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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河流之蓝
作者:陈丹燕

《译文》 2005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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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的初夏,在多瑙河边的克莱姆斯,我独自住在一栋房子的顶楼,写作《慢船去中国》的前几章。从写字桌上侧过头去,越过窗子,就能看到树丛后面的多瑙河。初夏的阳光下,多瑙河流淌着蓝绿色的水波,有时,有天鹅飞过。那飘摇的白色影子,让我突然就想起从前在上海街头上看到的穿着白衬衫,忽忽悠悠,骑着脚踏车一晃而过的少年。他们敞着七十年代的白衬衣,让风带起衣服。那情形带着因为不自知而动人的诗意。那是书中两姐妹在上海生活的年代,她们在白衫飘摇的年代,成长为无法归类的人。
       靠近克莱姆斯和瓦豪这一段多瑙河,因为美和古旧,是世界文化遗产。
       旧城的大小旅馆里都有租脚踏车的业务,
       客人在小旅店住下,
       租了店里的脚踏车,
       沿着河,
       骑到哪里算那里,反正到处都是奥地利最古老的美丽风光。
       河岸上,到处是高大的樱桃树,大树四周的地上,落了一圈通红的熟樱桃。用裙角擦一擦,就可以吃了。
       山坡上到处都是葡萄园,还有卖新鲜葡萄酒的小铺子。
       河岸后面,一个个古老的小教堂里装着几百年来的祈愿和感恩。
       这一带,应该就是施特劳斯写下《蓝色的多瑙河》的地方。
       “晚上,他的情人跟着马戏团上船,离开这里,离开他。他到河边去送她,他们知道这样一分开,是永远也不会再见。电影里,多瑙河上,船渐渐开远了。他就在多瑙河岸边坐了整整一夜。清晨醒来,看到有个姑娘在河里取水,阳光照在河面上,蓝色的涟漪在河里一圈圈荡漾开来的时候,音乐声起,这音乐,也就是那支《蓝色的多瑙河》。”
       他说着,将手臂水波一样地起伏着向前推去,就好像人们旋转时跟随音乐而倾斜的一侧肩膀。他的那个手势,很像维也纳城市公园里施特劳斯金像的姿势,那也是一种身体跟随圆舞的旋律忘情旋转的姿态,但在我心里,他这样做,就是旖旎,而施特劳斯的金像也这样做,就是花哨。
       他容光焕发,挺直了北方青年硬朗消瘦的躯体,热烈地看着我,好像他就是那个终于成功了的奥地利圆舞之王。
       他趁我寒假的时候来看我,每天给我讲一个他看过的外国电影。某一个上海阴霾寒冷的下午,他开讲《翠堤春晓》。那长长的一个人,长长的手臂,手舞足蹈,扮了奥地利皇帝,又扮施特劳斯,还要负责场景解说和背诵旁白。
       “那时候,施特劳斯已经功成名就,接受奥地利皇帝的接见,他来到了一个金碧辉煌的宫殿里,那种巴洛克式的宫殿,你想象一下。这时,奥地利皇帝对他说:‘我是奥地利的皇帝,而你,是奥地利的圆舞之王。’然后,皇帝拉开窗帘,将施特劳斯带到阳台上,圆舞的音乐响起来,阳台下面的广场上,到处都是跳舞的人,就像海洋那样波澜起伏。贵夫人的大裙子转得圆圆的,欢呼声震耳欲聋。”我家那间小小的,铺着蓝色地毯的房间容纳不下他,他常常一转身就撞到了家具上。那些是上海七十年代暗暗流行的捷克式家具,带着东欧社会主义后期创伤累累的讲究的遗风。
       “施特劳斯在皇宫的阳台上,听了听,那支响彻云霄的圆舞,就是他的《蓝色的多瑙河》。”
