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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英法花花公子的不祧之祖——布鲁梅尔
作者:艾伦.莫厄斯

《译文》 2005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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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黄勇民
       文:[美]艾伦·莫厄斯(Ellen Moers)
       一、
       对花花公子的界定始于某个特定时间节点,一种特殊的环境,一位名叫乔治·布莱恩·布鲁梅尔的人。他的个性尽管众说纷纭,但却创立了矫揉造作、傲世出尘、鞭挞否定朦胧融合的标准,十九世纪称之为花花公子作派(或le dandysme)。布鲁梅尔个子非常矮小,但小巧玲珑、完美无缺。
       法国革命后,观念更新日新月异,价值观念日益沦丧,社会风气浮躁不安,花花公子作派便初露头角,所向披靡。十八世纪的最后几年动摇了君主政体,也动摇了贵族体制;新世纪不可避免地感到有必要主持正义,重新界定社会精英的行为举止。“绅士是什么?”这个问题困扰着诗人、哲学家、小说家以及神学家、激进分子和保守分子;花花公子作派成了信手拈来的最现成的答案。由于“某种东西”,“某种说不上来的东西”,某种难以界定或无法否定的东西,他便是绅士,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艾伯特·加缪(Albert Camus)应该能够在花花公子作派中找到在反叛社会时人类的一种原型(加缪说这种反叛是“从矫揉造作到有所作为,从花花公子到革命先锋”),这是布鲁梅尔定义的第一个讽刺。他那种高傲自大、自命不凡的作风印证了贵族的原则,他的生活方式是对贵族社会的一种赞美;但是他的极端独立性是对贵族精粹的一种叛逆。正如布鲁梅尔造就的人物那样,花花公子站在自我独立的基座之上。他的战车上没有战袍(布鲁梅尔确实也没有战车),他家的厅堂里没有祖先的肖像(也没有祖辈留下的厅堂),他的军服上没有缎带勋章(他拒绝军服),他没有祖传的封号,只是布鲁梅尔先生,高雅风度的裁决人,或者用布鲁梅尔时代的语言来说,是“男士风雅第一人”。
       花花公子既没有义务的束缚也不附属他人:娶妻生子更无法想象,其他亲戚也是偶然不幸才能遇见。布鲁梅尔刚到伦敦时,他断绝了与兄弟姐妹的来往,否认自己的祖先,暗示自己的出生要比人们想象中低微。他常说,“谁会听说过乔治·布鲁梅尔的父亲,谁会听说过乔治·布鲁梅尔本人,他除了他自己还能是什么东西呢?”
       花花公子没有职业,也没有明显的生活来源。对他来说, 金钱不值得一谈。有一次,有个乞丐向布鲁梅尔乞讨—— “半便士硬币也行。”“可怜的家伙,” 布鲁梅尔回答说,“我听说过这种硬币,可是我从来没有拥有过一枚这样的硬币。”然后给了那乞丐一先令。
       花花公子的成就在于独来独往,无所绊羁。然而,用布鲁梅尔的话来说,这并不意味着轻松自如、懒懒散散,或者(用反花花公子作派典型的语言来说)衣冠不整;它意味着严谨、克制、在生活各方面追求完美,抵御任何适合下里巴人但不适合花花公子的做法。对于花花公子来说,自我不是一种动物,而是一种绅士。本能反应、激情和热情是兽性的,因而是令人厌恶的。在这里,花花公子作派与浪漫相差甚远,浪漫在布鲁梅尔时代的文学作品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布鲁梅尔的第一位传记作家这样生动地描述:
       在一次晨访中,一位熟人唠唠叨叨向(布鲁梅尔)讲述他在英格兰北部的某次旅行,并固执地询问他那位不耐烦的听众喜欢哪个湖泊;布鲁梅尔相当厌倦那人枯燥痴迷的赘述,他转过头去寻求他贴身男仆的帮助...
       “鲁宾逊。”
       “先生。”
       “我喜欢哪个湖泊?”
