。
       布鲁梅尔在我们的印象中是个出入险境的活生生的人物。德·奥尔赛对我们而言则是一个成功唾手可得的平面形象,叠印在美丽如画的背景上。惠灵顿在布隆森林的皇家猎鹿场上见到他时,定然也作如此想。布莱辛顿夫人曾像描述幻灯片一样地描述过德·奥尔赛:地点――巴黎,时间――1830年初,冬季。
       想象得到的最美的景致就是我们一帮朋友坐在雪橇上了,昨天我们穿过了一条又一条的街道。这是我头一次看到这种运输工具,没有比这更如诗如画的了……
       阿·德·奥尔赛伯爵的雪橇是龙形,装备和马匹都很漂亮,挽具是镶金的红色摩洛哥革……
       这条龙……夜色中看来古怪有趣。嘴里和眼睛里都有一道明亮的红光;浅黄色的马几乎被一条虎皮披盖整个遮住,只露出白色的鬃毛和尾巴;披盖下悬着两排银铃,发出悦耳动听的响声。
       高大的树木在辽阔的雪原上投下阴影,我们匆忙赶路,火炬忽明忽暗,灯光缥缈离奇,这景象让我想起我在幸福的童年读到过的北方故事。
       为这个场景的迷人之处――色彩明丽,灯火闪烁,铃声叮当,飞速疾驰,情怀浪漫――感到高兴的不仅是布莱辛顿夫人,因为她觉得有必要补充道:“巴黎人看来都非常喜欢这景致……”数月后,就是这些巴黎人发动了一场革命,当时(同样据布莱辛顿夫人说)德·奥尔赛冒险来到街头,周围的人向他热烈欢呼。‘德·奥尔赛伯爵万岁!德·奥尔赛伯爵万岁!’于是大家便跟着欢呼起来……”
       德·奥尔赛的另一个仰慕者拉明顿勋爵,记录了一段和布莱辛顿夫人所述彷佛的文字:地点――通往列治文的路上,时间――四十年代早期。
       我经常和德·奥尔赛伯爵骑马去列治文。他很引人注目,蓝衣金扣,衣领大敞,露出雪白的衬衫前襟和暗黄色的马甲;穿着紧身皮马裤,靴子擦得很亮;髭须卷曲,面容俊朗;头戴宽边有光泽的帽子,手套是一色的白。他正是引领“博”潮流的理想典范。他骑马路过肯辛顿和邦普顿时,人们纷纷向他回顾。
       拉明顿勋爵和布莱辛顿夫人一样,觉得自己必须把德·奥尔赛受到的热烈欢迎形诸笔墨,“这些人,不仅有上流人物,也有下层百姓……人们对他的仰慕之情,”他继续道,“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说不清楚当日(拉明顿写于1890年)他出现后激起了何种情绪,但当时制造出来的效应绝对没错:他们注视着他,好像注视着一位天神……”布鲁梅尔的时代已过。德·奥尔赛为众人表演自己,并且以之为乐,他的朋友则在后面紧张兮兮地鼓掌。
       二、
       德·奥尔赛的成功之路比布鲁梅尔好走得多。他并不是白手起家,而是各个方面都具备那么一点。他是法国伯爵的法定继承人,地方资产阶级的富家子弟,他的家庭在十八世纪中叶买断了现成的贵族头衔。他的祖父就是这么得到了德·奥尔赛的姓,而他的另外三个祖辈分别是佛兰芒的贵妇,意大利富裕的女舞蹈家和德国公爵。他的父亲阿尔波特伯爵是拿破仑最英俊的将军之一,他漂亮的母亲则是个私生女。
       和布鲁梅尔一样,德·奥尔赛是在沙龙里学会社交礼仪的。他小时候就相貌出众,在克劳馥酒店济济一堂的房间里被带来带去地展示。多年以来,他外祖母(那个不凡的意大利妇人)就在酒店里作为昆廷·克劳馥先生的情妇招待巴黎上流社会,同时也作为他合法的妻子招待个别人士。克劳馥是一个在印度发家的苏格兰人,就这样,他恰逢其会地让英国人认识了一个法国男孩,而这个男孩后来让维多利亚的臣民拜倒在他脚下。