       他扶住被撞得有些摇晃的蜡克书橱,里面装着人民文学出版社新版的世界文学名著,还有一整套《外国现代派作品选》,以及《外国文艺》和《世界文学》,那都是我的书。它们像新进城的农村孩子那样,簇新而简陋,喜气洋洋。
       但是,即使是在克莱姆斯,多瑙河的水还是不够歌词里面唱的那样蓝。
       那的确是某种蓝。
       单薄的蓝色,让人将它误解成绿色,
       通常河水都是那样的绿色。
       要等阳光灿烂,漫天都是深深蓝色的下午,河水也许会脆弱地倾向于蓝色。
       有人在河里划船,无声的扁舟划过河面,
       让我想起,在我家后街的红卫绸布店里,戴着蓝布袖套的店员在木头柜台上,用剪刀嘶嘶地剪开一匹绸子。
       蓝色绸缎在闪光的时候,也不是那么蓝的。
       每天傍晚,我都去河边散步。夏天,漫长的黄昏,河边码头上飘荡着蓝色的旗帜,就表示今天还会有最后一班船经过。有人在河边的道路上跑步,有一条挂着德国旗的船经过这里,向下游去。瓦豪的河岸上,有个蓝色的小天主堂,是再漂亮不过的地方。茜茜公主当年嫁来奥地利,乘一条披挂着哈布斯堡王朝猩红色天鹅绒的大船,沿着这条河,一直到维也纳,她就经过那个蓝色的小教堂。有时我画画,老人和孩子会走过来看,我还交了朋友,一个中学女教师,一个小姑娘,我见到她们的时候,她们正手拉着手。小女孩教我怎么用德文说“教堂”。
       “她喜欢我,我们在河岸上偶尔遇到的,她就这样一直拉着我。”女教师为小女孩理了理头发,让她先回家,“这女孩一家是从萨拉热窝来的难民。”
       “我还以为你们是一家。”我说。
       “啊,不。”她否认说。
       突然,我理解了那个满口德文的小女孩眼睛里不同寻常的亲热,原来是移民眼睛里的固有表情,一种渴望被接纳,近乎于讨好的表情。小女孩沿着起伏的河岸渐渐走远,碎花的连衫裙旧旧的,软答答地挂在她的肩膀上。在她小小的背影里,能看到南斯拉夫连天的战火。
       女教师与我面对河水而坐,她说在小城生活的寂寞,并将一个电邮地址写给我,她没自己的电邮,那是她的朋友的,要是我给她写信,她的朋友也许会通知她。她的英文里有浓重的德文口音,我听了很亲切,我自己的英文也可以说在德国才学以致用,我自己的英文里,还有些不自知的德文词,比如“煤”。在我小时候,学的是毛式英语:LONG LONG LIFE CHAIRMAN MAO。NEVER FORGET CLASS STRUGGLE。
       “哗”,那个中学女教师笑了出来。
       “我知道这很蠢。”我说。
       “啊,不。”她再次否认,“我只是想起了维也纳的达利博物馆里的那些关于毛的素描。”
       我也去看过那些陈列在奥古斯特教堂对面的房子底楼的达利素描。毛像堂吉诃德那样骑在一匹瘦马上,独自面对着一条巨大的恶龙。那是欧洲六十年代对毛和中国的想象。他是那时欧洲激进知识分子的偶像。
       天鹅再次低低地掠过河面,那些七十年代的白衬衣,都属于LONG LONG LIFE CHAIRMAN MAO时代茫然而放纵的少年。中国的老人们,将这一代没有接受过正常教育的人,称作“喝狼奶长大的一代”。那些少年,当年偷偷聚集在某个没有父母的朋友家,有的带来瓶装的啤酒,有的带来密纹唱片,有的带来自己的女朋友。他们将门窗紧闭,七十年代的上海电力本来就不足,灯泡都是发红的。但他们还是小心地用报纸遮住台灯,尽量不让外人注意这个房间。他们坐在地板上,喝酒,听音乐,他们觉得自己这样就是标准阿飞。他们兴奋而惊吓地四下张望着:“要是有一天,打开收音机,就能听到这样的音乐,那就是资本主义在中国复辟了。”他们说。我总是记得他们在灯影里的背影,棉布的白衬衣有很多褶皱,像天鹅的羽毛。七十年代的风将宽大的下摆吹起,像天鹅在多瑙河上飘飘摇摇掠过。天鹅阵经过我们的头顶,这时才听到它们扑打翅膀时沉重的声音。那声音似乎象征着那些白衣的少年的吃力。他们这一生,其实应付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很吃力。