       “温德梅,先生,”那位出色的男仆回答说。
       “啊,对了,——温德梅湖,” 布鲁梅尔重复道,“是的,——温德梅湖。”
       花花公子并不用隐居来维护他的尊严,而是有意识地混迹于浪漫主义者、老夫子、运动员、地主管家以及这个世界其他乏味的人群之中,并向他们显示自己的超凡脱俗。说他哗众取宠也许有点过分,因为他的举止并没有炫耀的迹象:还不如说,如果可以借用S· 波特(S. Potter)的说法而不冒犯他的话,花花公子永远一人高高在上。他用某种风趣诙谐来保持他的地位,这种风趣诙谐超越华丽词藻、体现在他生活的方方面面。花花公子的诙谐总与某个情景联系在一起:它总能克服某种实际的危险。布鲁梅尔不说一字就能驾驭困难的能力被一位匿名同辈记录了下来。一天晚上在剧场里,这位隐名人亲眼目睹了布鲁梅尔的行为,那是在他与摄政亲王告别后不久:
       我正站在等候室下方的炉子旁…… 威尔士王子总是在演出结束前退场,他也站在那里,等候他的马车……这时,布鲁梅尔走了出来,跟几个朋友谈笑风生,没有看到亲王或他的随从,他站在收票处附近。当人群蜂拥而出时,布鲁梅尔逐渐被挤得倒退,一直挤压到摄政王跟前,摄政王立刻认出了他,摄政王当然不会退让。为了防止直接冲撞,亲王的一位随从在布鲁梅尔的背上敲了一下,布鲁梅尔猛地一转身,发现他与威尔士亲王几乎鼻尖对鼻尖,相差不到一英尺。
       我极有兴趣地观察着他,发现他的表情一点不变,他的头也不动;他俩相互直愣愣地盯着对方;亲王显然大为惊诧,同时也很恼火。然而,布鲁梅尔并不畏缩,也不显露一丁点尴尬。他静静地向后退去,一步一步地慢慢后退,他的目光始终盯住亲王,直至人群涌来,将他们隔开。
       这一情景对在场目击者的影响几乎难以用言语来形容。布鲁梅尔的举止既不傲慢,也不唐突;他目不斜视地面对着亲王退去,他明白自己的身份,但他并不对自己的无意中冲撞了亲王表示歉意……;这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较量,他的态度敌对而且毫不妥协。
       这次意外遭遇的完美结局应归功于一言不发。在布鲁梅尔看来,言语本身是一种有用的工具,不是目的;其意义存在于对嗓音、举止、目光以及情景的调控。布鲁梅尔离开伦敦仅仅十年,威廉姆·黑慈利特(William Hazlitt) ——他不认识布鲁梅尔,但听说过他 —— 撰文称赞布鲁梅尔是“最伟大的小聪明”。
       他对诙谐的运用已到了极限,并“通过欢乐或痛苦”将其减弱到几乎难以察觉的程度。他所有妙语诙谐可以在一瞬间展露,最微不足道的小事可以被夸张成重要的大事,或者用极端冷漠的态度对待其他一切事情,似乎任何企图超越那些界限的事情都是令人讨厌的,它们搅乱了高雅生活的平静气氛。
       在黑慈利特看来,布鲁梅尔最伟大的诙谐就是这句干巴巴的话:“你把那东西叫做衣服?”在黑慈利特那个时代,富有想象力的男人能够用言语引来布鲁梅尔耸肩和变调、耸起眉毛或投来注视的目光,还会引来重要情景。有个贵族自以为高雅,在至少一个与他类似的绅士面前,向布鲁梅尔征求对一件新衣服的看法;上述那句话就是布鲁梅尔的回答。黑慈利特认为这就是“一种差异……是那么惊人,又是那么贴切。世俗偏见认为衣服就是衣服,这是最平常不过的事了 ——但是仿佛突然间它被提升为一种难以用言语表达的精粹,原来衣服不再是一样东西……这使得伯爵相形见绌!在这群可怜虫中间,布鲁梅尔俨然是个皇帝!”