       1814年,德·奥尔赛在巴黎见到英国征服者。1815年,拿破仑刚从埃尔巴岛逃脱,德·奥尔赛当时已获得合法地位的家庭便匆匆赶到伦敦,于是他第一次看到了英国。后来在1821年,德·奥尔赛正式跻身于摄政时期的社交圈。他标致的妹妹伊达嫁入了法国最显赫的贵族家庭之一,后来在大革命时也跟随其它贵族家庭一起移民到了英国,并和英国贵族通婚。通过妹妹和妹婿――年轻的基斯公爵,德·奥尔赛被基斯的父亲格拉蒙公爵(此人曾经在乔治四世的加冕礼上被封为特命大使)邀请到了英国。加冕当年的社交庆典立刻为年方二十的德·奥尔赛提供了教育和舞台。数月之内,他就拜访显贵,观赏烟花,在阿耳马克3跳舞并再度迷倒惠灵顿公爵,他的相貌和马术给花花公子们留下深刻印象。
       德·奥尔赛眨眼间就被这个自成一体的群体接受了,而且还被奉为领袖。他来到巴黎后不久,就在玛尔塞鲁斯伯爵举办的舞会上大显身手。玛尔塞鲁斯的代理人夏多布里昂4评价说:“德·奥尔赛把平时追随他左右的一伙花花公子都带去了那里。”他在社交上获得巨大成功,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成果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他吸引了摄政时期最耀眼的夫妇之一,布莱辛顿伯爵夫妇。在他往后的日子里,他们一直呵护他,支持他。当时的驻英大使夏多布里昂发觉德·奥尔赛的飞速发迹后冷冷地说道:“他开始在海德公园纵马奔驰,翻越栅栏,游玩嬉戏,与花花公子们称兄道弟:他取得了无与伦比的成功。除此之外,他还迷住了一个家庭,包括父亲、母亲和孩子们。”从此以后,布莱辛顿和德·奥尔赛的名字就紧密联系在一起。三十年代有一幅讽刺画画的是布莱辛顿伯爵夫人和花花公子德·奥尔赛,此画可以简单地命名为“布莱丝与时髦”5而不会造成任何误会。
       布莱辛顿伯爵夫妇无疑是上流社会的精英人物,但他们和德·奥尔赛同样都没有古老的贵族血统。出生时袭名为蒙特乔男爵的伯爵是个新兴贵族,家财万贯,挥霍无度,只要是潮流时尚所在,他都会大把花钱。他喜欢购买豪宅,然后逐一对它们进行整改和奢侈的装修。他的妻子玛格丽特伯爵夫人以前在爱尔兰时有过丑闻。她比德·奥尔赛年长十二岁,出生时名叫玛格丽特(萨丽)·鲍尔,其父是一个愚昧粗鲁的爱尔兰乡绅。她十五岁嫁给了一个和她父亲臭味相投的士兵,才过三个月她就忍无可忍地离开了丈夫,几年后她与脾气较好的詹金斯上尉共同生活。1814年,她邂逅了青年布莱辛顿,把他迷得向她求婚,而且一直有传闻说,他是用了一万英镑把她从詹金斯手里买下来的。这起非法私通的事件和少年轻狂的故事(据说她为了使詹金斯上尉满意,并让他得到好处,曾经在公共餐桌上一丝不挂地行走)尾随了布莱辛顿夫人的一生。
       不管怎样,她还是大运亨通。1821年和德·奥尔赛会面时,她当然不是走在餐桌上,而是坐在晚宴桌的首席,娓娓谈论着才子显贵,娴雅端方,聪慧伶俐。虽然摄政时期和她棋逢对手的社交女流考克夫人和霍兰德夫人(她的历史也不见得光彩多少)对她恶意中伤,她还是在伦敦第一家族布莱辛顿崭露头角。如今,在圣詹姆士广场,她是摄政时期上流社会最著名的女性之一。
