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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暄琐话]学会拒绝
作者:张 扬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6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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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卜居的小城市,是省会下辖的“县级市”,市区自然有若干所中小学。不知怎么一来,所有这些中小学纷纷成立了“家长委员会”,由有钱有权的家长担任“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委员会”只举行一种活动,即在学校教室里召开“班级家长会”,会上“主任”领唱,“副主任”和“委员”帮腔,发动大家给学校捐款。“热烈气氛”之中,有钱有权的家长当场捐几千,一般家长捐几百元,最穷的也得捐两百元。
       终于,女儿所在中学也成立了“家长委员会”,也要召开“班级家长会”了。妻子去参加,不动声色地看着,听着。会开到最后,说是让家长们“签到”。轮到我妻子“签到”了,她一项项填写,最后一栏是“所捐款额”。她搁下笔,两名女生手持收条望着她问:“您捐多少?”她微笑着摇摇头。走出教室后,迎面遇见了女儿的班主任;她把那位女教师拉到一旁,仍然微笑着,一字一顿轻声道:“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我不捐款。”
       我们捐得起那些钱。之所以拒绝,正如妻子所说,是因为“这种做法是不对的”!那老师神情尴尬,但没说什么,因为没法说什么。
       这所中学另一名女生的家长因为穷,只捐了100元。班主任(也是一位女教师)对这个女生不屑地哼道:“这点钱还不够我放一炮!”(大概是“赌一局”之意)女孩回家大哭。悲愤的父亲给省会晚报写了一封信。信件发表后激起轩然大波。校长受了处分,所有“捐款”被勒令退回,其他各校也不敢再用这种手段勒索。我们家因为没有“捐款”,也就不必退款,双方都省了事。
       前几天,我高中时期的“母校”举行百周年校庆。他们殷勤备至地来请了,我也就去参加了。刚到校门口就被“校庆办”人员“发现”,接着就被“转交”给一名身穿校服的女生(校门口站着很多这样的女生)。那女生把我领到一个“签到处”。我一项项填写着,填到最后一栏竟也是“所捐款额”——女儿学校的会,事先知道是捐款会;今天这会,这只知道是“校庆”呀!身上只揣着二三十元零钱,连供他们放“半炮”恐怕都不够。我还没反应过来,“签到处”一个女生已经递上一纸“捐赠证书”。于是我学着妻子的样,微笑着摇摇头,回身离去。谁让他们的“请柬”上只“敬请”我“光临”,而没写明真实意图是“敬请”我“捐款”呢?当然,话说回来,若让人事先知道是借“校庆”之名行勒索之实,一切就泡汤了。首先我就不会到场,因为“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制止学校乱收费现象已经折腾多年而收效甚微,却又变出了新花样。
       校庆上遇到几个每月只有几百元退休工资的老同学。他们事先约定绝不“捐款”,但不料到了“母校”才发现并无“捐款处”(一般叫“礼金处”),只有“签到处”。“签到”是应该的,于是他们就“签到”。不料签到最后竟是“所捐款额”和随之强行塞来的“捐赠证书”!碍着“面子”,只得忍痛拿出100元……我说:“哪有‘面子’?只有傻子!”我告诉他们:要学会拒绝。
       [程晓君荐自《今晚报》200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