       在所有需要修养的事情中,高雅诙谐是布鲁梅尔花花公子作派的精髓;他的高雅风度赋予词语以许多微妙的含义,它展现的是一种气质,不是虚假的社交礼仪;一种天赋(或苦果),不是后天习得的能力。修养指对敏感、灵敏、排斥、傲气含而不露。“fine”这个词在布鲁梅尔时代是个褒义形容词,后来几乎成了花花公子作派的同义词。有部近代小说模仿布鲁梅尔,小说中一位拥有亡夫遗产的寡妇对她女儿将他描述成“非常有修养(fine),各个方面都那样”。“是的,妈妈,”年轻的姑娘说,“可是,怎样是有修养(fine)呢?”“噢,他很有气度,非常高傲,洒脱不拘, 各个方面都那样。”
       在社交场合,花花公子的修养是排他的;在具体的场合,他是超级敏感的。他比普通人更加容易激动,更加容易发怒;稍有冒犯,就会面有愠色——他对自己的敏感赞美有加。有一次,布鲁梅尔在一家乡村旅店不慎感冒,他一边抱怨一边解释说,他被安排“与一个倒霉的陌生人”住在一个房间。他抱怨旅馆的食品太粗劣,不对他的胃口:当问及他有没有尝过蔬菜时,他回答说,“夫人,我曾经尝过一粒豌豆。”(“这,” 黑慈利特说,“便把冒犯之处减少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再小就超越他的想象空间了。”)同样,他要求在他的盥洗用具中增加一个银质脸盆,因为“在陶瓷脸盆中无法吐痰”。乡间绅士唤醒了布鲁梅尔厌恶的各种器官,尤其是他的鼻子,他不让他们进入豪华的俱乐部,理由是“他们的靴子散发着马粪的臭味,黑不溜秋的。”
       这种修养(fineness)在布鲁梅尔生活的方方面面随处可见:在小巧玲珑的伦敦家中,他有无可挑剔的晚宴、精心照料的马匹、措辞优美的信件、珍贵的镶嵌家具摆饰,以及 - 也许是他最大的奢侈品 ——令人眼花缭乱的鼻烟壶藏品。(他收藏的鼻烟壶中有一件在拍卖会上露过面,里头有一张便条,说明是打算送给摄政王的——“如果他对我更尊重一点,(我会送给他)。”)“事实上,”格罗诺(Gronow)说,“布鲁梅尔超级的品味在他的财物中随处可见。” 布鲁梅尔修养最完美的体现是他个人的外表(打扮)。
       比尔博姆(Beerbohm)严厉批评过美化布鲁梅尔的传记作家们,说布鲁梅尔过于讲究服饰,“(服装)几乎确实成了他生存的真正核心”。“分析一位伟大艺术家的性情,” 比尔博姆继续说,“然后宣称他的艺术只不过是他性情的一部分——而且是一小部分,这真是愚蠢的做法。”花花公子作派的理想就像量布裁衣。花花公子的独立性表现在他对任何可见殊勋的排斥,但绝不排斥高雅;他穿着华丽,孤芳自赏;他不懈追求服饰完美,并乐此不疲、胜人一筹。他的独立、自信、原创精神、自我克制和修养应该都能在他的服饰裁剪中体现出来。
       当别人问他衣服是怎么做的,布鲁梅尔罗列了做衣服的基本材料:“上等亚麻布料,足够多的布料,考究的洗涤。”
       
       二、
       卡莱尔(Carlyle)写道,“花花公子是讲究衣着打扮的人,一种事业、工作和生存都靠衣着的人。”卡莱尔的界定尽管是为其他目的而作出的,但他实际上在说:如果不论及花花公子作派的理想,花花公子一类就是这样的人。当然,人们给布鲁梅尔起了诨号Beau(花花公子),这是因为他的服装式样华丽,不是因为他长得漂亮。但是人们的传说混淆了那种服装式样的本质。普遍流行的说法是他穿着过于讲究、引人注目,花俏的色调和皱褶、奇异的珠宝和香水。有确切的(也是重要的)报道说,他的衣着打扮比较一丝不苟、朴素无华,比较具有男子气概,庄重威严,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时髦的小说、轻松的诗歌、雕刻的漫画,摄政时期传说的热心传播人从布鲁梅尔据说是精心营造的盥洗间中编造出不少故事,他们也从布鲁梅尔说给他们听的那些诙谐语上大做文章。当别人询问他靴子擦得锃亮的秘密所在时,他回答说,他没有用任何黑色鞋油,只不过用了香槟的泡沫,当时的一位诗人把这种自负夸张成:
       我的靴面,做工精细,
       香槟抛光,桃花浆洗。
       急于学他样子的人打听他与裁缝和供应商之间的关系,打听他在服饰细微处所花的时间和费用,布鲁梅尔让他们困惑不解,并乐此不疲。所有的人都想知道那条著名的领带是怎样打结的,这位花花公子在演出方面花费多少时间。传说有一天早晨,有人看到布鲁梅尔的男仆从楼上下来,手里抱着一捧白色的布料。“这些,”他神情严肃地对好奇的人说,“这些布料是我们做坏的。”这也被写进了诗歌:
       我的领巾当然需我精心照料,
       因为那是我们高雅衣着的标号,
       每天早晨我得为它长久忙碌,
       为了使它看似像匆匆系好。
       关于布鲁梅尔悉心照料服饰的传说越传越神。布尔沃(Bulwer)评论这位花花公子的版本,即佩勒姆马勒衔(Pelham)中的拉塞尔顿(Russelton)先生,吹嘘说布鲁梅尔雇用了三位工匠做他的手套——“一个专做手面,一个专做手指,一个专做大拇指!”