       “但无论如何,经历过这样的生活,还是很有趣的。”女教师说。
       “那是。”我同意。
       “从《飘》以后,文学作品里常常出现经历过大动荡的女人,变得非常坚强,丰富,勇敢。”她说,“你告诉我的戴西的故事,也是这样的。你们有理由为自己的经历自豪。”
       “所以我说,我们是那些被压力打开了的核桃,我们能闻到自己的内心是不是芬芳。要是没有压力地生活,也许一辈子这个人都不知道自己是个怎样的核桃。”我说,“我并不遗憾自己经历过动荡的生活,很艰难地长大。”
       事实上,我真的不为自己的经历感到遗憾。奇怪的是,每次当我离开中国,那个禁锢的年代就清晰地浮现。多年以前的小事,某人的侧影,某个平淡傍晚的气味,原来以为早已忘记,此时纤毫毕现。而且,它们只在我离开中国的时候出现,像大水一样不可阻挡地浸湿远离中国的一切,使克莱姆斯的天鹅都变成湖南路树影里的白衬衣。
       “我在想那个小女孩。也许她长大以后,也可以成为一个作家。”女教师说。
       “她将在这安静的河边,继续生活在战火连天的童年之中。”我说,“就像弗洛伊德说的那样。”要不是弗洛伊德,也许我的写作不会从童年故事开始。
       当年向我形容蓝色涟漪的瘦高青年,在我第一次去维也纳的时候,就已经成为商人了。他仍旧瘦高,但已经开始有了肚腩。他对自己的肚腩有些骄傲,所以特地用吊带来代替皮带。也许他不习惯挂在双肩上的松紧吊带,也许他十分欣赏它们,中国男人几乎不用这东西,它们看上去有些异国情调,他常常用拇指钩起它们,“蹦”,将它们轻弹在自己的身上。
       那时,距离那个寒假,也已经有十年。我在香港转机到欧洲,他陪我去百货公司买音乐会用的黑裙。一进崇光百货,他就带我直接上最顶一层:“好牌子的减价品,都在顶楼。”他说。
       “我四月要去维也纳呢。”我对他说。
       “能看到多瑙河了。”他笑了一下。可那个笑容,有些自嘲似的,那是成熟男人的笑。
       他在市声汹汹的湾仔,送我上电车,车站在马路中央,四下里都是忙乱着奔向前方的人与车,红绿灯那里,当红灯翻绿的时候,“哒哒哒哒”,急促的声音就响了起来。那是为方便盲人过街,但那声音里,却给我无限的茫然与紧张。他在车下,仰着脸看我,长长地挥了挥手,像一朵起伏过的浪花那样平复了。
       “你累了吗?”女教师问我,因为我沉默了。
       “没有。”我说,“我又想起了许多事,也许我应该在这里写本回忆录。”
       “回忆录”这个词,对她来说肯定太自大了。她回过头来,怀疑并责怪地瞥了我一眼,她的眼神里有些寒气。
       在上海某个晚上的某个家庭舞会上,为了让灯光柔和,主人将旧报纸罩在赤裸的灯泡上,屋中昏暗,不一会就能闻到纸张的焦味,那是劣质的新闻纸被灯泡烤焦了。女孩子们在没有暖气的房间里,勇敢地穿着薄薄的裙子和松松垮垮的上海产连裤袜,将冰凉的手放入舞伴的手掌中。等暖和过来,手指的皮肤会剧烈地发烫。
       他们彼此小心翼翼地搂抱着对方,同心协力地判断着舞曲里的拍子,“1——23,1——23,起!”他们像小船一样滑入圆舞的节奏之中。
       “春天来了,春天多美好。”那是维也纳童声合唱团的男孩子们歌声,那盘卡带不知道已经拷贝了多少次,声音几近扁平,但在我的印象里仍旧如同天籁。那时我十九岁,刚上大学,以一枚白底红字的校徽为荣。
       和我跳舞的那个男孩是谁?我已经忘记了,但我记得越过他的肩膀,我看到在被旧报纸遮暗的灯光里,人们跟随音乐摇摆转动的身体和陶然的脸,大多数人都微微合着眼睛,不知所措的害羞和惊喜,清澈和忘我,就像站在天堂的门口。他们大多数人都长着团团的圆脸,一派从封闭的农业社会里成长起来的青年的忘情。