       布莱辛顿夫妇生前为德·奥尔赛倾囊而出,而德·奥尔赛也得到了所有他要的东西:一个家,一片农庄,一笔财产和一位新娘。早在1822年,他们就和他家庭商量让他复员(在法国,他那短暂军旅生涯和布鲁梅尔的一样,只不过是装装门面罢了),说他绝对不必为今后的衣食担心,然后就把他带去了意大利。布莱辛顿和德·奥尔赛一起在国外客居七年,他们离开了摄政时期的英国,但没有和那里的贵族失去联系。他们的熟人包括像拜伦和兰陀这样的文人游士,威廉·盖尔这样的学者,亨利·鲁特瑞尔这样的才子,诺曼比勋爵这样的外交家,亨利·福克斯这样的正在欧洲观光旅行的贵族公子,也是霍兰德勋爵的继承人,还有各色的游客和富裕的移民。1829年,他们启程返回英国,布莱辛顿伯爵在途中逝世,留下了一份奇怪的遗嘱,指定德·奥尔赛为他的遗嘱执行人和主要继承人。但是作为条件,德·奥尔赛却要娶布莱辛顿(任何)一个年幼的女儿为妻,他们先前已经举行了婚礼。
       德·奥尔赛在巴黎稍作停留,七月革命爆发,他就带着新娘回到了英国。他的新娘年仅十五,是布莱辛顿的女儿哈瑞特·加迪纳小姐,于是布莱辛顿夫人就成了他的岳母。乔治四世已故,继承王位的威廉四世也是个暴君,但不久之后就被年轻的皇后所取代。德·奥尔赛和布鲁梅尔地位最接近的要数他和一个突然发迹的流放王子――路易斯·拿破仑的交情了,但他并没有因为和一个当朝君主的私交而显赫。据说,维多利亚不愿让他出现在宫廷里,有一次还把他的名字从舞会邀请名单上删去。更糟的是,他没有怀特豪尔宫6圆肚窗的优越地位,那个守旧的地方既容不得他的朋友和追随者――年轻的迪斯雷利,也容不得他。但是德·奥尔赛却在克罗克福德(摄政后期玩世不恭的赌博俱乐部,流行于伦敦的大部分地区)名重一方。将近二十年,德·奥尔赛的社会地位一直高高在上,他先是成为花花公子的楷模,后来到维多利亚早期,人们惊喜地发现,他已是花花公子中硕果仅存的一位。
       德·奥尔赛和布鲁梅尔的丹蒂主义同是注重衣着,但他的天性中缺乏“博”的那种严峻气质和男儿气概。布鲁梅尔的随身饰品是纯银的,而德·奥尔赛的是金的。就骑装而言,德·奥尔赛穿的是自布鲁梅尔开始流行的那种,但是款式――款式决定一切――不同。他的帽子更高,更窄,更富光泽;帽檐的弧线更加弯曲华丽。他蓝大衣的纽扣是镀金的,而不是布鲁梅尔用的那种结实的黄铜扣子。他上装的翻领又大又圆。
       布鲁梅尔的上衣线条笔直硬实,纽扣整齐地扣在胸口,只露出领结和一小部分衬衣前襟,二十年代的花花公子开始把线条弄得棱角分明,到了三十年代,德·奥尔赛引入了弧形边。他的外衣几乎从来不扣纽扣,只是随随便便地敞到肩后,遮住上臂。在上衣翻领松开的弧边里面是背心翻领的弧边,一条横过胸前、悬在扣眼上的金表链与之相得益彰(布鲁梅尔的表链上只有两节露在外面)。有时德·奥尔赛戴白色领结,有时戴亮闪闪的黑缎领巾(布鲁梅尔是很讨厌这种穿戴的,只有当他穷困潦倒,用不起干净的亚麻领巾时才会那样将就);他的领巾没有上过浆,也不用下颏折挺,而是被背心的弧边弄得稍带浅褶。弧线最后的成功之处就是他一头卷曲成波浪型的浅赭色头发;另外,他铺满整个下颌的漂亮的胡须也是卷曲的(布鲁梅尔的胡子剃得干干净净,头发只在前额处才有点卷曲)。