       事实上,布鲁梅尔通常要到晌午后才从他的梳妆间出来,其部分原因是他晚睡晚起(他常说“早晨我总喜欢在起床前养足精神”),但也是因为梳洗打扮真的非常费时间。一些人有幸亲眼目睹这一过程。摄政亲王在头几年与布鲁梅尔亲密交往的过程中,早晨前去观看他梳妆打扮,因逗留的时间太久,最后叫他的马车先回去,让布鲁梅尔招待一顿安静的晚餐;可惜亲王没留下对当时情景的描述。其他密友记下了这种观察的片断。比如,一天早晨,杰西(Jesse)在前厢房等候布鲁梅尔,卧室的房门微微敞开,使人能看到房内的情景,通过壁炉上方镜子的反射,能了解到布鲁梅尔的一些秘密。从这些记叙中人们可以确定,每天早晨,布鲁梅尔花费两个多小时梳妆打扮。但是整个过程中他没用化妆品,布鲁梅尔发过誓他绝不使用脂粉香水,也没用神秘的药膏或油膏。相反,费时间的是清洁卫生。
       的确,布鲁梅尔对历史的主要贡献是他别具一格地倡导卫生。对他来说,不需要化妆品是件值得自豪的事:他没有狐臭。他煞费苦心的梳妆打扮从使劲刷牙开始,下面这段独白是他边刷牙边对一群贵族说的,贵族们看得张口结舌:
       “好啊,你们想要什么呢?没看见我在刷牙吗?”(在整个过程中,他慢慢地用牙刷在嘴里来回刷动,高声说话,吐出口中的水),随后,他会高声叫道,——“哦!这里有个污点 —— 啊!没事,只不过是一点儿咖啡。好吧,这是一种上等牙粉,不过我不会让你们中任何人开收条的。”
       随后,他格外小心地刮胡子(布鲁梅尔从来没有留过任何形式的八字胡子),洗脸、剃须、再用许多上等肥皂和热水洗脸,然后用一把硬皮刷掸脸,直至“他看上去非常像得了猩红热的病人”。穿衣以前,他最后一道痛苦的工序就是站立着,一手拿着一面放大镜,另一手拿着镊子,把剃须后在脸颊和下巴处残留下的每根胡须拔去。
       随后,布鲁梅尔便小心翼翼地穿上衣服,比尔博姆授予他“现代服装之父”的桂冠。布鲁梅尔服式建立了男式服装的极限,从他那个时代到当今世界无一例外。你也许会批评它单调、乏味、死气沉沉——或者像比尔博姆那样赞扬它,因为
       (他的服饰)那么低调、那么妥贴,我要强调说,那么漂亮;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又便于精心保管;可塑性强、朴实无华、经济实惠……我毫不担心任何渐进的演变会把我们引导偏离布鲁梅尔通则的轨道,因为民主进程的每一步都会加强这些通则。
       比尔博姆的讽刺相当切中要害:布鲁梅尔的服装适合所有的阶层和职业。不必作根本性的改变,它也适合民主。
       就在布鲁梅尔之前一代人中,花花公子曾经倡导追求不修边幅、衣冠不正,企图以此抵消他们衣着矫揉造作恶名。布鲁梅尔建立了一种品味。恰好适合这个最后的乔治时代,这个时代崇尚室内装潢和个人打扮朴素、严谨、自然和简约。男士服装的历史混乱,在过于花俏与过于粗俗之间徘徊,这种混乱,用比尔博姆的话来说,终于“在那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走到了尽头,“布鲁梅尔在他的镜子前构想出裤子和简单外衣的理念。”