       那是阴霾重重的四月,奥地利比香港真冷多了。寂寞礼拜天的上午,维也纳旧城区灰色的天空中响彻着天主教堂的钟声,那情形,和西蒙和格佛克尔歌中唱的一样。旧兵工厂附近的街道上几乎看不到人,没有行道树的窄街的两边,泊满了汽车。我按照地图的指引,找到了多瑙河。
       沿着灰色的,平淡无奇的河水漫无目的地走着,看着一条白色的游船带着穿墨绿色呢制服的,红光满面的游客们在游河,圆舞隔着河水隐约飘来,带着某种脑满肠肥式的抒情。我不知道怎么对付内心的失望。城市公园里,施特劳斯拉着一把小提琴的金像,显然对我来说太花哨,太得意,太浮华,太市井,太耸动。他面对着的华尔兹广场上,匆匆而过的行人,让我想起弗洛伊德书里的“鼠人”。他背后的多瑙河,细细地淌着,流进一个桥洞,经过巴洛克风格的白色石亭,那的确是灰绿色的水波,如同大多数河流那样。
       我和前来寻访的游客一样,站在被紫色风信子围绕的施特劳斯金像前,对着自己的照相机微笑,照相留影,装出梦想成真的,合乎逻辑的愉快。
       “笑啊,笑一笑。”拿着我照相机的人从镜头里望着我,那是个挑剔的人,他觉得不够好,哪怕是别人的照相机,别人的胶卷,别人的脸,也按不下快门。
       我知道自己笑得丑。
       我的内心分裂成好几个人,一个怨怼失落,不肯笑;另一个企图融入现实,要像牙膏广告一样地笑;还有一个袖手旁观,好像专门负责旁白,简直就像在演《爱德华大夫》。
       我知道自己钻进了牛角尖。以后每次去维也纳,都到金像这里来报到,然后站在同样的位置,将自己的照相机交到一个也来这里照相的游客手里,请他为我照一张像。要是那是个敷衍的游客,没说“笑一笑”,就照好了像,我会忍不住纠缠说:“哎,再照一张,保险点。”偶尔有一次,将那些年来在金像前的照片并排摆好,看金像边上的树,一年年长高了,使金像显得矮了。看照片里自己总是游移的笑容,头发在照片上长长短短,十年就这样过去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自己就不能放过这尊花哨的金像。
       华东师大中文系学生在解禁后的第一次舞会,是在河东食堂里举行的。食堂里还留着晚餐的洋白菜气味,我记得。学生会的组织者,早早地将油腻腻的长条餐桌和长椅子搬到墙角堆着,空出地方来。食堂的灯本来就不亮,食堂的窗子还是五十年代留下来的木窗,风吹雨淋,发黑变形,早已关不严,临时接上的音响声音很闹,地上有点粘乎乎的,是常年积下来的油垢,一个学生会的男生急中生智,从厨房取来一碗细盐撒在地上,然后他将自己的右脚贴着地面向前蹭去,他的沪产皮鞋底沙沙响着:“好了,迈得开了。”他对我们大家宣布。
       同学们很兴奋,也很矜持,既不肯让人看出来自己已经学会跳交谊舞了,不像认真读书的学生,但也不肯让人看出来自己不会跳舞,那样老土和呆板。第一支舞曲响起来的时候,大家都不远不近地站成一圈,将中间空出来,谁也不邀请别人跳舞,都禁不住傻傻地笑。
       施特劳斯的圆舞在食堂里回旋着。刚开始,音乐带来了舞会的气氛,但渐渐的,它成了催促,大家站成一圈,只管听着音乐,数着里面的节拍,谁也不动,气氛就有些紧张起来。学生会的同学最先受不了,他们开始动手拉人:“开始跳舞了啊,大家下来跳舞啊。”被拉到的人拼命挣开,有人吃吃地笑,有人却半羞半恼的。在音乐声里,大家推推搡搡的,那情形,开始变得愚蠢。“你们先开个头呀。”有人回手,将学生会的同学往场子里推。
       那对勇敢的人,终于半推半就地站在一起,他们将一只手郑重地握在一起,平平地举起,像一对小鸟一样侧着头,分辨某一个三拍的重音,准备开始。可是施特劳斯的曲子,常常拍子不那么明显,他们等了好久。