       清雅夺目的色彩,柔软的天鹅绒和丝绸,香水,珠宝――这些服饰上的花俏都是布鲁梅尔所鄙弃的,但在德·奥尔赛那里却是不可或缺。布鲁梅尔服装的完美无瑕得到了一致默认,德·奥尔赛的却引起了长时间毁誉参半的评论。本雅明·海顿从一个画家的角度盛赞这种五彩缤纷的风姿,“如此的穿着――白色的大衣,蓝色的缎巾,油亮蜷曲的头发,帽子拥有无与伦比的弧线和至纯至净的光泽,手套上熏着古龙香水或茉莉花香水,春花般的容颜,光洁的皮肤。”简·卡莱尔半讽半赞地描述了她初见德·奥尔赛的光景,“他的衣服是这般华美:天蓝色的缎巾,几码长的金链,白色的法式手套,浅褐色的大衣镶着同色的天鹅绒边,肤色的裤子像手套一样地紧身,穿了也好像没穿。”对他成见很深的霍兰德夫人尖刻地说德·奥尔赛“因他的服饰而遭到嘲笑,那是由天蓝色的丝质马裤和其它古怪的混合物组合而成的。他的衬衣不佩领巾,上面系了钻石和五颜六色的宝石。一句话,是男人都会觉得这种服装脂粉气十足,无法可想。”
       德·奥尔赛和布鲁梅尔一样,身材修长,全身上下干净利落,但不同的是德·奥尔赛更像一位神明而不是一个绅士。他身高六英尺三,容貌如女子,四肢如健儿(他在当时的击剑、拳击、游泳、田径、射击、马术,甚至板球上都出色当行),当时人都把他看作是赫拉克勒斯、朱庇特和阿波罗的化身。“他是花花公子之神,”一个崇拜他的美国人写道,“在另一个时代,他就会进入神的殿宇,而青年们也会向时尚之神献祭。
       他有布鲁梅尔的才华和风度。他在服装上做了革新(宽阔的翻领,夸诞的高帽,腕套卷过袖口);他赌博时不动声色,输钱时泰然自若;他收藏艺术品,也装修华丽的居室。(布鲁梅尔大概会在德·奥尔赛的卧室里感到不自在,但是一位法国夫人却认为这是“一个蓝底银花的开司米帐篷,他倚躺在里面会客的样子就像阿喀琉斯第二。)他是个美食家,而且也不乏才情。他为人比布鲁梅尔温和,无论讲话还是写信都是开开心心地漫谈,而不是拿出一副冷冰冰的严肃态度。他说一口流利准确的英语,略带法国口音,这似乎在提醒英国佬他和他们不是一类人。
       他不像布鲁梅尔那么古怪冷淡,特立独行,孤芳自赏,他魅力四射。他从不厌倦,也让别人觉得生活有滋有味。他从不焦躁,也让别人忘却了烦恼:和德·奥尔赛作伴本来就是乐事一桩。他和别人打招呼一向是用富有感染力的笑声、有力的握手和热情的一句“啊哈!亲爱的朋友!”;无论是恶作剧还是个人业余戏剧演出,只要参加活动,他就兴致勃勃;在书信里他滔滔不绝地絮叨友谊;打抱不平时他忿形于色,投入心爱的艺术时他激情洋溢;他主张政治自由;他努力和对手言归于好;他自信满满,意志高昂――无论何时,德·奥尔赛都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人。性子太好了。朋友对他挚爱的证词如出一辙。如萨克雷(“慷慨大方,脾气好得难以形容……我想他没完没了的好脾气和对每个人的体谅让他讨人喜欢”)、卡莱尔(“伯爵和我相处得相当愉快”)、彼得G·巴特摩尔(“在上流社会没有人像他那样,或者应该像他那样受到欢迎”),还有丁尼生(“德·奥尔赛伯爵是我的朋友”)。再如奥尔巴尼·凡布朗克(“他善意的玩笑比别人恶意的玩笑更有意思”)和格罗瑙上尉(“从来没有流露出一丝做作和自负”)。还有迪斯雷利(“一位朋友,也是最好最善良的人”),尤金·苏(“这颗勇敢的心,对他所爱之人是如此热情,如此慷慨”)和麦克里迪(“……亲爱的德·奥尔赛伯爵。只要有感情的人认识他,都会不由自主地爱上他”)。除此以外,德·奥尔赛死后还在狄更斯的《家常话》(Household Words)里占有一席之地,这段话使他彻底成了花花公子的典范:
