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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事]“只生一个好”是如何提出的
作者:相丽丽

《人民文摘》 2008年 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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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太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提起计划生育,这是上世纪70年代,人们常挂在口头的一句顺口溜。到了1980年,“只生一个好”的口号已响彻大街小巷。计划生育口号就像晴雨表,反映着人口政策的变化。当1982年计划生育被确定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时,前面也走过了一段曲折起伏的路。
       计划生几个最合适?
       控制人口要实行计划生育,而如何计划,这是个问题。
       早在1970年,周恩来就指出:“计划生育属于国家计划范围,不是卫生问题,而是计划问题。”而其中,计划生几个最合适,才是政策的核心。
       两年后的8月21日,卫生部在向国务院写的《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中,将城市的生育控制经验总结为“晚、稀、少”。所谓“晚”,指男女双方在25岁以后结婚;“稀”,指婚后生育间隔长一些;“少”,指一对夫妇只生育两个孩子。
       不过,中国的人口增长像一辆已经开起来的汽车,有很大惯性,靠它自己慢慢停下,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增长的需要。
       70年代后期,我国人口已近10亿,人们普遍感受到“人多了”。
       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国家在1978年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量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生育政策,表明要进一步严格控制人口的态度。
       一年后的12月中旬,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办公室在成都召开会议。时任副总理的陈慕华在会议上提出:“一对夫妇最好生一个孩子,是我们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过去我们说,‘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现在提出来‘最好一个’,这是我国目前人口发展中的一个战略性要求……”
       “只生一个”行不行?
       1980年3月,北京依然春寒料峭。
       中南海西楼会议室里,关乎全中国每一个家庭的会议正在召开。那天参加中南海第一次会议的人员,有计委、公安部、民政部、卫生部等相关部委的领导以及十几位专家学者。
       中央领导要求,计划生育要快一点见成效。所以会议上,大家集中讨论的问题是:只生一个孩子,到底可行不可行。
       会上,与会人员发言热烈,很多人用了“失控”一词来评价当时的人口增长势头。上街、逛商场、坐公交,大家都感觉人太多了,但是只让生一个,又嫌太少,这是社会现实中存在的宏观与微观之间的矛盾。
       当时,具体讨论的问题主要是三个:第一个就是人口素质,会不会导致下一代中国人的智能水平下降?因为当时有普遍看法认为,第一个生的孩子比较憨厚,后头的会更聪明。
       第二个问题是生育率城市低、农村高的特点,会不会导致城市人口越来越少,农村人口越来越多,继而影响城市化进程。
       第三个问题则是对“四二一”结构(指四个老人,一对年轻的夫妇,还有他们的一个孩子)的论证。
       随后的讨论过程和结论,带着浓重的改革开放后的色彩。
       首先,经济学界高度统一的看法是,只要发展商品经济,必然带来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那么,夫妻生的第一个孩子,并不一定是头一个怀的孩子。
       对于城市化的进程,大家也非常乐观,因为随着改革开放,中国的城市化将不主要依靠城乡人口自然增长的此消彼长,而是靠流动、迁徙。
       至于“四二一”结构,当时大家经过分析讨论后认为,对于家庭来说是有可能存在的,对于整个社会却不会形成。
       会议从中南海转到人民大会堂,专家从十几位减少到两个,最终,讨论渐渐转为决策过程,“只生一个”就这样定下来了。
       十二大确定计划生育为国策
       1981年3月6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作为国务院常设机构。随后,全国计生工作体系一直建立到社区、村寨。
       在这个时期,“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要求,取代了上世纪70年代“晚、稀、少”的提法。
       198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要求国家干部和职工、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村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育两胎的,经过审批可以有计划地安排。”
       那时候,普通工人一个月只能挣十几块,而独生子女补贴额度,一个家庭一个月总共能领到5块钱。
       同年9月,党的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两个月后写入新修改的《宪法》。同时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摘自《扬子晚报》2008.5)