       他们等待的样子,真的让人心焦。所以,当他们终于跟上了拍子,开始小心翼翼地退进,生涩地旋转了一小圈,可居然还跟上了,没有拉下拍子,也没有踩到对方。大家真的长长舒了一口气。众目睽睽之下,他们不敢看我们,也不敢看对方,他们脸上似笑非笑的,晓得不可板着脸,却也不好意思笑出来,也许根本没有笑的心思。他们的脸尽量地庄严和抒情,像欧洲文学史必读书目里描写过的那些舞会里的人一样,渥伦斯基和安娜·卡列尼娜,罗密欧和朱丽叶,还有普希金的长诗里描写过的那些舞会。但是他们的脸上有着我们那个时代的青年才有的勇敢和懵懂,以及仿佛恼怒般的害羞。
       慢慢的,食堂里挤满了跳舞的人们,细盐在一支支舞曲中沙沙作响。细盐也在我的鞋底沙沙响着。我在心里长长舒了一口气,我的舞伴几乎不会跳舞,他的手心里全是冷汗,他的呼吸里就有炒洋白菜的气味,但这都不要紧,要紧的是,我们在音乐中晃动着身体,我终于也可以在施特劳斯的舞曲里跳舞了。这对我来说,标志着终于开始了正常的人生。“施特劳斯跳华尔兹,陈丹燕也在跳华尔兹。”二十岁的我,心里曾这样释然地想着。
       在河边露营地门口,有一家餐馆,在那里我吃过冰激凌,
       餐馆外面的土坡上,我坐在那里画过张着蓝旗的码头,
       漫长的黄昏里,有个带着四个孩子的男人过来与我讨论瑜伽问题,他的孩子们到河里去玩,大的带着小的。
       对着土坡有条通向火车站的小路,沿着河。虽然远些,但是景色优美。我送克劳迪亚回维也纳,就是从这条小路去的,
       我们说着我正在写的故事,故事里有两个不快乐的上海女孩子,
       她们的不快乐,是因为她们年轻的生活里,有着重重历史的阴影。
       我们一路上感叹着历史对一个人的生活的持久的影响。
       我向克劳迪亚介绍四周的景色,
       指给她看树丛后面隐现的多瑙河,
       在河湾里,有天鹅的一家。
       克劳迪亚听着听着,笑了:“你对这里的爱,让我想起我对俄罗斯的感情。”
       火车站是那么小,世纪初的旧火车在这样的小站停。
       深夜我坐末班车从慕尼黑回来,
       火车在漆黑的田野里走走停停,风里有丁香的气息,
       车厢里的红色椅子,随着火车扭动着。
       靠站前,火车经过一座1900年代的铁桥,隆隆地响着,
       月亮在河水上一片片地淌过来,那真的是银色的涟漪,我将头伸到窗外去仔细看过。
       这次肯定没错。
       我早上九点开始写作,到下午三点。然后吃东西:总是菜头煮咸猪手,这是南部德文的地区最容易做好的菜,还有加了熏衣草籽的意大利面包。胃里一旦有了热热的食物,人也就满了,思想开始迟钝起来。于是躺在床上读书。然后,再开始写作,到六点。
       安静的房间里,上海一家人的故事与上海的历史紧紧纠缠在一起,在空气中激烈地上演,上海多云天空下灰色的街道,弄堂深处多年失修的旧房子,还有房子里面的生活,生活中躲藏着的意义,意义之中的是非曲折,曲折中呈现出来的上海人对西方世界复杂的感情,都浮动在我四周说德文的人们的寂静里。
       那种寂静,听不到一点点生活琐事的声音,没有人叫卖,没有人大声交谈,没有人用锤子敲钉子,没有孩子的哭声,没有吵架,一切井井有条。只有我厨房的冰箱在启动时,发出“扑达”一声。里面冰着我的咸猪手,冰激凌和一包浸过水的新丝袜。在那样的寂静中,陕西中路上的红房子西菜馆里,范妮和简妮正不停地勾心斗角,她们一点也不知道彼此是最亲的同类,正前赴后继地走向困境。