       德·奥尔赛伯爵,他的名字是高贵优雅的同义词,熟知他的人,都对他不胜怀念,为他深感悲痛,他过人的才略应当使他无比出众,而他温柔的心灵连花花世界都无法稍损分毫。
       如果要赢得像切斯特菲尔德、阿尔凡里、康伯梅尔勋爵这类贵人们的欢心,如果要在俱乐部、畋猎场和运动场成为他们最赏识的友伴,那么德·奥尔赛的丹蒂主义就足以应付了。但是如果要得到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他们的信仰和标准属于另一个范畴――的青睐,德·奥尔赛还得证明他心地善良,为人坦率,“甚至”连花花世界也无法使他稍损分毫。单单要和他们混熟,他就需要做出不像花花公子的样子来,这少说也要有艺术家的爱好。
       这点他也不缺。无论是在生前,伯爵的知识分子朋友对他的殷殷赞意,还是在身后,《环球》(The Globe)对他的拳拳称颂,都不止是把他当成一个花花公子:“仅仅把他和摄政时期的布鲁梅尔、麦德威尔斯或皮瑞庞斯相提并论是不公平的……”他的肖像素描画技尚可。 他画过几百幅不算糟糕的画,其中大部分只是左侧像,也有少数作品中的人物性格跃然纸上。甚至在他经济最困难的时候,他的画能拿去卖钱,在水平更高的画家的帮助下,他能雄心勃勃地把素描改成全身油画或雕塑作品。(“我终于被画得像个绅士了!”据说惠灵顿曾感慨道,“我再也不要别人给我画像了。”)
       而且,德·奥尔赛背后还有布莱辛顿夫人,她的才能也不“局限”在一个方面。她写过大量的流行小说和游记,还编辑过时髦的年刊,如《丽姝》(Gems of Beauty)和《韶秀》(Flowers of Loveliness),据说她每年的稿费高达上千英镑。(“这个名字,”霍兰德夫人忿忿不平地说,“能把任何垃圾卖出去。”)她的作品只有一部逃脱了“仅仅”流行一时的命运:《与拜伦爵士交谈》(Conversations with Lord Byron)至今仍然出名。在这部书里,她又费心引用了拜伦的话来褒扬年轻漂亮的德·奥尔赛。
       文艺界名人中最先和德·奥尔赛、布莱辛顿夫人攀上交情,过从甚密的是摄政时期的两个小说大家,布尔韦尔(Bulwer)和迪斯雷利。三十年代早期,布尔韦尔就先在他们的沙龙里找到了自己的精神家园,此后一直是他们忠诚的仰慕者。他把他的仰慕之情――对德·奥尔赛的丹蒂主义和布莱辛顿夫人与众不同的智慧――写入了1833年的小说《戈尔多芬》(Godolphin),后热情地把它献给了德·奥尔赛。