       布鲁梅尔的服装包括一件腰间紧扣钮扣的衣服,其后摆正好齐膝,翻领齐耳,露出背心和皱褶的领巾。腰以下是贴身(不是紧身)的马裤,裤脚塞进黑森长统靴,靴子几乎齐膝高。他只用两种颜色:上衣用蓝色,暗黄牛皮做背心,灰黄色鹿皮做裤子;为了衬托外衣,他的内衣用了白色中最白的亚麻布、靴子用了黑色中最黑的料子。他惟一允许自己使用的装饰物就是外衣上的黄铜扣子、一只普通的戒指和一根沉甸甸的金色表链,并且只允许露出两节表链。(在卡昂,有人看见他带了一把收紧的伞,伞的顶头雕刻成惟妙惟肖的乔治四世模样。)白天,布鲁梅尔决不穿着绸缎衣服,或佩戴饰带和皱褶。毛料、皮革和亚麻布是他(做服装)的材料。
       晚间,他穿上蓝色外衣、白色背心、黑色马裤(扣子一直扣到脚腕子)、条纹袜子和轻软舞鞋。这就是全部的着装。“他的主要目的,”杰西记叙道,“是为了避免使用任何扎眼的穿戴物。”“他常用的座右铭之一是,”据雷克斯(Raikes)说,“绅士最丢脸的是在大街上用自己的外表引人注目。”
       比尔博姆认为,在这些自我设定的清规戒律的约束下,布鲁梅尔作为一名艺术家,“没有任何一个诗人、厨师、雕塑家比他更配得上绅士的称号”,“黑色布料的某种和谐、亚麻布拘谨的完美、手套的端庄匀称,这些表象的底下隐藏着布鲁梅尔奇迹的秘密”。这里也隐藏着许多细微但重要的决定,在这些决定中,布鲁梅尔只要用其冷静讥讽的目光去引导当今世界服装的潮流。他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信徒是威尔士王子;王子也开始了他自己的裁缝生涯,发明了一种鞋扣,宽一英寸、阔五英寸,穿了这种鞋,走起路来很困难;亲王在他的第一次宫廷舞会上露面时,穿了一件粉红色的丝绸上衣,戴着白色的袖口,背心上装饰了彩色金属薄片和许多玻璃仿珠宝,帽子上饰有五千多颗钢珠,沉甸甸的。布鲁梅尔给摄政王外表带来的巨大(暂时的)变化在克鲁克香克(Cruiskshank)的蚀刻画中有脍炙人口的表现,它既是讽刺漫画,也是肖像画,画的是亲王站在布莱顿亭子(Brighton Pavilion)前面。亲王太矮胖了,无法用布鲁梅尔倡导的时髦手法自然、不加修饰的线条美化他。然而,他穿着非常简朴,超然脱俗地站立着,显得威严庄重、神态安详,不像是一个浑身珠光宝气的君主,而是孤傲清高的欧洲第一绅士。
       布鲁梅尔将他靴子的鞋底染成黑色,以便使其与漂亮的鞋面匹配。为了使他的鹿皮衣服变得自然、贴身,他发明了一种马裤式样,这种马裤在裤脚底部开口,用扣子连接扣起,并用带子套住脚底。
       他的衣服是全套的,要依靠穿着者的举止和风度来表现它的效果;需要长时间的投入和准备、对细节无微不至的关注,才能产生其简洁而高雅的效果。最终的效果是一种总体的印象:“与其他任何一个绅士的外表相似”。花花公子的特点只有圈内人士才能看出其奥秘。(“现在许多人认为他是花花公子,其实他不是的,”一位当代仰慕者说;“他比他同时代的任何人都要穿得体面,如果可能的话,我们都应该穿得像他一样。”)通过把简洁朴实变成时髦,布鲁梅尔创立了一种适合任何人(国王或平民)的服装式样,他追求绅士的与众不同。在不牺牲高雅或风度的前提下,他创造出一种真正的男士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