       她们还在上海等待去美国的签证的时候,范妮在感恩节和圣诞节的时候,常常换上夏天才穿的薄裙子,配着秋天的薄呢大衣出去参加家庭舞会,她早早地打扮好了,在没有暖气设备的房间里冻得皮肤青一块紫一块的。那时,上海即使再冷,最时髦的女孩子也敢就那么站在街口等出租车。她们在寒风里轻轻发抖,但始终挺拔地站着。范妮从来不肯带简妮去跳舞,她不让简妮有机会冻一冻自己,在那时上海的冬天,能这样打扮起来,有地方去过西方节日,是某种人群的标志。范妮知道简妮拼命想要成为这种人,她可不愿意成全她,她认为简妮不配。
       上海往事在多瑙河无声的细碎波光里闪闪烁烁,范妮和简妮都长着上海女孩那种清秀而精明的脸,她们可以说是清高的,但不纯洁。常常我不得不停下手来,问自己,为什么要写这个残酷却不崇高的长故事。从树叶后面眺望着多瑙河,它在摇曳的缝隙里闪烁着不确定的蓝色,淡淡的雾气,像塞尚的画,在初夏临水处的雾气里,连树影都变成了蓝色。寂静有时被驶过铁桥的火车打破,对自己身份的确定,本是形而上的问题,但在这对姐妹身上,身份认同的危机竟毁灭了她们的人生。这便是上海人的故事。
       六点以后,我出去散步,再找一个小餐馆吃饭。一间河边的餐馆,是用旧谷仓改成的,1996年的时候,我和朋友特地从维也纳到这里来看多瑙河,下午在这里喝过酒。2001年的时候,我来这里开朗读会,和一群小说翻译的朋友在这里吃过酸菜烤猪排。餐馆的墙上,挂着多瑙河的彩色照片,照片上的河水,蓝得与想象中的一模一样。记得有一次点菜的时候,遇到的是一个饶舌的酒保,就势问他,为什么照片上的水会这么蓝。
       我的本意是想问,是不是有些时辰,河水会蓝成这样。我愿意这么想,即使是我来过许多次,这许多次里都没有看到过蓝色的水,但那也是因为我的运气不好,而不是河水不蓝。但是酒保笑得脸红彤彤地说:“哈,那是他们在照片上加了颜色,为了它可以像旅游者想象中的一样蓝。我在这里住了一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蓝的水。”
       “完了,你色盲了!”我丈夫对着一河的水叫了起来。我们在克莱姆斯的河岸上散步。那年初夏,他在卡塞尔看完文献展,来我这里歇脚。临行时,他问到我这里能干什么,他喜欢维也纳,或者柏林那样的大地方。
       我说:“这里可是《蓝色的多瑙河》里描写的地方啊。”
       “真的是蓝色的?”他问。
       “在阳光下特别蓝。它会变颜色的,就像欧洲人的蓝眼睛,在某些时候蓝眼睛是灰色的,但某些时候就很蓝。”我在电话里说。
       “怎么不蓝,明明那么蓝。”我反驳他。
       “哈!”他短促地笑了声,凡是他断然不同意的,他便这样笑。
       “怎么不蓝了!”我追着他问,将他的墨镜摘下来,“你戴着这种盲人镜,当然看什么,颜色都不对。”
       他笑嘻嘻地说:“你忘了我的墨镜是滤色的,戴着它,还能看出点蓝的意思。好了,现在是一点点也没有了,连绿都不绿了。”
       “不许笑。”
       “你还是个作家呢,文艺理论学过吧。”
       天鹅贴着水面飞过,那也是在电话里我对他形容过的。它们飞过我们的头顶,留下拍打翅膀的有力的声音。歌词里也曾写到它们白色的身影。
       “天鹅。”他表示同意。
       “才不是,是野鸭子。”我大声说。
       克莱姆斯河岸上,有一段很热闹的地方。过了码头,过了桥,就开始安静下来。土路上,一路长着像柯罗油画里面那样高大古典的树,还有高高的野草,野玫瑰。我带了席慕容的书到那里去读。写《七里香》时的席慕容,是清澈的溪流,在年轻时涓涓地流着。那时我不认识她。等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是奔忙在故乡路上的席慕容了。我们见面,总是因为她路过上海到蒙古去,或者上海博物馆展出蒙古的文物,她来看展览。我们见面,总是与她的故乡有关。她这时发现,自己的生命中居然还有一个浩淼的大海。从二十年前我读“如果你在年轻的时候爱上了什么人,请一定要温柔地待他。”,到现在读“当我停了下来,微笑向天空仰望的时候,有个念头突然出现,‘这里,不就是我少年时的父亲曾经仰望过的同样的星空吗?’猝不及防,这念头如利箭一般直射进我的心中,使我终于一个人在旷野里失声痛哭了起来。”我为她感到幸运,不是每个作家都可以遇到溪流,也遇到大海的。