       通过布尔韦尔,迪斯雷利得以进入德·奥尔赛的圈子,而且和布尔韦尔一样,他也选择伯爵作为他自己丹蒂主义的典范。他们深厚的友情对这个初出茅庐的小说家和胸怀大志的政客提供了很多社会关系上的便利。德·奥尔赛帮迪斯雷利偿还了部分欠款,还用他那富有特色的英式法语给他提了非常有益的建议。一次给迪斯雷利的信中他写道:“为了你现在和将来的利益,我很高兴你已决定向你父亲承认你困窘的状况。因为掩饰总会被戳穿,你会不断因此而受罪。你的想象是活跃而杰出的,它让你在西班牙建筑城堡。这作为《阿尔罗伊的传奇故事》(迪斯雷利的小说名)是不错的,但在英国的物质生活中,实际的总是打败想象的东西。”
       德·奥尔赛还为迪斯雷利提供了阿耳马克和一些俱乐部的通行证,而后者也投桃报李,在1836年的《海瑞特寺》中精心刻画了阿尔西比亚德斯·德·米勒贝尔伯爵这样一个花花公子形象。米勒贝尔是个温文尔雅,足智多谋的花花公子,专门负责促成大团圆的结局,他出现在小说末尾,毫不费力地澄清了这个爱情故事中的重重误会。他从不厌烦急躁,不管处理什么问题都把它们看作是区区小事,他从不沮丧,嚷着“有一点钱简直就太棒啦”。
       担忧——他从来不知道;时间他视若无物;厌恶他从不曾体验。一生中他从未哪怕有过五分钟的恶行……米勒贝尔伯爵身上总有一种东西能让人人都快活起来。大家都能感受他的轻松自在。忧郁在他的微笑中成了笑柄;无论何种窘境都敌不过他善意的戏谑。
       德·奥尔赛的品味和美貌时时处处影响着迪斯雷利,尤其是他对居留国全心全意的赞美之情,这在1836年时对迪斯雷利来说无异是仙乐飘飘。(米勒贝尔伯爵甚至觉得英国的气候也是“唯一的好气候……对于那些喜欢多样性的人,比如我,就不能肯定每天早上起身后能否看到和昨天一样的天空。对我而言,最能产生厌倦情绪的就是一成不变的天气了。”)
       《海瑞特寺》中也写到了迪斯雷利对德·奥尔赛的感恩之心(是借邦德·夏普先生之口说的,夏普曾是一个职业拳击手,通过赌博势力和贷款机构而发家致富),因为德·奥尔赛对这位新秀慷慨大方。“那间屋子里没有这样一个人,”夏普先生说,“在我明天就要破产的时候,会走过一条圣詹姆士大街来搭救我。不!有一个――那就是伯爵。他的心灵伟岸而慷慨。我相信米勒贝尔伯爵会体谅我的处境。我相信他如果认为一个人不值一顾,绝不会是因为此人出身贫寒而居高位是凭借无比的勇气和过人的机敏,再加上一句,也是通过深刻的思考和不懈的奋斗而办到的。要知道这是在这样一个几乎没有道德原则可言的阶级中,虽然此人也同样没有多少道德感,但他的手段却高明得多。
       1博·布鲁梅尔(Beau Brummell)是英国19世纪著名花花公子乔治·布赖恩·布鲁梅尔的外号。法语"博"(beau)意为漂亮、优美。
       2 《纽约客》每年都以蝴蝶花花公子(buttfly dandy)为年度封面,画面上一位身着德·奥尔赛风格服装的花花公子周身围绕着蝴蝶。
       3阿耳马克聚会处(Almack"s Assembly Rooms)的简称,在圣詹姆士皇宫附近的大王街,十八、十九世纪上流社会的大宴会在此地举行。
       4 夏多布里昂(Chateaubriand, 1768-1848),法国19 世纪初叶早期浪漫主义的代表作家。
       5 “布莱丝与时髦”("Bless-"N-Ton")与布莱辛顿(Blessington)颇接近, 还有祝福“时髦”之意。
       6 英国王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