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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现实]又是一个“五十万”
作者:黄一龙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6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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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渭源县优秀教师李建新,教书20年,其中18年间月工资仅仅40元。他对记者说:“今年我们村的朱艳霞考上了大学,我举杯祝福她,她深深地鞠了一躬,那时我看到她泪流满面。”(11月3日《南方周末》)看到这里,我也默默鞠躬,我也泪流满面。
       不过我比朱艳霞多活半个多世纪,所以我的鞠躬和流泪,不仅仅是对李老师一人的感谢,也不仅仅是对如记者报道的西部十二省区五十余万每月领取40元工资的“代课教师”的尊敬,我的思想比她复杂些。
       首先,我被这“40元”吓得目瞪口呆。说实在的,我这个多年在穷哥们儿堆里摸爬滚打穷惯了的老汉,还真没想到时至今日,中国还有这么多靠每月40元(每天一元三角三分)生活的……“教师”!40元可以买什么?八个廉价盒饭?几个宠物罐头?1/10张“超女”演唱会入场券?须知我国早在2000年就已经“在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了,40元的月收入显然离这个“水平”太远太远。有多远呢?去年国家划定的农村人口贫困线是年收入668元即每月约56元,比“代课教师”多40%!这就是说,我国至少还有五十万知识分子,他们的生活比中国最穷的穷人还穷。吃席的时候一人向隅而满座不安,那么,在“总体小康”的盛世盛宴旁,五十万教师齐向隅呢?
       其次,我看出,他们的这种境遇,完全是身份歧视的结果。这个群体的身份,乃是“乡村学校中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而他们的称谓,却有个戏剧性的变化。根据记者介绍,他们在1984年以前叫做“民办教师”,“1985年开始,教育部为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在全国一刀切不允许再出现民办教师”,于是他们又改称“代课教师”。这是变着法儿欺骗中央吗?原来这里另有隐情:“不少农村因贫困招不到公办老师或公办老师不愿去,所以这些空缺仍需临时教师来填补”。可是这些“填补”了公办教师“空缺”的人们,做着公办教师同样的工作,领的报酬却是后者的1/30!同样的讲台,甲空出来而乙“填补”,同样的课程,甲不教而乙“代”之,报酬相差却达30倍,这是长着什么心肝的人设计出来的工资标准?或曰这些代课教师不是缺这证就是缺那证,不够资格也没有能力当老师;可是几十年间人家课也上了书也教了学生也一茬一茬毕业了,有关部门不但认可而且生怕聘不到他们,这不是能力不是资格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这样严重违法的同工异酬,分明表现了对于这部分农村知识分子的公然歧视。在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半个多世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现这样的歧视,绝不是“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光荣!
       第三,这样的问题,不是发生在一地而是占半个中国的十二个省区,不是发生于一时而是几十年一以贯之。现在我们得以知道它的真相,靠的是中共渭源县委副书记李迎新同志(我也向他鞠躬致敬)的调查和他含泪向甘肃省委及教育部写的《渭源县代课教师状况调研》,《甘肃日报》披露此文的时间是今年7月28日。我相信在此以前的二十年间三十年间,十二个省区的众多县委或什么委的副书记们书记们这长那长们当中,一定有不少人对此早就一清二楚。早就一清二楚而不闻不问公照样办会照样开舞照样跳酒照样喝而不肯坐下来写一份《××县代课教师状况调研》,不肯对这种既背离道义又违反法纪的丑恶现象哪怕是表示一丝抗争,这才是最可怕的,说明这五十来万农村知识分子不仅在事实上而且在有关主管人士的心眼里,都只不过是边缘之边缘的“人下人”!半个世纪以来,中国的知识分子曾经不止一次当过人下人,开始那次是把他们划为右派分子,现在这次则把他们划为“代课教师”。前后两次遭殃的人,同为五十多万。从数字上说,前后也许只是巧合;而论有关部门的指导思想呢,从仇视前五十万到歧视后五十万,其不把知识以及知识分子当“宝贵财富”的心理,轨迹可是昭昭可寻的。此风如不下大决心扭转,将来“泪流满面”的,也许会是几代人呢!
       [王翔宇荐自《凯迪网络》2005年11月18日/王全大图《苦也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