       席慕容很诚挚,她可以担当得起这样的转变,或者说命运。
       一见面,她就是不停地说蒙古,从桌上随便找到一张纸,就画博物馆里蒙古的玉器给我们看,一说到蒙古,她的眼泪就扑簌簌地往下流,常常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她终于找到了家乡,但是却知道永远都回不到她真正的家乡去了,她妈妈乡愁中的千里松漠已经一棵松树都没有剩下,她爸爸的家已经成了废墟,她心目中肥美的草原其实是风沙滚滚的荒漠。但是她回家,却有族人千里相迎,滚滚黄土坡上,有人端着奶茶,有人带着酒壶,有人为她隆重地穿起蓝色的蒙古长袍,牵着马,有人为了这样的相见泪水涟涟,端着一碗酒,却久久说不出话来。她的家乡这样竭尽全力将她迎入怀中。
       记得我曾经要求过,要跟她一起回蒙古去。到底何处是我的家乡?我不知道,我的出生地对我来说是陌生的,我的祖籍对我来说也是陌生的,在上海长大,我一直觉得也许我的家乡是在欧洲的什么地方,但这是荒唐的。有家乡可以回的人是怎样回家的,我很好奇,也许还有羡慕,就像小时候看新娘子。记得那时候席慕容不置可否地向我笑,我才知道自己的要求真过分。那是别人神圣的回乡路啊,是别人的。
       在河岸上,有个小码头,是给划船的人用的,石阶一直伸向河中。我将鞋脱了,脚伸到水里,黄昏时的河水很暖和。
       读到席慕容用蒙古话和她的同胞打招呼,那最简单的但纯正的母语让她陌生的同胞疲倦的脸上放出光来,我的眼泪也开始涌了出来。看她写返乡路上的兴奋,我的眼泪不停地往下掉,看她写她的族人们在家乡地界荒芜的大地上静静等待她的到来,眼泪还是往下掉,看她写到她垂老的父亲在灯下急急翻看一本关于蒙古的书,看她写到夏天在上海博物馆,一只手画那些展出的蒙古文物,另一只手不停地擦着涌出的眼泪,看她的孩子在美国听到蒙古歌曲,台湾生,台湾长的孩子,突然就听懂了那歌曲里的孤单和寂寞,眼泪就那样流了出来。我也一直在哭。
       但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哭成这样。眼泪涌出的时候,心里好似有委屈。刚开始落泪的时候,我还常常将在眼眶里的泪水存着,一点点回到眼睛里去。眼睛就这样被泪水浸得肿起来,低头看书的时候,眼皮重重地往下垂着。何处是我的故乡呢?谁是为我带着酒壶的故乡人呢?我还记得,当我告诉席慕容,我都不知道什么地方可以认作故乡时,她一边擦着脸上因为蒙古而流的眼泪,一边惊奇地轻呼:“我没想到在大陆长大的人,也会有失乡的苦恼。”我能说,我曾经将小说里的欧洲当成我的故乡吗?我能说当我第一次看到巴洛克淡黄色的宫殿前德国人穿着美国产运动鞋经过时,我的故乡便分崩离析了吗?我记得自己黄色的靴子在宫殿的打蜡地板上小心翼翼地移动,不发出一点声音,非常像在梦中看到自己走路的情形。一些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走进大厅,吱呀吱呀响着的,是他们的锐步跑步鞋和耐克篮球鞋柔软的橡皮底摩擦地板发出的声音。他们缓慢地经过大厅,就像一队坦克。那双黄色靴子惊恐地躲闪着,仿佛地震前的老鼠,即使这样,它们仍旧不愿意发出橡皮底与地板摩擦发出的声音,真实的声音是可恶的,连靴子都可怜地明白这一点。这是双青岛生产的出口靴子,鞋帮上装饰着碎皮子的流苏,有种想象中的美国西部风格,鞋头却老实得像一双普通的单口皮鞋那样,既不方,也不圆,更不尖,实际上,它们是无所适从的,毫无风格的靴子。席慕容理直气壮地为自己的草原和河流哭,我却不能。也许,我就为这种不能而哭。
       《异乡的河流》里,写到了这么多莱茵河,暗红色的夏天野花,细而明亮的波纹,绿色的树叶,傍晚时分,河面映着斜阳逐渐变成耀眼的金黄,她用的是熟识的口吻,充满了感情,就像我身边的多瑙河。她对自己父亲的纪念,缠绕在对原乡的追寻里,她对父亲离世的感伤,也缠绕在传说中和思乡中的故乡终于被现实打破的幻灭里。这些哀悼,衬托着异乡河流的宁静,以及天真。按照席慕容说的,“美景如画”。
       多瑙河也映着斜阳,逐渐变成了耀眼的金黄色,高高的野草里也开着红色的野花,樱桃树下落着通红的果实,这也是一条我十年里面往往返返的河流,它细而明亮的波纹里也有我的生活中一去不复返的人和事。席慕容在写这些的时候,一定百感交集,不知怎样开始才好,意念和意义像鱼群一样在句子和意象中浮沉隐现,但捉不住。开始,我努力在凌乱而丰富的细节里捕捉,但被那些句子勾起的伤心紧随而来。又一条挂着德国国旗的白色轮船静静划过水面,向下游开去,我看着那条留下两条绿色波纹的白轮船渐渐远去,在白色船舷的映衬下,河水此刻是不可质疑的绿。那绿色的波纹从河中央慢慢荡来,轻轻摇动了我的脚,它真是不容质疑的绿啊!我终于放弃努力,哭出声来。这是席慕容在书里写到过的,在星空灿烂之夜的失声痛哭吗?她有一万条理由可以失声,但我却没有一条理由可以这样放肆。
       泪眼朦胧间,我看到有两个人,一头一尾扛着一条划艇,高高地站在台阶上,犹豫着是不是要下来。
       “抱歉。”其中一个人轻轻说,“也许我们打扰你了。”
       这是别人的码头,我坐在这里看书才是打扰。我站起来,满脸的眼泪:“只是因为这本书。”我解释。
       “是的,是的。”他们都同意,“这是常有的事。”但是他们飞快地经过我身边,将船推到河里,快快地离开我。要是这是常有的事,就不用这么尴尬。
       沿河的短途火车,是那种旧旧的,在描写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欧洲电影里能看到的火车,
       慢慢地在铁轨上摇晃着,经过一个又一个古老小镇。
       它们到底有多古老?
       这个村子里的教堂是古罗马时代的,
       那个镇上的某处,是维林多夫的维纳斯出土的地方,草地上立了一块牌子。
       而另外一个小城,曾经被评选为欧洲最美丽的古城。
       我坐在红色的火车座上,跟着它经过一片熏衣草田,一个种满了葡萄藤的山坡,一个彩色琉璃瓦的教堂,
       火车停下来,我就下车,
       去看一看小城里的旧货店,那里总有一个完整的巴洛克的世界等着见我。
       在天主教堂里点燃一根蜡烛,四下看看,即使走进了停死人的小教堂,也不真的在意。
       去小酒店喝一杯新鲜葡萄酒,
       有时,
       即使是才酿了一个礼拜的葡萄酒,也让人喝了软软的,以为自己要醉了。
       小火车站的站长,大多穿着蓝制服,戴着红帽子,是面容恳切的男人。
       在火车窗前坐着,
       俯视他,
       看到他的金发在红色的制服帽下浮动。
       窗户的另一面窗,就可以看到外面的河流,
       细碎的波光,
       有一次维也纳开来了一条船,大声播放着圆舞,
       船头还有一个施特劳斯的金像,他非常维也纳式地拧着身体,
       在拉小提琴。
       我的火车与这条船一样的慢,好像并肩而行。
       我看着他,看着他,
       我突然觉得,
       他做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